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18:04:42

  ——2021年9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省法院始终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创新工作措施,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今年省法院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平台交办的代表建议3件,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我院组织人员听会时主动收集的代表建议80余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商事审判工作
 
  1.关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是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确定7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出27项具体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印发《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持续推进“四个一行动”。建立院企联动机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省法院院领导联系企业21家,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方大炭素等企业,面对面倾听企业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健全涉企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梳理全省法院近三年涉企信访重点案件499件,对重点督办的11件案件均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包案化解。白银中院畅通涉民企纠纷绿色通道,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临夏州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服务率达到100%。
 
  2.关于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借贷问题的建议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存在,国家从金融政策方面给予了扶持,对于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全省法院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审理,同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柔性司法,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正常运转,避免因案件办理引发或加剧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对于其他主体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问题,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用活用好联系服务方式,落细落实联系服务内容,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帮助企业解决款项回收的现实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于涉及诉讼的,法院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处理,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提高效率,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在执行过程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网络查控以及其他查封、扣押、冻结手段,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利益;对于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恶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高”以及拘留等措施予以惩戒,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省法院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058件。妥善审理了青岛大通泓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兰州市安宁麦田时尚餐吧放映权纠纷案,在中国庭审直播网等多个平台全程同步直播,扩大了审判效果。审理的酒泉九眼泉食品有限公司与酒泉市瀚森瑞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兰州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完善落实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座谈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高校,发布2020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十大典型案例,集中开庭审理一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努力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4.关于加强家事纠纷中妇女权益保护的建议
 
  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反家暴法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家事审判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积极挽救“危机婚姻”,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为修复家庭成员心里创伤提供条件。各级法院多次召开全省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发布全省法院婚姻家庭十大案例,呼吁全社会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2020年省法院就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反家暴法的贯彻实施专题赴白银、武威两地进行了调研,参与了《甘肃省反家暴法实施条例》立法规划工作。
 
  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反家暴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家事审判改革现场会,总结工作成绩,推介家事审判先进经验。二是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诉源治理工作,集中研究一批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开展人身保护令以及离婚冷静期等工作的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深度适用情况。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推进人身保护令更好的实施。
 
  5.关于加强我省法院审查律师费发票证据的建议
 
  省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诉讼主张,经过多次调研、参考外地法院的经验做法,组织主审法官会议认真讨论,已经形成了统一的裁判尺度和规则,即主张律师代理费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供约定了由对方承担律师费的合同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实际支付了律师代理费的银行单据,对于仅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和律师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支持。
 
  对于律师事务所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向税务部门申请作废的情况下进行虚假诉讼的问题,省法院已经对于该问题提交全庭主审法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对于是否要求当事人必须将增值税发票原件一式六联全部上交法院留存附卷作出统一规定,以从根源上杜绝出现上述情形。
 
  全省法院将在审理案件中对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依法加强审查,除向税务部门发出《协查函》核实真伪外,同时将与税务部门协商建立网络验真机制,以避免因为等待外地税务部门回函而影响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进度。对于审理中发现虚假发票,法院将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税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向有关部门移交违法犯罪线索。
 
  6.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军停偿下涉法涉诉问题立案审判执行的建议
 
  省法院积极健全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军地法院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协作,落实好加强协调、军地互动、跟踪督办、扩大服务、多元化解、优先救助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涉军维权服务效果。一是继续保留原有偿司法保障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涉军停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利用停偿司法保障中形成的协调工作机制,司法协助平台,做实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为军队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服务。二是由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涉军停偿、维权合议庭,并将合议庭的联系方式提供于驻甘部队相关部门,以便于畅通沟通、协调机制。在部队有关停偿项目前期酝酿时,及时向部队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助力停偿项目顺利推进。三是继续并进一步重视涉军停偿、维权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绿色通道,保证特事特办,尽量压缩办理时间,及时沟通衔接,更全面维护军队合法权益。
 
