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7 22:15:20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3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4年7月23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为牵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生态环保等重大任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财税政策,集中力量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9亿元,同比增长08%,加上中央补助34188亿元、调入资金403亿元、上年结转227亿元、下级上解923亿元,以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总收入4619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1亿元,同比增长64%,加上上解中央263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053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7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支出349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4亿元等,总支出4545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37亿元,全部为专项资金。与年初向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939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收入增加;支出增加152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外债项目资金增支。
在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中,税收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117%;非税收入68亿元,同比下降215%,主要是上年矿产资源出让、省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等一次性收入抬高基数影响。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169亿元,同比增长252%,主要是上年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形成低基数以及经济稳中向好发展等因素带动;企业所得税467亿元,同比下降65%;个人所得税125亿元,同比增长49%;资源税207亿元,同比下降13%。
在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中,公共安全支出7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教育支出10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164亿元,完成预算的85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卫生健康支出3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节能环保支出2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383亿元,完成预算的36%,主要是中央分配我省重点防洪工程和灌区建设等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657亿元,下达时间较迟,全部结转下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2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3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省级下达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0539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税收返还5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6168亿元,同比增长57%;专项转移支付3805亿元,同比增长3%。
省级预备费8亿元,当年未动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年末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2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733亿元,2023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0亿元,剩余433亿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23年末通过结余资金等补充1054亿元,年末规模为1487亿元(与年初向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161亿元,主要是年度执行结束后,交通运输部跨省清分结算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0亿元,剩余187亿元。
2023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亿元,同比增长141%,主要是2023年对外交往、公务活动恢复正常等影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亿元,同比增长94%;因公出国(境)费5066万元,同比增长3766%;公务接待费16782万元,同比增长426%。对比看,2023年省级“三公”经费整体上仍低于疫情前水平,比2019年决算数少04亿元。
2023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99亿元(含省重大项目前期费),其中:省级支出7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25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开发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社会事业类重点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前期工作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1亿元,同比增长112%,加上中央补助129亿元、上年结转132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752亿元、下级上解04亿元,总收入1142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8亿元,同比下降252%,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83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622亿元等,总支出1137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4亿元。与年初向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增加33亿元,主要是车辆通行费收入等增加;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减少14亿元,主要是中央调减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冲减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891%,主要是省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带动;加上中央补助09亿元、上年结转26亿元等,总收入14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亿元,同比下降699%,主要是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超收收入当年不能安排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任务量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调出资金103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1亿元,总支出12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4亿元。
2023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69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53亿元,本年结余715亿元;滚存结余7319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72583亿元,其中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89亿元(含外债转贷限额22亿元)。全省共发行政府债券1619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8868亿元(一般债券1738亿元,专项债券713亿元);再融资债券5131亿元(一般债券2845亿元,专项债券2286亿元);偿还存量债务再融资债券220亿元(一般债券1863亿元,专项债券337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71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432亿元,专项债务43638亿元,未超过财政部核定的债务限额。省级政府债务余额212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27亿元,专项债务8959亿元。
经省人大批准,当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省级2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3亿元,主要用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6亿元,交通基础设施15亿元,农林水利115亿元,教育103亿元,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7亿元,保障性住房27亿元,文化体育09亿元;专项债券113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929亿元,社会事业133亿元,冷链物流、能源等61亿元,水利07亿元。
2023年省级到期债券本金2084亿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874亿元,自有财力偿还21亿元。当年省级付息支出69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98亿元,专项债券付息294亿元。债券发行相关费用4180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费用29745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用1206万元。
省级决算草案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已经省委省政府审议、省审计厅审计,并上报财政部审核通过。四本决算具体情况及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决算草案中编制了省本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表及2023年末政府债务年限情况表。
202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省人大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以及各类审计检查、专项督查反映的一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大资源统筹力度,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财政收支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亿元,扣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增长56%。其中:税收收入3484亿元,同口径下降15%;非税收入2026亿元,同比增长205%,主要是矿产资源出让收入增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科技、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领域支出分别同比增长4%、46%、7%、778%。
1—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7亿元,同比下降453%,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车辆通行费收入减收较多(省级47条政府收费公路收费运营管理权移交省公航旅集团,车辆通行费转为企业经营性收入,不再缴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4亿元,同比下降378%,主要是今年中央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时间晚于上年,以及自身收入下降影响。
1—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亿元,同比增长7803%,主要是省属国有企业补缴上年欠缴利润;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亿元,同比增长524%。
1—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271亿元;滚存结余15743亿元。
上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全面落实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紧盯中央政策导向和预算安排,逐项资金梳理分析争取空间,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凝聚争取中央支持合力。截至6月底,中央已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0582亿元,同口径增长47%(主要是剔除上年疫情防控财力补助、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一次性转移支付资金)。坚持将竞争性分配项目作为“突破口”,找准定位、突出优势,强化项目谋划储备。截至6月底,我省成功入围9个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连续三年入围。持续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优秀”,获得奖励资金72亿元;棉花大县政策绩效评估全国第一,将连续三年每年获得1亿元资金支持。加强与财政部沟通衔接,积极汇报化债与发展矛盾困难,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77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606亿元。
