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17:03:44

——2021年7月25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高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受讲排场、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科学、不文明消费习俗的影响,不同程度的餐饮浪费问题一直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在我省有效实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甘肃实际,制定《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十分必要。制定该条例,不仅有利于在全省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引领全社会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而且通过巩固深化反餐饮浪费工作已有实践成果,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2021年年初,《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作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项目,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被省委确定为重要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常委会有关领导多次对反餐饮浪费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起草。法制委、法工委会同兰州大学成立立法起草工作专班,积极开展研究起草工作。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并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吃透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精神。三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座谈、组织专家论证、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广泛征求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餐饮协会和省人大代表、立法顾问、社会公众的意见。四是起草小组赴河北、山西两省学习反餐饮浪费立法的先进经验,同时,赴临夏、天水、定西等地,深入餐饮企业、机关单位、学校食堂和农村基层组织等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基层实际情况。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法规草案送审稿,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采取条款式体例结构,共三十四条,重点对概念定义、反餐饮浪费的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要求。草案明确规定反餐饮浪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单位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草案第三条)。
 
  (二)关于政府及各部门职责。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领导,确定反餐饮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社会反餐饮浪费工作。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有关反餐饮浪费的工作职责。三是规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草案第四条至第六条)。
 
  (三)关于实行社会共治。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餐饮浪费社会共治机制。一是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的宣传引导责任。二是明确餐饮行业商会、协会以及消费者协会的行业自律与成员教育责任。三是确立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为本省反餐饮浪费宣传周,并规定新闻媒体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四是明确反餐饮浪费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鼓励和支持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志愿服务活动(草案第七条至第十条)。
 
  (四)关于各类主体责任。聚焦反餐饮浪费工作的全流程,坚持约束与倡导相结合,兼顾餐饮供给方和消费方两个方面,对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一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的反餐饮浪费行为准则进行了细化规定,对单位食堂的采购、储存、加工、制作、取餐和用餐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二是规定学校应当建立食堂餐饮节约管理制度,引导师生参与节约餐饮活动。旅游餐饮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合理安排团队用餐。三是倡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要求婚丧嫁娶、朋友和家庭聚会的组织者、参加者适度按需备餐、点餐、用餐。四是对餐饮外卖平台明示、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草案第十一条至第二十二条)。
 
  (五)关于法律责任。一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设有食堂的单位未落实防止餐饮浪费措施,以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视频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等行为,作了处罚规定。二是对他人善意提醒、劝导和举报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对单位和个人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等活动中造成餐饮浪费的情形,作出了责任追究规定(草案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条例(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