  二、刑事审判工作
 
  7.关于依法严惩暴力催收等非法讨债行为,加大非法讨债处罚力度的建议
 
  全省法院以涉及非法讨债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为抓手,始终保持对非法讨债相关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搭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案件会商、财产查控平台,建立有效沟通机制,持续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指导力度,确保对非法讨债行为及主体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二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对涉及非法讨债的刑事犯罪行为特别是黑恶犯罪案件出重拳、下重手、出快手、“零容忍”,依法严惩主要头目、骨干成员,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措施,彻底摧毁再犯能力,决不让非法讨债公司及犯罪分子有任何“回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三是精研细判,联动协同聚合力。着重排查近年来涉及讨债的虚假诉讼和涉及暴力、软暴力催收案件,组织专班人员逐案研判,深挖细查并按程序向院扫黑办移送涉黑恶线索。四是统筹推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省法院在全省范围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调研报告》提交最高院。坚持逐案分析涉案地区、行业、领域是否存在易发问题和管理漏洞,并综合问题成因、表现形式、危害后果等情况形成针对性司法建议,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升司法成效。
 
  8.关于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的建议
 
  全省法院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从严、全面、准确惩处。一是针对网络犯罪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和动态特征等,通过社区宣传、自媒体宣传、法治宣传等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宣传,让群众提升防范网络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甘肃法院网这一门户网站,直播、报道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开庭审理,以案说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二是发挥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职能作用,同时用足用好财产刑,通过并处罚金、没收财产、追缴所得等措施,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处于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灰黑产业链与犯罪利益链中的关联犯罪。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兰州“2·12”套路贷案,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被害人多达40余万,通过依法严惩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广大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三是省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甘肃省电信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指引》,选取典型案例编写《电信网络犯罪案例指导》,编印《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法律政策汇编》,为依法有力惩治电信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提供办案指导。四是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工信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多主体的网络犯罪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断卡”行动,对非法办理、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进行专项治理、依法惩处,从源头切断违法犯罪分子诈骗钱财的通道。
 
  9.关于加强青少年司法保护的建议
 
  省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在2020年5月对全省法院开展预防与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对近五年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全面梳理统计,为此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受到省委政法委(预青办)的充分肯定。二是在2021年“六一”前夕,集中向社会发布了6起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潜在的违法犯罪者,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擎起朗朗乾坤,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三是举办了全省法院少年审判业务骨干培训班暨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时对涉及性侵害案件裁判思路及证据标准进行深度研讨,有效提升了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水平和能力。四是积极参与平安甘肃和法治甘肃建设,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全省法院综合治理及平安甘肃建设的总体部署工作中,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活动,在不同时间节点,先后赴临夏及兰州城关、安宁、西固多所小学、初中开展“青少年开学普法第一课”,推出了“青春无毒、快乐成长”“送给未成年人最好的礼物—《民法典》亮点解析”“法润心灵、律伴成长、我是小法官”等一批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本年度开展法治宣传16场次,受众2000多人次,全省三级法院开展各类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模拟法庭等200多场次,受众300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撰写推荐材料向最高法院报送控辍保学题材微电影《有你们真好》,在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微电影展播平台播出,受到社会各界点赞好评。六是探索办案新模式,积极参与刑三庭审理的一起绑架杀害儿童案件,邀请心理咨询委员会专家对被害人家属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帮助被害人家属走出心理阴影,传递了司法温情。七是与省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
 
  三、执行工作
 
  10.关于“对讲诚信的中小企业在执行中政策宽容一些”的建议
 
  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攻坚活动、出台《关于为涉诉中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方式,服务和保障中小企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对诚信度高、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二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促进被执行企业持续发展。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或限制消费措施前,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三是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推广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及好经验、好做法,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开展六稳六保涉企执行案件集中执行等行动,执结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59件,执行到位金额为8673.2万元。
 
  四、司法便民利民
 
  11. 关于破解法院“立案难”问题的建议
 
  全省法院充分尊重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立案需求,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12368热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统一立案标准,确保当事人在任何一家法院,通过任何一个渠道,都能享受同样标准、同样品质的立案服务。
 
  设立老弱病残、军人等特殊群体立案窗口,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直接提供窗口立案服务,避免人为制造“数字鸿沟”。加强自助立案操作辅导工作,建立快速办理通道,避免当事人立一个案件反复填报信息。推进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对当事人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决不允许对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的,仍要求到立案窗口再次提交材料。
 
