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6:05:09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至27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李慧、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54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田宝忠、贡保甲,刘宝珍、白继忠,张力学、张性忠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在中央党校学习,常委会委员邢伟志、李峰、武文斌、武敬东、庞波、郭雄伟、韩克茵共8人,分别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荣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公告。
会议决定免去赵春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公告。
会议决定免去赵春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