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7 22:16:29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书面)
(2024年7月16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7月16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7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省财政厅对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修改完善了决算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9亿元,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82亿元,年终决算为预算的94.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1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支出预算为789.55亿元,在执行过程中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调整为789.57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减去本年短收安排、补助下级,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变动为856.8亿元,年终决算完成变动预算的91.4%,同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4%。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1.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2.9亿元、上年结转13.2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75.2亿元、下级上解0.4亿元,收入总计1142.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39.8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8.3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62.2亿元等,支出总计1137.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4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14.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补助市县等,支出总计12.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4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5.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4.1亿元,本年结余70.9亿元;滚存结余728.3亿元。
决算草案反映,截至2023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7107亿元,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均控制在中央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省级政府债务余额2122.9亿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中分配省级206亿元,2023年省级到期债券本金208.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国家财税政策,集中力量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认真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省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点对省级财政收入管理、转移支付分配下达、政府债务管理、省级决算草案编制和市县财政监管等方面情况开展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今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省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省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财政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还不够及时高效,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升,部分地区债务风险仍然较高;部分市县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个别市县财政运行存在风险隐患,对基层财政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监督法、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更多财力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健全和落实分级责任体系,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控,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盘活整合力度,全力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以财政提质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
扎实做好论证决策、项目运维、资产管理等工作,合理安排投资规模,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战略落实、重大政策实施、重大投资项目推进等的审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三、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加强对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重要支出、基建投资项目等的绩效评价。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实全过程绩效监控,加强绩效管理监督。强化绩效目标的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运行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硬化预算绩效约束力。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23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和滚存结余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为全省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力度,压实管理责任,提升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坚决守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同时要关注人口老龄化对基金长期可持续性的影响,不断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探索研究,进一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五、不断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
我省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债务化解任务依然较重。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债务结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要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倾斜。要进一步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债务高风险市县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