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17:10:04

  ——2021年7月25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臧秋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作如下汇报:
 
  一、修订的必要性
 
  《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8月1日施行以来,在扩大我省中小企业总量,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条例》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为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亟需对《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过程
 
  2021年,《条例》修订列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按照安排,省工信厅成立专项工作组,及时启动《条例》的修订工作,认真研究政策法规,学习借鉴广东省、北京市等10个省市的条例,起草了《条例(修订草案)》,并委托省人大立法基地兰州大学法学院进行修改完善。省工信厅、省司法厅先后3次征求省直部门、14个市州和部分企业的意见建议,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和各相关部门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经2021年6月15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目前的修订草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幅度较大,几乎涉及原法的每一项条文。我省依据上位法对《条例》进行修订,《条例》由原先的8章扩展为10章(上位法由7章扩展为10章),修订后分为总则、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附则;条文由44条增加到56条(上位法由45条增加到61条)。
 
  (一)主要特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并体现我省特色;三是总结固化省内行之有效的做法;四是借鉴吸收兄弟省市先进经验。
 
  (二)新增章节情况。一是原《条例》第二章“资金支持”主要是财税和金融,但规定比较原则,为进一步增强这方面的导向和内容,参考上位法,将原第二章拆分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章;二是为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增加第九章“监督检查”。
 
  (三)条文修改情况。本次修订新增21条,内容修改28条,删除6条,7条合并为3条,1条拆分为2条,未修改2条。新增的内容:一是增加融资对接机制、供应链金融等促进融资有关条款(第13条、15条、16条、18条、19条);二是增加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和便利企业登记、退出等创业支持有关条款(第20条、23条、28条);三是增加创新服务、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机制等创新支持有关条款(第32条、35条);四是增加支持市场化服务资源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建立健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措施(第42条、43条、44条);五是增加合法权益保护、畅通中小企业投诉渠道、法律服务供给、政府守信践诺、不得违约拖欠账款等权益保护有关条款(第46条、48条、49条、50条、51条);六是新增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和不当行为查处等监督检查有关条款(第52条、54条、55条)。
 
  以上说明及修订草案,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