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5:14:52

      关于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

       ——2011年5月29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司法厅厅长王禄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甘肃省人民政府委托,将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   2006年6月,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此为标志,我省“五五”普法规划正式实施。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健全的组织机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规划部署到位。在省委、省政府批转全省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之后,14个市州的人大常委会相继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市州、甘肃矿区、86个县市区以及120多个省直单位分别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队伍建设到位。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完善普法工作网络,有力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共建立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日常机构11.5万多个,专兼职工作人员达到60多万,形成了五级普法工作网络。11个市州、62个县市区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副主任。三是检查督查到位。在“五五”普法中期督查和总结考核验收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开展了自查自检、查漏补缺工作。省上成立了6个检查组,由6名省级领导带队,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促进了“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内容,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意识和风气,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紧紧围绕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广泛宣传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深入开展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税收征管、治理商业贿赂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激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重要内容。我们针对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实际,广泛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积极推进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把“法律进机关”作为普法教育的一个重点,通过法制讲座、会前学法、集中培训和法律考试等形式,以及“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争创活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的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党政机关服务社会的水平。先后举办了10场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6000多人次;组织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3次,参加5000多人次;组织省直部门县处级以下干部法律知识考试2次,参加13万人次。各地每年都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先后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225次,参加人数17.8万人次。   二是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和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落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校园广播、法制小征文、法制图片展、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省达到“四落实”要求的城镇学校比例为99.23%,农村学校比例为90.36%;聘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1.4万多名,开展法制辅导报告10万多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747个,设立青少年维权岗4137个、妇女儿童维权法庭38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284个。   三是把“法律进乡村”作为服务农民、教育农民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德进村入户”、培养“法律明白人”等活动,着力提升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我们先后组织了14次“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3万多册,连续3年为10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赠订《法制日报》、《甘肃法制报》。各地组织“法律下乡”活动9545次,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684次;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9297次,组织农民工法制教育和培训9499次,培养“法律明白人”322多万人次。   四是把“法律进企业”作为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的重要推手,组织开展了“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活动。全省建立“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学校”等教育基地671个。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6686次,参加培训22.5万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比例达到86.59%。   五是把“法律进单位”作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方面,各单位加强学法用法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公示牌、宣传栏、指南册、触摸屏等方式,积极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机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公益性法制宣传,有效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六是把“法律进社区”作为提高广大居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室、普法长廊、法治公园、普法广场等阵地建设,组建法制文艺宣传队伍,不断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全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560次,78.96%的社区达到普法阵地“六个一”的要求。   七是把“法律进宗教场所”作为民族地区普法的重要抓手,深入进行爱国守法、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遵法守法,不断加强对宗教界和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特别是“3·14”事件发生后,省上成立了藏传佛教寺庙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组成121个工作组,深入各藏传佛教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改进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从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努力构建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一是发挥党校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等方面的优势,在全省各级党校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基地,将法制课程列入所有班次的学习内容,扩大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覆盖面。各地各部门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等机构,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基地100多个。二是针对部分地区特别是农牧地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流动普法宣传阵地,甘南州和肃南、天祝等少数民族地区组建了“马背普法宣传队"、“摩托轻骑法制宣传队”,其他一些地方也结合实际建立“普法大篷车”、“普法小分队”等流动普法队伍,定期深入牧区、农村,开展巡回普法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分别开设《法治视线》、《以案说法》等法制专题栏目,开展“普法陇原行”媒体采访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表演,形成立体化宣传格局。各地通过普法公园、普法广场、法治长廊、宣传橱窗等形式,完善社区普法设施建设,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五)坚持法治实践,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活动,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一是着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把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活动作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推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促进了法治建设与为民办实事的有机结合。全省共有62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0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00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二是着力推进行业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同时把食品药品安全、稳定物价、安全生产、生态资源保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等领域作为重点,集中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保持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多万件。在2010年的“重大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活动中,积极清理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积案,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三是着力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以“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为主题,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不断加强企业法律风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控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防范了企业财务、用工、合同等法律风险,有力推动了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四是着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在嘉峪关市和5个县区创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20个县区为重点创建县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自2010年开始,全省的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兰州市安宁区等8个县市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制度,是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我们制定了《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责任分解》、《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等“三项制度”和《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试行)》,完善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普法联络员制度、联系基层的工作制度,为开展工作和科学考核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试行)》中,对普法依法理工作经费作了进一步的规定,要求市州年度普法经费人均最低不少于0.1元,县区年度普法经费人均最低不少于0.2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各级财政普遍将普法经费按照一定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省直单位也安排充足经费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省普法依法治省经费从“四五”普法期间的每年40万元提高到了现在的每年120万元,市州年度普法经费平均达到每人0.23元,县市区年度普法经费平均达到每人0.26元。   回顾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我们有五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之中,注重发挥普法和依法治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通过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二是必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中,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多层次多领域专项治理,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丰富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形式及内容,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三是必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促进民生改善之中,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与农民群众、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统一。四是必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之中,积极开展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宗教场所的依法管理,提高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有机统一。五是必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相结合,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之中,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先进文化建设有机统一。   总体上看,我省的“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但距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个别基层单位平时工作不扎实,检查验收时补材料、建档案,存在着应付检查的现象。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依然是个薄弱环节,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和经济困难县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盲点,普法的形式、手段、载体等都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也缺乏有效措施和办法,工作责任不够明确。三是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不足、经费保障水平仍然较低。特别是农村的普法经费较为缺乏,法制宣传的设备、资料等不足,不能够满足普法工作的需要。四是工作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经济、社会、文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还显得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工作的思路、措施、平台等还需要不断的丰富。   二、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说明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中发〔2011〕6号)。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已报请省委、省政府批转。现在我就“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  “六五”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大背景下开展的。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中央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提出“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以提高全省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发挥各级普法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主导职能作用,务实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提高法律素质服务,为实施全省“十二五”规划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甘肃服务。   (二)关于“六五”普法的目标和原则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法律实施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历史性任务。因此,我们提出“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适应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大局的新要求,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期待,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原则。   (三)关于“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形势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省25年来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我们确定了“六五”普法规划的七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紧抓住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机遇期,注重发挥普法和依法治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四是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五是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切实加强廉政法制文化建设,确保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六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培育法治文化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促进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弘扬法治精神。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教育、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关于“六五”普法的对象、要求和方法   “六五”普法规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具体要求是: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大力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大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大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制观念。   “六五”普法规划提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借鉴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开辟新的途径,进一步丰富活动主题和载体,突出重点,区分阶段,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丰富工作主题,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需求,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不断拓展工作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村镇创建活动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三是着眼整体、重点推进,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现状和工作实践,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四是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五)关于“六五”普法的组织保障和实施步骤   “六五”普法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监督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2011年为宣传动员、培训骨干阶段,主要任务是层层制定规划,培训骨干,编写教材,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2011年下半年到2015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检查督促,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2015年下半年为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