(二)强化政策资金协同,聚力推进经济发展。聚焦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加强政策供给,强化资金保障,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是加力落实“四强”行动。统筹用好财政资金资源,全面落实“四强”行动方案和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四强”行动落地见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院所设备更新改造、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等关键领域保障,截至6月底,全省科学技术支出232亿元,同比增长4%。统筹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整合省级财政出资40亿元,优化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发挥财政贴息作用,撬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资金122亿元;落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助力强工业行动。下达兰州市各类补助资金2274亿元;分配兰州市偿还债务专项债券额度1283亿元,支持兰州市置换融资成本高、兑付风险大的隐性债务,助力省会城市加快发展。筹措资金163亿元,兑现市州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县域经济进步县、园区高质量发展等奖励政策;落实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级分成全留县区政策,上半年让利县区9600多万元,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综合采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担保增信等方式,积极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有效促进投资和消费。发行政府债券21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104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领域208个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加强动态跟踪调度,推动国债项目加快落地建设。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1—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3879亿元,同比增长7%。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投入衔接补助资金2341亿元,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以产业振兴引领乡村振兴。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加强对农业科技、农机装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的支持,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1—6月,全省污染防治支出308亿元,同比增长75%。筹措资金116亿元,支持“三北”工程攻坚战。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资金支持优质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与青海省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约,建立九甸峡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全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入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加强基本医疗、教育、养老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民生活持续改善。1—6月,全省11类民生支出195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下达补助资金395亿元,省委省政府10件为民实事顺利推进。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最大限度下沉财力,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截至6月底,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26115亿元,同口径增长25%。扎实落实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基本民生和工资专户、应急处置机制,拓展建立预算编制联合会审、预算管理对口帮扶机制,更加突出预算前置审核和源头管控作用,坚决防范“三保”风险。二是坚持就业优先。积极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18亿元,同比增长105%,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遴选6个县区给予重点支持,提升县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三是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支出稳定增长,1—6月,全省教育支出37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53%。实施20所县域卓越高中建设,着力提升高中办学水平。将兰州大学共建经费提高至2亿元,加力支持兰州大学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遴选优势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加快推进省属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四是强化群众生活保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89元提高至94元。优化困难群众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全面实行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差额征缴和全额代缴,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统筹安排增发国债、自有财力、捐赠收入等资金695亿元,积极支持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落实“保交房”任务,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大力支持消化存量房产,防范处置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加强地方债务监测监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规范债券管理使用。按照“短期强管理、中期建机制、长期高质量”的原则,印发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聚焦管好存量、用好增量、提升质量,细化制定17条措施举措,进一步强化“借、用、管、还”各环节管理,推动专项债券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避免债务风险积聚。建立健全省级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机制,切实提高项目整体质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二是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落实隐性债务管理“六项工作机制”,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细化分解化债任务,压实压紧化债责任。加大资金资源资产统筹力度,定期通报进度,稳步化解存量。督促高风险地区编制风险降级方案,合理设置压降目标,制定压降措施,以点带面降低全省政府债务风险。靠实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责任,按时足额偿还上半年全省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372亿元、应付债券利息1247亿元。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奖补机制,下达资金101亿元,对化债任务落实好的76个地区予以奖励,激励引导市县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力度。构建“财政+国资”模式,建立贯通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协同机制,加快国有资产资源价值实现,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供有力支撑。健全应急周转保障机制,全省应急周转金规模超140亿元,通过“过桥”方式有效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加大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开展问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五)系统推进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大抓财政管理,大抓财政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出台甘肃省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改革落地,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印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加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作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二是持续加强预算管理。认真落实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制定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内部运行规则、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制定修订51项具体资金管理办法,以制度促规范、管长远。出台省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基本操作规范,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坚持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文旅融合发展等14个领域探索实施竞争性分配,印发竞争性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力量保障优质项目实施。出台切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制定5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将过紧日子要求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先审核、再公开”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预算公开质量。三是纵深推进绩效管理。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出台绩效信息公开、绩效评价规程、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办法,推动绩效管理走深走实。从严从紧开展评审,完成15个项目预算评审,平均审减率达226%。选取8个县区对2024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规范性审核,提升市县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实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级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加大抽查复核力度,压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遴选10个县区、10个省级部门,以及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较大的20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更好发挥财政评价示范引领作用。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四是切实强化财会监督。深入贯彻中央和省上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强化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财会监督力量。组织开展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管理等11个方面专项监督,以查促改、以改促进,推动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积极推进转移支付监控,完善监控流程,健全项目清单及预警规则,提升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安全性。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五是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积极改进财政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努力将意见建议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任务,认真落实省人大决议,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抓好执行落实,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府采购、财政贴息等惠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涵养培育优质税源。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应收尽收、颗粒归仓。适当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保持合理支出强度。硬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不动摇,节约更多资金用于亟需领域。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资金,放大政府投资带动效应。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紧盯中央待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持续加大对接争取力度,力争取得最好结果。聚焦中央“两重”建设重点任务,谋划储备一批符合“两重”建设投向领域、前期工作成熟的优质项目,以高质量项目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聚焦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认真研究申报要求,做实做细前期准备,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模拟答辩,争取更多项目入围。
三是强化重点任务保障。坚持财力下沉,加强“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分级预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聚力保障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链发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任务,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用好“财政+金融”“财政+国资”政策工具,强化政策协同配合,加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统筹用好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持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面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健全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着力构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加强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治理,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改革。健全地方中小银行治理机制,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专债项目收益归集,确保政府法定债务按时还本付息。
五是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先易后难、急用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结合评价结果合理调整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促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对重大政策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中流击水,奋楫者进。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对财政管理改革的新要求,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心怀“国之大者”,把握“省之要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冲劲、拼劲和韧劲,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