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5 15:27:34

  ——2008年9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南明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要求,积极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全省检察工作提出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大会秘书处向我院交办了陶进刚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设立嘉峪关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一件具体建议。此前,为了全面了解和收集省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大会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期间,省检察院还安排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到各代表团旁听了审议情况。会后,省检察院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大会简报整理的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旁听中收集到的意见以及在我省的部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省检察院工作时提出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了归纳梳理。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二是要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三是要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要强化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素质和执法水平;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加强法制宣传。

  省检察院对办理落实上述意见建议十分重视。2月初召开由院领导、副厅级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旁听人员关于各代表团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认真学习讨论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会后,我们又专门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了《关于认真办理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办理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部署工作、谋划发展、推进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对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全省各级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及时学习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的重要讲话,认真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建议,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及时协调汇报,积极落实代表关于设立嘉峪关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收到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交办的陶进刚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设立嘉峪关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后,省检察院十分重视,乔汉荣检察长及时作出批示并召集相关部门专题进行研究,要求嘉峪关市检察院尽快向市委、人大、政府汇报,启动工作程序,责成省检察院政治部积极协调落实。3月中旬,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人员到与嘉峪关市机构设置具有相似情况的广东省东莞市、海南省三亚市考察。5月份,嘉

  峪关市检察院分别向中共嘉峪关市委、省检察院上报了《关于设立嘉峪关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请示》。结合嘉峪关市的实际情况,借鉴东莞、三亚市的经验,提出拟在嘉峪关市设立一个市检察院派出机构性质的基层检察院,其组织人事和检察业务等受市检察院领导。省检察院原则同意此意见,并请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答复,原则同意省、市两级检察院意见,要求嘉峪关市检察院尽快与市政府、编办协调,将设立基层检察院的意见上报省政府、编办同意后报高检院研究批复。近日,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又召开市上相关部门协调会,会议形成一致意见:设立嘉峪关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作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为副县级建制,行使县(区)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管辖嘉峪关市三镇和整个城区的案件;内设10个机构,编制65人(新增编制57人,从市检察院现有编制中调剂8人)。目前,该基层检察院机构编制正按程序报批。省检察院已将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向陶进刚等10位代表作了反馈。

  二、强化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代表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建议,各级检察院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和高检院的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和“评思想、评工作、评作风”、查改问题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省检察院举办了7期不同类型的业务培训班,共培训检察干警1099人次,组织开展了公诉部门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和检察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封闭集中辅导;各级院还开展了案例评析、案件质量评议、法律文书竞赛等活动,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提高。分批组织市县两级检察院干警到省检察院挂职锻炼,并着手组织部分市县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相互学习交流,促进提高执法能力。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省检察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匮乏的问题,启动了筹建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的工作。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教育检察人员增强廉洁从检意识。建立了检务督察制度,积极开展对市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不断完善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近期,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了动员部署。三、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落实代表关于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为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省检察院向各级院提出了“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的工作要求,省、市两级院充分发挥带头和办案主体作用,不断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大力加强侦查办案机制建设,依法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1至8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375件46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80万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133

  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43人(内有厅级干部3人),同比上升48.3%。深入开展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查办城镇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5件55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5件110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1人。把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共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同比上升38.3%。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积极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搞好职务犯罪防控治理,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2件,已被采纳57件。地震灾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救灾款物管理、拨付、使用和灾后重建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保障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职能作用。白银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武威市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开展预防工作;省检察院创办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专刊》,向县以上党政机关、国有大型企业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预防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代表关于强化对执法活动监督的建议为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要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周永康同志关于检察机关要“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措施,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1至8月,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110件,纠正不当立案25件;对不符合逮捕和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858人,不起诉407人;追加逮捕27人,追加起诉1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9件,法院审结21件,改判、发回重审15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2件,提出抗诉10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件,法院审结65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处理38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7件,纠正错误的原处理决定3件。组织开展了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案件专项工作,对12件重点信访案件由省、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督办,目前已办结10件,息诉7件。监督纠正对罪犯不当减刑29人、违法保外就医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115人次。组织开展了2006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看守所执法活动专项检察,查处牢头狱霸、监督纠正违法留所服刑、违法使用警械具、混管混押等问题1444人次。注意通过诉讼监督工作发现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共立案查处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30人,同比上升57.9%。

  五、狠抓基层基础,切实落实代表关于强化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为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要强化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建议,各级检察院抓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贯彻意见》的有利时机,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党委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尽快落实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各项配套政策。在争取外部支持的基础上,我们坚持苦练内功,夯实基础。为了保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检察院制定了《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坚持和完善省院及市州分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院制度》,重新确定了省、市两级院领导干部基层院建设联系点,提出省检察院副厅以上干部到基层调研督导每人每年不少于10个单位,确保每个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每年都能得到省院领导的实地检查指导,同时要求市级院也要采取院领导分片包干、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等措施,指导基层院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为了帮助基层院尽快提高干警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入手,开展了上下级院之间、经济相对发达和落后地区之间检察机关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加快建设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力争年底前实现网络全面覆盖,开展网上办公办案试点,以信息化带动干警素质提高;要求每个基层院都要建立图书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省检察院不定期精选法学研究最新理论成果等业务资料向市县两级院赠送。为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各项工作,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对检察工作实行科学、全面、综合考评,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了逐步解决部分基层检察院警力不足、检察官断档的问题,在组织部门的支持下,我们计划今年再为基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统一招录检察人员158人,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了面试环节。为了解决基层检察院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的问题,争取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向基层的投入力度,今年将为我省基层检察机关补助办案和装备经费6666万元,同比增加21%。为了保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我们建立督导调研制度,确定今后每年二季度和四季度在全省开展两次集中督导调研,4月份已分12个专题进行了第一次督导调研,推动了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六、深化检务公开,努力落实代表关于加强检察宣传的建议

  为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加强法制宣传的建议,各级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密切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不起诉案件、刑事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缠访闹访案件公开听证、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对应当公开的检察工作事项和执法程序、办案期限、职务回避等制度全部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双先”表彰大会,推出了一批检察系统的先进典型。6月23日至27日,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以“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共设立宣传点180多个,出动宣传车辆130多台,发放宣传材料约18万份,制作墙报、展板400多块,现场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3000多起。今年以来,各级检察院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共组织力量在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发表宣传检察工作的稿件430多件;派员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学术会议50多人次,发表论文20余篇。省检察院向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了《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手册》,向全国、省人大代表赠阅了《检察日报》;向省人大代表书面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上半年工作情况。通过这些工作,加深了广

  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赢得了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从客观方面分析,代表们的许多意见建议涉及到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从主观上分析,主要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视程度不够,措施缺乏针对性,工作还没有完全规范,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省检察院督办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改进。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积极改进不足,不断提高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在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责。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