  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无法判断的,法律规定期限内应当予以立案,坚决杜绝各种增加群众诉累的不合理要求。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以案件疑难复杂、影响年底结案等为由,不接收诉状,或者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
 
  12.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全省各级法院充分释放一站式多元解纷的巨大效能,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借外力、挖内潜、聚合力,让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工作室,切实提升诉讼服务中心解纷功能的实质性运行,让大量纠纷以调解、和解、速裁、快审等方式解决在诉讼前段。全省各级法院共对接调解组织1471个,聘请特邀调解员1939名。上半年全省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成功案件32371件,音视频在线调解12999件,同比增长300%。诉前调解案件46697件,同比增长44.05%。两当法院“民事直说”、金昌法院“法官联系点”、张掖甘州区法院“三次分流”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为新时代甘肃枫桥经验新亮点。
 
  五、队伍建设
 
  13.关于平衡各法院法官员额的建议
 
  一是坚持“以案定额”,科学配置法官员额。2016年,全省法院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各省法官员额比例不得超过法院中央政法编制数的39%。我省在员额配置上,不搞员额比例“一刀切”,在严格控制全省总体比例不超过39%红线的基础上,坚持“以案定额”,对办案任务重的张掖甘州区法院、嘉峪关城区法院,以政法专项编制与事业编制合计数的42%配置法官员额,对案件量相对较少的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按不高于35%配备。二是坚持依法配置,切实保障法院功能。按照“法院组织法、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领域须组成合议庭,每个合议庭须配置3名员额法官,遇到发回重审案件,由原合议庭成员之外另行组成合议庭。此外,为方便群众诉讼,各基层法院设置有基层法庭,也须配备员额法官。对院型小、案件少的法院,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法院功能作用正常发挥,也得配备相应的员额法官,如两当县法院,虽然案件数量少,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配备了15名员额法官。三是坚持动态调整,及时平衡各地案件。针对近年来各地案件增长不平衡问题,及时开展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对案件量增幅、人均办案量居前的张掖甘州区、酒泉肃州区、兰州新区等16个基层法院使用机动员额予以重点加强,对人均办案量低于全省平均数的中基层法院,按照空缺员额的50%进行补充。如对张掖甘州区法院先后2次补充机动员额15名,目前甘州区法院法官员额比例达到了50%。兰州城关区法院虽然收案数量多,但院型大、编制和法官员额数多,2020前人均办案量位居全省基层法院中等偏上。
 
  14.关于提高法官待遇,关心法官身心健康的建议
 
  省法院始终坚持对干警严管和厚爱并重的原则,一方面,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开展“五项教育”等各类专项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加大对全省法院干警的履职和待遇保障。一是根据中组部、最高法院关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的精神,协调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对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现了员额法官职级职数大于其他公务员,晋升年限也短于其他公务员,有力提升了法官职业尊荣和待遇保障。二是按照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积极完成员额法官工资套改、审批和落实。认真落实法官医疗、差旅、车补、养老、交流等政策以及干警定期体检制度。要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职能和工会职能,向困难干警提供帮助。积极协调最高法院,及时办理发放因公牺牲干警的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严格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办法,全省法院全部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院干警依法履职,维护人身财产安全。
 
  15.关于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建立合理考核机制的建议
 
  省法院高度重视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逐步健全完善职业保障机制,先后制定《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甘肃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细则(试行)》《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三级九等”岗位等级晋升机制,核发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2019年积极争取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支持,按660元/人/月的标准核发绩效工资,目前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基本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持平。对于工资待遇偏低、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问题,省法院一直在积极协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关心关爱、考核管理等工作,积极争取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支持提高待遇、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安心工作。
 
  今年以来,省法院不断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创新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省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联系点》《代表关注案件办理》等多项制度措施。举办代表意见建议答复新闻发布会,向代表和社会发布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拓宽了办理渠道,丰富了办理形式。创建了“代表委员之家”,搭建代表联络平台,进一步提升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和联络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全省法院工作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继续虚心听取、积极落实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