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关于全省落实特岗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0 17:46:00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关于全省落实特岗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24年5月28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23年底,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组向我省反馈,有部分县(市、区)未落实“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规定。为落实相关政策,推动问题整改,省人大常委会将此项任务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3月至5月上旬,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俞成辉为组长的调研组,对全省落实特岗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赴陇南、临夏两市(州)5县(市)的17所乡村中小学校,实地了解特岗教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待遇保障情况,并分别与有关市县教育局长、学校校长、特岗教师、在编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了不同层面的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还通过调查问卷向白银、平凉等6个市补充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背景及我省执行情况
(一)“特岗计划”实施背景。“特岗计划”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简称,通过这项政策招聘的教师,被称为“特岗教师”。本世纪初,中西部一些省份(包括甘肃)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年龄老化,英语、科学及音体美等学科专业教师严重不足,县级教育管理部门教师招聘工作困难重重。为解决上述问题,自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在一些中西部省份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相对集中地设立教师岗位,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力度,推动乡村教师数量与质量的提升,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特岗教师招聘与管理。特岗教师在中小学现有编制内实行聘任制,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特岗教师聘期为3年,3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地方政府落实工作岗位。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性补助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省(区)根据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自“特岗计划”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先后7次提高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工资性补助标准,从最初人均每年1.5万元提高到2024年的4.18万元。
(三)我省执行“特岗计划”情况。我省已累计公开招考选聘6.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县农村学校任教,这些教师已经成长为农村学校的中坚力量,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和乡村振兴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全省在岗服务期内特岗教师15161人,分布在我省72个县(市、区)。2024年,约有5000名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等待入编。同时,2024年全省将继续招聘5000名特岗教师上岗任教。
我省将落实特岗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作为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打造更加公平的教育环境、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落实。一是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推动政策落实。建立了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牵头,财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积极统筹协调经费保障,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及时纳入编制管理,督促设岗市县落实特岗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整改。2019年,针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未购买“五险一金”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办,到2021年,全省各县(市、区)按政策标准补交了2018年-2020年处于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的“五险一金”等费用,自2021年1月起,实现了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步逐月缴费。2024年1月,全省将“部分市(州)特岗教师未能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问题纳入“清欠行动计划”,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改,16个涉及未落实特岗教师同等待遇政策的县(市、区)完成整改,并将所需配套资金列入2024年当地财政预算。三是努力改善生活条件,增加关心爱护。各地实施“全面改薄”、建设周转宿舍等工程,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设立乡村教师救助基金,及时救助家庭困难特岗教师。建设乡村教师活动中心,设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室,学校还为生活条件不足的特岗教师提供炊具、用电用水等基本保障。四是开展专业培训,助推教师成才。实施“青蓝工程”,促进特岗教师迅速成长。重视入职培训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助其尽快进入教师角色。集中开展非师范专业教师培训,通过名师引领、送教下乡、专项培训等方式,培养特岗教师早日成为教育教学骨干力量。
