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17:43:06

  (2021年7月1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对2021年6月15日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2017年《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制定实施以来,对炳灵寺石窟保护管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个别条款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我委提前介入,开展了相关立法调研。《条例(修订草案)》经多次论证修改,较好解决了个别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细化了各类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表述更加规范,内容更加符合炳灵寺石窟保护实际,《条例(修订草案)》总体比较成熟,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