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5-01-15 18:04:39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审计厅厅长郝文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7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意见,省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动员全省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持续巩固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新格局,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今年审计署对我省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对我省整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现将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程度更高,整改力度更大,整改质量稳步提升,整改成效显著增强。截至2024年11月21日,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6个,其余55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中,立行立改的29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的(整改期限1年内)99个,已完成整改71个,其余28个尚未到期,正在按计划整改,没有逾期现象发生;持续整改的(整改期限5年内)39个,已完成整改12个,其余27个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通过整改,收缴、追回资金16.98亿元,促进拨付、下达资金72.83亿元,盘活资金、调整账务33.3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65项。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扛牢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始终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重大政治任务。2023年以来,先后29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审计整改专题会、交办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73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充分整改、务求实效。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审计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整改期限等,全面高效推动审计整改。省审计厅对审计整改情况定期调度,并列入审计重点内容,严格核查整改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整改质量。
 
  二是部门联动,汇聚整改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督,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既纠正具体问题,更举一反三,强化系统治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建立审计整改会商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并将整改结果纳入省对县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审计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成立整改督查组,采取“一查二谈三看四核”方式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类问题进行实地督导。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等6家单位召开整改推进会,研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制定行动计划。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3家单位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购置保管、调用回收、监督检查、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是贯通协同,提升监督质效。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两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工作流程,明确11个协作事项,增强衔接配合力度。推动审计整改督查与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计划相衔接,省纪委监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3轮专项督查,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积极对账销号。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内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研究制定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建立预算安排与审计查出问题挂钩机制。省委审计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对5所高校和4户省属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集中联合反馈,传导审计整改压力,有效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坚持“治已病”和“防未病”相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省审计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审计专报14期,深度揭示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紧盯“病灶”、深挖“病根”,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相关部门单位先后修订出台165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实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域。
 
  五是完善机制,深化成果运用。省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甘肃省审计成果运用办法》,明确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金融监管、财政、国资、督查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职责,推动相关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审计成果运用格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省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甘肃省审计监督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1类容错免责的适用情形和7项综合判定标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审慎作出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着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省级财政管理相关问题36个,其中:2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7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金额17.37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0项。
 
  一是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06亿元,同时加强对非税执收单位汇缴户的常态化监管,建立应急沟通协调机制,调整非税系统缴款期限,缩短了非税收入清分时限;省残联会同税务部门制定措施积极追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二是部分资金分配管理不精准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相关单位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按规定及时提出分配意见并下达资金;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2项,改进预算分配方式,促进1420万元资金拨付到位;督促省级预算单位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8项。
 
  三是政府债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省财政厅持续加强债券项目监管,督促4个项目形成支出7671.45万元;1个市督促项目单位调整融资平衡方案,2个市和3个县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6个,收回财政垫付资金1.62亿元;2个市将拖欠账款3383.12万元纳入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管理,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6个,1个市和1个县下达债券资金432.91万元,偿还拖欠账款788.71万元。
 
  四是市县财政监管亟需加强的问题。省财政厅建立市县财政暂付款动态监控机制和奖惩办法,督促市县财政归还借款1.3亿元,动态监控市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向市县安排5亿元强科技奖补资金,督促市县统筹资金补足科技支出占比缺口;2个市和1个县制定财政收入管理制度4项,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五是决算报表个别事项填报不准确的问题。省财政厅补记企业股权投资成本10亿元,建立单位会计与总预算会计按月对账机制,加强预算单位决算编报业务培训指导,2个单位调整了决算数据。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省级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问题69个,其中:6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4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金额2.96亿元,完善制度办法28项,追责问责5人。
 
  一是预算刚性约束不强的问题。7个部门及所属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项目实施,上缴财政资金671.44万元;10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细化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用途,退回原渠道资金206.34万元;2个部门通过调换财务负责人、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3个部门推动消化结转资金规模,预算编制充分考虑资金结转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省财政厅制定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细化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搭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转变采购服务征集方式;1家单位注销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合并单独设立的账套,制定科研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杜绝挤占挪用问题;8家单位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薄弱的问题。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细化量化绩效指标设置,减少绩效目标偏差;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控绩效自评流程,建立自评结果抽查复核、绩效管理激励惩戒2项机制;4个部门制定出台绩效管理办法,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三)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市县问题231个,其中:14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69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8个,13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整改金额74.55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13项,追责问责31人。
 
  1.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是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10家单位采取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管理、加强法规教育、对责任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了工程招标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3个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13个项目取得用地审批、施工许可、验收备案手续;46个已完工项目办理竣工决算、验收、资产入账手续;3个项目加强工程管理,已报批调整概算和建设内容;20个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2个项目加快实施进度。
 
  二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77个风电光伏建设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和主体建设,其中20个项目660兆瓦已建成并网发电;3个市11个项目解决储能系统配备等问题后并网发电;相关部门修订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办法,3家主管部门和6家项目建设单位理清权责关系,主动保障相关方权益;2个项目支出拆迁补偿款640.37万元;2个项目到位资本金或外部融资61.9亿元,1个项目支出滞留资金6350.81万元;3家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设计公司承担损失费用。
 
