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18:03:49

  ——2021年9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姜安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满载人民群众的期盼与重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履职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全省发展大局,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和针对性的建议。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交省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596件,占建议总数的96.6%,涉及农林水利、工业交通、财税金融、科教文卫等多个领域。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省政府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截至7月31日,59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结。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有354件,占承办量的59.4%;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46件,占承办量的24.5%;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待以后研究解决的“C”类有96件,占承办量的16.1%。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坚持把符合国家政策、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建议,列入“A”、“B”两类重点办理,条件成熟的立即解决,条件暂时受到限制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针对一些因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的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说明,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从代表反馈意见的情况看,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引领,落实办理责任。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各副省长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建议办理落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协商沟通,决定今年不再召开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采取网上交办的方式进行。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迅速开展建议的梳理、分类、交办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办理2021年省“两会”建议提案的通知》,提出办理要求,将省政府系统承办的596件代表建议交由41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单位)、10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办理。各承办单位不断优化办理工作机制,做到办理任务、人员、时限、质量“四落实”,完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单位总联络员、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五位一体”办理体系,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二)结合工作实际,务求办理实效。省政府系统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遵循“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加强对重要建议的综合分析,认真归纳整理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前瞻性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实际, 努力在办理工作中出思路、想办法、见成效。对一些代表反复提出的普遍性问题注重从政策制度层面上找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让建议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面发挥作用。同时,把办理过程作为查找和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以改进。
 
  (三)注重现场办理,主动衔接沟通。经与省人大常委会反复沟通,今年省政府筛选确定了24件省人大代表建议作为现场办理重点建议。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督办建议各1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现场督办6件,省政府系统现场督办16件。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从计划实施、办理时效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现场办理重点建议前,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同志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汇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征求督办领导和相关专门委员会意见,并向相关代表报告办理情况,力求现场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各承办单位坚持把领会人大代表的意图作为办好建议的前提,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掌握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和主要目的,采取“请进来”和“一同去”等方法,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做到办理结果让人大代表满意。
 
  三、主要成效
 
  2021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精神,面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承办单位认真吸收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力推进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落实。
 
  (一)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推进农业农村事业优先发展。着眼省人大代表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优势特色产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建议。针对《关于保持对已脱贫贫困县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第477号),我省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先后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甘发〔2021〕3号)、《关于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甘办字〔2021〕10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把脱贫攻坚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有机转换到乡村振兴上来,作为今年做好政策机制有效衔接工作的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持续推进。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保留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更名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的 2021年衔接补助资金 75.59 亿元和后续 41.5 亿元,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县。坚持脱贫不脱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做好全省帮扶工作的通知》,延续省级领导联县包抓、帮扶单位到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帮扶等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指导有“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70个县区,逐县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落实产业就业扶持政策。省教育厅持续加强乡村办学条件改善,统筹安排全省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项目省级资金6.5亿元;省民政厅筹集下拨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3.8亿元;省人社厅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车间等各类就业培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64万人次,支出培训补贴资金5.5亿元;省住建厅分解下达各地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42亿元,继续做好新增危房改造和抗震农房改造工作;省水利厅把实施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作为今年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资金6.59亿元,完成投资6.46亿元,完成建设任务57处;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扶持甘南州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共安排甘南州中央及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等资金3.9亿元。在全省启动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开展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抓点示范行动,建设抓点示范种养基地786个,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在崆峒区等10个县区实施“平凉红牛”产业集群项目;在甘州区等10个县区实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在广河县等10个产羊大县实施甘味肉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安排高台县、甘州区、临夏县、临泽县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1.4亿元、3.89亿元、1.15亿元、1.25亿元。
 
  (二)围绕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支持力度。立足我省重要的生态地位,重点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建议。针对《关于建立流域上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第196号)和《关于加大生态环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2号),省财政厅积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加大转移支付资金扶持力度,全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今年,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被列入国家试点范围,项目总投资50.05亿元,拨付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2.04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2021年,省财政厅分别为天水市、武威市、肃北县、阿克塞县、两当县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4939万元、5860万元、742万元、545万元、5308万元。持续加大祁连山地区各项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推进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2021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张掖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64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3.3亿元,总量达到31.1亿元。张掖市被列入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下达资金1.5亿元,用于推进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逐步建成河西走廊国土绿化示范区。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安排资金4100万元,支持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针对《关于请求在舟曲“8·17”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政策及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意见建议》(第197号),省自然资源厅安排5205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舟曲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搬迁工作。省林草局拨付舟曲县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保护恢复和改革发展资金3124.89万元。   
 
