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2部法规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0 17:19:00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2部法规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24年5月30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29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2部法规的修正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黄河流域省区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及时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2部法规作出修改十分必要,赞成修正草案,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5月29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正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法制委员会建议,在修改决定标题中将拟修改的两部法规名称逐一列明,并提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修改决定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