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分配计划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5-01-15 18:08:33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分配计划的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
——2024年11月27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甘肃省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分配计划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在2024-2026年每年安排2万亿元、共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支持地方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在上述限额中分配我省1328亿元,其中:2024年443亿元、2025年443亿元、2026年442亿元。本次下达后,今年全省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增加至1944亿元。
中央明确,此次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总额一次报批、分配一次到位、分年安排实施。按照财政部测算办法,结合各级到期隐性债务规模、高息债务、化债目标完成情况等,我们计划将增加限额中今年的443亿元全部分配市县,2025、2026年增加限额将根据各级债务化解进度、债券资金使用等情况在当年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分解下达。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用足用好置换债券,有力有序化解全省存量隐性债务。一是尽快下达分市县限额,并督促各级抓紧履行法定程序;二是根据各地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沟通衔接情况,及时将债务限额对应到具体项目上,确保发行一批、使用一批,防止债券资金闲置;三是压实各级偿债主体责任,指导市县完善隐性债务化解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并跟踪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支出效能,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