  (三)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持续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力度。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产业发展,重点办好全省产业转型和园区升级等方面的建议。针对《关于支持敦煌多能互补新能源综合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第6号)、《关于加大中以(酒泉)绿色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第26号)、《关于对高台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扶持的建议》(第142号)等,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链的意见》(甘政办发〔2021〕40号)、《关于推进园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1〕39号)等一系列“1+N+X”政策体系,重点对园区管理运行模式、审批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资金投入、各类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大放权赋能,为园区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针对《关于支持建设西部地区“东数西算”、中国东盟信息港产业基地的建议》(第41号)和《关于支持创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议》(第88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将金昌市作为重点区域,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中心通过参与直购电交易,实现生产用电到户电价0.28元/千瓦时,降低了企业成本。开展“东数西算”工程试点,联合48家单位发起了“东数西算”产业联盟,签订《关于共建甘肃省东数西算产业集群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金昌、兰州、庆阳等市与东部地区以“结对子”形式开展“东数西算”试点。经积极争取,今年我省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将金昌作为数据中心集群建设的“三支点”之一,支持承接东部地区非实时算力需求。金川集团金川镍钴产业5G+智慧园区建设项目,获得国家2021年新型基础设施专项5000万元资金支持。
 
  (四)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办好民生实事。统筹安排财力、物力、人力,结合省委省政府年初确定的10件为民实事,重点办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类建议。针对《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建议》(第181号),省人社厅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搭建优质供需对接平台。制定《甘肃省2021 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甘肃站系列活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11项专项活动,累计举办专场招聘会39场次,累计组织用人单位3875 家次,提供就业岗位 17.3万个,达成意向性就业协议1.1万份。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和全国失业登记线上统一服务平台,开通就业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强化登记失业人员后续就业服务、推进相关业务协同办理。针对《关于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建议》(第267号),省教育厅持续加大“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共投入8.23亿元,进一步改善全省947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针对《关于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市基础养老金的建议》(第8号),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列为省委省政府10件为民实事之首,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元,截至5月底,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均已完成了提标发放工作,惠及312.18万60岁以上参保老年人,累计发放6710.55万元。2021年省级基础养老金调整后,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每年增加支出1.95亿元,年总支出达到7.78亿元。
 
  (五)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结合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办好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促投资方面的建议。针对《关于加快实施S28灵华高速二期工程的建议》(第292号)和《关于年内批复建设兰州至张掖铁路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项目的建议》(第106号)等,我省全力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牢牢把稳交通投资拉动基本盘,继续发挥好交通投资作为全省稳投资压舱石作用,紧盯重点项目开复工和重点工程关键环节,保持重大交通项目投资强度。全省在建的6条铁路、30条高速公路、1个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全部于一季度顺利复工,静宁至庄浪、平凉至天水、彭阳至大桥村、甜水堡至永和、平凉至华亭、泾源至华亭、临夏双城至达里加等7条高速(一级)公路通车;S36临康广高速、G312清水驿至傅家窑公路、兰张三四线中川机场至武威段、庆阳华池通用机场、中兰铁路、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等项目开工或加快建设。1-8月,全省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21.3亿元,占年计划的63.3%,其中: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9亿元,公路水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5.3亿元,民航机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1亿元,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经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同意,将中卫经平凉至庆阳铁路、定西至平凉铁路、兰张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等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发展专项规划;争取国家下达交通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12亿元,支持中兰铁路、兰张三四线中川机场至武威段铁路、中川机场T3航站楼公路连接线等10个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民航机场专项资金11.51亿元,支持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6号)和《关于加大省级资金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力度的建议》(第60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102号),围绕“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改、如何改”的全流程体系做好政策设计,确定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目标、推进模式、支持措施。截至9月20日,全省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项目128个、涉及改造小区2126个、17.7万户,开工率全部达到100%,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7.03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1.1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0.4亿元。针对《关于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12号)和《关于加大村组道路硬化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16号),省政府将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纳入2021年省委省政府10件为民实事之一,明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每公里按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县市区统筹整合各类资金保障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建设总规模10705公里,总投资达到60.28亿元。截至8月底,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累计完成8767公里,完成率达81.9%,完成投资51.78亿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总体来看,今年省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解决建议反映问题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力度还不够大,办理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办理建议的类别界定不够精准,有的单位将近年内不能解决落实,但从长远看能够解决落实的建议动态管理不够科学,没有建立相关台账,持续跟踪督办力度不够;有的单位指导思想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不够,办理举措从“一事一议”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促进工作”转变不够,协商沟通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不够。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改进,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精神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始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各方力量、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创新办理方式,切实把提升办理质量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现有条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解剖“麻雀”, 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注意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以创新工作方式为着眼点,重点在承办理念、办理方式、督办形式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健全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机制,拓展沟通渠道,确保人大代表深度参与建议办理工作,邀请人大代表一同参加调研、座谈、现场办理,参与推进重要改革、落实重点工作、制定重大政策等工作,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办前分析、办中协商、办后总结,从批分、办理、督查、验收等环节规范办理流程。
 
  (三)强化跟踪督办,切实把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跟踪办理好。省政府办公厅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B”类建议的办理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将“B”类建议放在案头、挂在心头、时时关注,条件一旦成熟第一时间加以解决,并将“B”类建议办理情况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办理工作结束后,适时组织回头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