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6:19:53

  ——2015年3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白文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在省委、省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全省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狠抓学习教育培训,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增强
 
  各级政府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学习重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认真领会学习。坚持学与思、学与用、知与行的高度统一,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努力把法治建设新精神转化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践,在增强决策力、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在解难题、促发展上求实效。由相关部门组织5个宣传调研组,深入10个市州、19个县市区,开展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宣传27场次,接受宣传人数达5000余人。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坚持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制度,分别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袁曙宏副主任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副院长,就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办了2期专题讲座,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计24000余人聆听报告。在清华大学举办第四期政府法制人员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全省各级法制机构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和省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共110人参加培训。三是营造法治氛围。通过报刊、影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省委法治新精神和我省依法行政工作新成效,在《甘肃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组织编发27期,刊登稿件52件。通过省政府政务网和法制信息网加载法制信息1.5万余条,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机制,违法或不当决策明显减少,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提升。一是健全决策规则。2014年11月,省政府重新修订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重大决策程序和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坚持法制审查制度。对政府重大决策由政府法制机构从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和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查和咨询论证,提出法律建议。仅省政府就有216件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由省政府法制办或法律专家审核把关,从而保证了重大决策合法有效。三是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在全省推行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遴选聘任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建立了全省首个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遴选370名法律专家入库,聘请17位知名法学专家和律师组成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举行了聘任仪式。全省已有兰州、天水、酒泉、平凉、定西、临夏等市州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制度,聘任了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
 
  (三)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
 
  省政府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坚持“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原则,健全立法机制,突出立法质量,出台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指导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农业综合开发、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法,用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增强立法的民主性。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实地考察调研、座谈论证、组织听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立了采纳情况说明和反馈制度,最大范围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三是探索开展立法评估,增强立法的执行性。开展了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对《甘肃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前评估,对《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其列入省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四是实行立法发布制度,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在立法通过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在《甘肃日报》和省政府网站全文刊登,向社会宣传,使公众知晓,为立法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五是做好立法清理更新工作,增强立法的时效性。对现行有效的214件地方性法规、164件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共修订地方性法规9件、废止1件,修订政府规章2件、废止1件。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地方性法规8部,出台政府规章4部。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资格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为突破口,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审查批准10个市州的39个县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嘉峪关、定西市、兰州新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取得进展,嘉峪关市组建了综合执法局,整合14项行政执法职能,并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在我省率先建立大市场监管新体制。定西市将县区执法职能延伸到乡镇和街道。兰州新区探索大综合执法的路子,打破行业、部门和领域界限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改革持证执法工作方式,把资格审查、教育培训、人员考试和证件管理纳入网络化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题库。采取随机抽取试题的“一人一卷”和电脑阅卷考试模式,有效促进了执法人员学法,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全省共组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135场次,合格率达90.63%。审核确认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10580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114814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5950名,全省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全面完成。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明确评查内容和评查标准,省市抽查行政执法案卷都在20%以上,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对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不按法定行为种类幅度实施处罚、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9种行为进行了治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多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开通试运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
 
  (五)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显著加快
 
  省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和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全面推进机构改革。2014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职责权限更加明晰,机构职能更加优化,大部门制初步建立。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连续开展了3轮清理,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5项,其中取消42项、下放17项、调整126项。省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05项,其中行政许可358项、涉密行政审批1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32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政府部门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进一步减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三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的热情。全年新增市场主体达19.27万户。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机制更加规范
 
  省政府坚持把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约束力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全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659件、政协委员提案767件,办结率达到100%。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省政府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83件。二是强化对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全年共审查市州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263件,对8件违法违规文件依法责令纠正,确保了“红头文件”合法有效。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围绕预算执行、重点民生项目、重点投资项目、经济责任等领域,加大审计力度。全省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5504个,纠正违规资金159.66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8511条,向司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4件,移送人员18名。四是强化行政问责。把严肃行政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作为促进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重要手段,重点加强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12人,移送司法机关104人。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按照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初步建成覆盖全省、贯穿各级、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政务服务。一是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全省14个市州和84个县(市、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大厅。84%的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32%的村建立了便民服务网点,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二是提升政务服务集中化、信息化水平。省级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进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办理。14个市州、71个县(市、区)已建成网上审批平台,10个市州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20个省直部门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为办事公众和企业提供网上申报、业务咨询、表格下载、办件查询和权力清单公开等服务。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待168万人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00多万件,办结98.41万件,办结率97.9%。
 
  (八)注重运用复议和信访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发挥行政复议和信访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运用和解、调解及协调等方式化解争议,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8件,审结840件,通过复议审理,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占67.3%,撤销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占14.2%,以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的占18.5%。二是推进复议工作机制改革。在张掖、酒泉、平凉三市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主要内容的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整合了行政复议资源,提高了办案质量,防止了部门保护的倾向。三是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改革信访制度,依法分流涉法涉诉来访事项,严格实行信诉分离。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3131件(人次),全省市县领导干部共接访群众71123人次,包案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和信访积案6432件。各级信访部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726件,化解23838件,化解率达83%。
 
  (九)突出统筹部署和督促考核,依法行政目标任务扎实推进
 
  各级各部门坚持统筹部署,抓主抓重,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省委制定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意见,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各级人大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检查、开展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决定重要事项等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发挥主场优势,打好主动仗,自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力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初省政府召开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党组会、常务会和法制讲座上反复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省政府调整充实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成员单位扩充至34个,涵盖省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和重点执法部门。二是落实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涉及9个方面35项内容,较上年新增16项,调整充实19项。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确定8个大项、69个小项的具体考核项目。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各级政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省政府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对14个市州进行中期督查,将督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年底又组成5个考核组,对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排序,兑现奖惩,进行通报,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2014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欠缺,工作滞后;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没有得到切实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还不健全,执行不够严格。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起步之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统筹部署,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对我省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作出全面安排。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加快县区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实施细则》,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指导市州政府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组成法律专家委员会,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坚持法制专题讲座、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发展导向,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循环经济、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积极探索开展立法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公民、法入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请审查制度。
 
  五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全面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外的省直部门执法权力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实行属地化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制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见》。规范执法程序,制定《甘肃省行政执法工作实务》。统一省以下执法文书,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六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依法行政汇报、行政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扩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范围。强化复议能力和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协调化解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等工作,启动省以下各级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察监督功能,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