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关于全省“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18:02:59

  ——2021年9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副组长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元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计划,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任组长的调研组,于8月下旬先后赴金昌、酒泉、张掖等3个市、7个县(区)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委托兰州、临夏等6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河长制”工作落实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统揽,以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为目标,积极推进全省“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积极推动,全面建立河长体系。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同向发力,按照国家和省上确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建立了党政同责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长体系。全省2.3万名河长主动作为,靠前指挥,落实了巡河、治河、护河“三位一体”责任,“河长制”正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二)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督查、河长会议、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6项必建制度,探索建立了河流巡查监管、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工作通报、跨界河流联防联控等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创新河流治理模式,建立了“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有力打击了涉河违法犯罪行为。
 
  (三)实化措施,着力强化岸线管控。全力整治侵占河道、破坏河道、阻碍行洪、违规采砂等违法行为,河流功能和形象面貌明显改善。全省1309条河流划界任务全面完成,134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形成初步成果。深入推进河流“清四乱”工作,全省累计整治“四乱”问题1655个,拆除违法建筑14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31公里。严格采砂许可审批,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制止非法采砂行为175起。
 
  (四)突出重点,稳步提升保障能力。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构建最严格水资源节约体系,确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监控用水单位140个,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比上年减少1亿立方米,有20个县(区)入选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聚焦城镇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1%和93.9%,18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五)依法治理,推动健全法规体系。紧跟上位法修订步伐,先后修订了实施水法办法、实施防洪法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了节约用水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条例,水利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为全省“河长制”工作落实提供了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爱河护河意识仍需加强。目前,全省乡村两级河长占河长总数的95%,是河流保护治理的“主力军”和“末梢神经”。但一些基层河长对肩负的责任认识还不足,管河护河主体意识和履职能力不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河长制“最后一公里”还没有真正打通。一些群众参与河流管理主人翁意识还不够强,全民共管共治共享的河流保护局面尚未形成。
 
  (二)河流管理保护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河道采砂管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中小河流偷采盗采现象时有发生,遏制“四乱”反弹的任务还很艰巨。部分河道依然存在采砂弃坑、耕地挤占河道、河床内违规铺设管道以及架设线缆等历史遗留问题。渭河、葫芦河、祖厉河、马莲河、蒲河等河流自产水资源量少,个别支流在枯水期水质不能稳定达到考核目标。
 
  (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城市污水管网缺乏系统科学的设计与规划,构架不成熟,衔接不顺畅,污水管网建设不能满足需求。一些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小,配套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难以落实,污水收集率低,处置废水功效不明显。
 
  (四)河流监管方式需进一步拓展。我省河流线长面广,涉河项目较多,日常巡查管护工作量大,部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河流治理保护还没有做到全覆盖,特别是乡村河段、小支流和支沟治理保护仍然存在盲区和漏洞。同时,我省目前仍以人工巡河为主,监管手段比较单一,影响了监督效能。
 
  三、几点建议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流管护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决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立足水资源紧缺、枯水期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水土流失严重、水沙关系不协调等特殊的省情,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齐水生态治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更好防范化解水生态环境存在的风险隐患。准确把握“河长制”的功能定位,坚持把“河长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努力使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陇原人民的幸福河。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深度节水、极限节水的文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保护修复水生态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实现人水和谐发展。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以及地表和地下,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不断放大河流保护治理的多元效应。加强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落实好“协同管理、信息共享、预警研判、联合执法、应急处置、责任追究”于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变“分段治水”的状态,形成“全域治水”的格局。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治理保护长效机制。持续落实好联系包抓、工作通报、有奖举报、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措施和办法,细化实化河长职责,强化部门联动,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明确河流管护责任和执法主体,强力推进岸线项目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管,探索建立河道砂石规范开采与有效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督察考核与问责激励,着力推动河流管护提质增效,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探索智慧水利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大水利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水生态修复。大力推进信息水利建设,提高调控能力,提升管理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进行动态监管,有效监督和遏制河流乱象发生,确保河流水事秩序良好。
 
  (五)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爱河护河氛围。认真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水域岸线管控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以及微视频等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水知识,讲好水故事,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河流治理保护,形成全民治水、合力治水的良好氛围,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