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书面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6:18:22

  ——2015年3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防震减灾工作是关系到民生安全的重大问题,在国务院确定的24个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中,我省有2个,涉及13个市(州)、53个县(市、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人大作出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是必要的,决定草案较为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文字性修改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决定草案进行了修改。现将主要修改意见报告如下:
 
  一、建议将第一条中的“健全完善地震工作体制机制”修改为“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
 
  二、建议将第二条中的“提高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获取能力”修改为“做好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工作”。
 
  三、建议将第三条中的“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修改为“实现国家防震减灾目标要求”。
 
  四、建议将第四条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乡镇街道等每年集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1—2次”中的“1—2次”删除。
 
  五、建议将第五条中的“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修改为“保障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高全社会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教科文卫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