调研组认为,我省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大力度落实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的各项政策。目前,特岗教师的“五险一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等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等,均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保持了同一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制度不清晰,享受同等待遇的操作性不强。教育部、财政部在印发年度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时,只是将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作为一项原则来谈,未具体明确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的具体含义,也没有出台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措施。特岗教师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之间管理制度相互脱节,彼此缺乏衔接和协调配合,没有形成系统化的制度链条,导致部分保障待遇无法落实。一些地方在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类绩效性奖金时,对于在编人员有明确的核定标准,而特岗教师属于特设岗位暂未入编,国家层面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核定标准。制度不清晰,致使绩效性奖金的发放不明确、不统一。
调研还发现,一些地方未向特岗教师发放取暖费,因多数特岗教师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周转房中,冬季采暖方式不一、形式多样,特岗教师取暖费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存在差异,没有具体标准,这与在编教师货币补助形式的采暖费形成了反差。
(二)职称评聘制度衔接不畅,特岗教师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后,所有留任入编人员都被评定为二级教师职称。一些地方认为特岗教师的3年服务期和在编教师的见习期性质相同,不能参与职称评聘。入编后的教师在评聘更高一级的职称时,所依照的是前一职称评聘后取得的荣誉和奖项,这一规定导致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内出现“职称空白”,这期间所获的荣誉与奖项在入编后评定更高一级的职称时不被认定。一些已入编特岗教师坦言,在特岗服务期任教的3年,是动力最足、也最努力的3年,取得很多荣誉和成果,最后却不能作为职称评定的有效依据,他们觉得不公平和很无奈,影响工作积极性。
(三)自身局限影响,落实同等待遇存在不稳定隐患。特岗教师招录在学历、专业等方面设置要求门槛偏低,非师范学校毕业生占了较大比例,一些地方录用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陇南市、临夏州近年来特岗教师报名人数与录取名额之比在6:1至8:1之间,而同期两地事业编教师招考报名人数与录取名额之比在40:1至100:1之间。此外,通过“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美丽中国”等项目招聘的农村教师,也仅享受了工资性补助。推动特岗教师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还需要全面考虑政策保障的均衡性。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特岗计划”是我国农村地区教师补充机制的创新,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全省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对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用。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惠及更多特岗教师,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任教,为乡村教育、乡村振兴和社会安定做贡献。
(二)完善政策体系,增强落实同等待遇现实操作性。建议省上向有关国家部委积极反映,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的政策文件,便于省、市、县三级明晰权责进行落实。一是要明晰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的概念、标准及各方责任。二是要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实现制度之间的衔接和配套。三是要统筹考虑,解决好特岗教师与“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美丽中国”等项目招聘农村教师人员同等待遇的平衡问题。
(三)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施行特岗教师绩效性奖金省级统筹。我省实施特岗计划的72个县(市、区)财政自给率普遍不高。陇南市现在服务期内有2169名特岗教师,仅增加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绩效性奖金这一项待遇,全市每年就需增加地方财政预算约5000万元。临夏州2024年1月起,特岗教师薪酬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水平发放,全年需增加预算2.6亿元,地方财政压力巨大。考虑我省财政困难等实际,建议积极向国家争取实行差别化补助,将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需当地财政保障的资金一并列入中央经费,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纳入省级财政保障,切实增强特岗教师薪酬待遇保障能力。
(四)加强培训与再教育,提升特岗教师职业竞争力。一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教师,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以及市(县)级培训等项目中统筹安排,促进特岗教师转型提高,帮助其尽快成长为教学骨干。二是加强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宣传特岗教师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激励特岗教师扎根农村。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坚持用待遇留人、用情感留人,对特岗教师给予更多的关心,使其收入有保障、工作有岗位,地位平等、生活舒心。
(五)宏观把握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新需求,系统性谋划“特岗计划”的实施。“特岗计划”是特殊时期为中西部薄弱地区学校补充师资力量的特殊政策。当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农村学校多呈现出学生少、班额小、年级多、布点分散的现状,“特岗计划”的功能重心开始发生转变。从全国情况看,特岗计划招录计划已由2020年最高峰的10.5万,下降到2024年的3.7万人。经过18年的“特岗计划”的实施,我省农村教师无论是补充的渠道、还是数量上都比较充足。2021年底,我省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实地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开始迈向优质均衡的新阶段,需要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予以保障。一些特岗教师虽然具有教师资格证,但是缺乏师范专业系统而全面的教育培训,一些特岗教师也不能适应正在推广的小学“全科教师”的发展需求。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纳入编制管理,造成学校没有空缺编制,不能再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方式补充高素质教师,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教师队伍的发展。为此,建议根据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提高特岗教师的招聘质量,宏观把握发展新需求,系统性谋划“特岗计划”的实施,对未来教师的数量、结构、需求进行长期预测和科学规划,从而实现招聘数量、结构、层次与实际需求的良性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