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1:10:13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1日至24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周多明、李慧,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48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田宝忠、樊怀玉,庞波、沙拜次力,肖庆平、陈琳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在中央党校学习,常委会委员王渊、侯效岐、陶军锋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强、夏红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和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会议审议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6873”交通突破行动工作报告,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荣灿辞去甘肃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虞海燕为甘肃省副省长;决定免去张生桢的甘肃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沙拜次力的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康军的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石卫东的甘肃省林业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常正国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秘书长,马虎成为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睿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马光明为甘肃省林业厅厅长。会议任命李森洙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勇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刘士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任命陈天雄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华风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