  2.关于“四强”行动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针对“四强”行动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0个县出台制度办法,建立链主企业评价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日常联系制度,配套完善了产业链责任体系和保障措施;20个县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评估审查准入机制,3个县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进度;13个县拨付科技专项资金2870.71万元,2个县收回资金23.33万元重新安排;12个县落实企业“小升规”等奖励资金640.71万元,拨付融资担保奖补资金99.1万元,追回担保代偿资金101.47万元,并建立3项管理制度;20家开发区处置或收回批而未供土地4714.75亩;14家开发区处置闲置土地或收回建设用地指标24宗3217.62亩。
 
  3.关于积石山地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组织6家单位召开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推进会,研究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制定行动计划;相关部门制定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2项,规范物资购置保管、调用回收、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将储备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临夏州加强捐赠物资发放全过程监管,促进分配捐赠物资130.82万件(个、箱)。
 
  二是应急物资计划管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应急管理厅出台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县科学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2家单位公开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5家单位补充完善捐赠协议。
 
  4.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完整、资金发放不精准的问题。省人社厅及各市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有效开展就业援助;14个市州、兰州新区收回违规发放、重复领取、骗取的补贴资金1051.37万元。
 
  二是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省人社厅督促指导有关市州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机制,2个市公示了岗位开发安置信息,12个市清退262人、安置11人、转岗11人,追回资金177.74万元,对10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套取、截留补贴资金的问题。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机构年审工作;3个市撤销5家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9个市1个县追回或拨付补贴资金168.63万元。
 
  5.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乡村产业带农增收效益不强的问题。8个县通过租赁、转让、改变用途等方式重新盘活33个项目闲置资产;7个县督促承接主体向农户和村集体兑付分红、归还本金、实物抵债2568.54万元,通过司法程序追缴未兑付分红资金23.0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3个县加强项目运营监管,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多渠道收回本金398万元,续签资金508.8万元,降低资金安全隐患;4个县制定联农带农、收益分红方案,细化、丰富联农带农方法,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二是耕地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个县完成撂荒地整治1.5万亩;1个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7万亩,3个县对已完工的12个高标准农田进行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2个县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5970.51亩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管护;2个县将错划的永久基本农田972.59亩整改恢复或调整补划;1个县拆除或复耕农用大棚101座,1个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82.85亩,补划永久基本农田43.88亩,并对违法用地处罚1154.41万元。
 
  三是部分乡村建设规划脱离实际、建设项目管理薄弱的问题。2个县制定产业规划,根据发展现状修改完善15个村庄规划;2个县为已完工8个项目补办乡村规划和用地手续,3个县投资6577.25万元的3个项目已建成并验收;5个县完成113个已竣工项目的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
 
  四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6个县支出闲置资金2106万元、收回存量资金1895.45万元,对外投资盘活资金1608.84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1个县落实11402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7412.1万元;2个县收回逾期贷款365.85万元、核销120.34万元,1个县为符合条件农户发放贷款893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9个县兑付征地补偿款、各类补贴和农民工工资4554.8万元,3个县建立发放监测机制,1个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6.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1个市建立完善市级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库;1个市和1个县督促对项目设计变更进行报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5家单位对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制定修订项目管理办法2项;3家单位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二是部分生态环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6家单位追回挪用资金794.01万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个县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监管,纳入财政统一监管2051.38万元、拨付支出7337.24万元、上缴财政110.11万元;5个县向搬迁户拨付滞留的搬迁项目资金4462万元;1个市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加强生态环保资金整合。
 
  三是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4个县重新认定避险搬迁户64户;2个市和6个县加快拆旧复垦复绿工作进度,拆旧601户,搬入新居84户;3个县完成自建房验收227户;1个市和4个县加强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大力推动整村搬迁、集中安置;5个县向社会公开避险搬迁和资金使用情况。
 
  7.关于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省体育局制定赛事活动和项目扶持办法2项,规范项目申报工作,发布申报指南;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和项目库整合工作,制定印发项目评审和项目库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县区积极申报项目,制定资金管理使用细则3项,建立支出定额标准,明确补助标准。
 
  二是体彩公益金分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体育局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分配管理,提高项目安排精准度,规范资金下达程序。
 
  三是体彩公益金统筹安排不够,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省体育局加强下属单位预算统筹力度,向财政上缴项目闲置资金5000万元,3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支出均已达80%以上;开展赛事支出评审,收回资金44.37万元并上缴国库;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内控建设,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体彩专项资金。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单位问题95个,其中:5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1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19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整改金额28.22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4项,追责问责22人。
 
  1.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国企改革任务未完成,资产清理处置不到位的问题。1户国有企业全力推动上市申报工作,有序推动海外重点项目建设,2户国有企业加快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6项任务落实;2户企业持续推进应收账款和存货资金压降,推进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清算注销21户子公司;1户企业以关联方抵顶方式回收欠款3129.24万元,确保下属公司之间不互相占用资金,同时理清移交后资产管理权责,保证“三供一业”移交彻底。
 
  二是投资经营管理不规范,部分投资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2户企业完善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修订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2户企业加强招投标业务监管和考核力度,严格审查项目发包方式;6户企业追回工程款5282.97万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对外贸易及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堵塞投资决策漏洞。
 
  三是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3户企业制定资产盘活方案,评估房产价值并调整出租价格,办理5处不动产产权证;4户企业退还超标准预留的质保金2830.25万元;3户企业及所属6家公司消化潜亏2559.02万元,补记负债1895.43万元,通过调整账务、合并抵消等方式提高了财务信息真实性、合规性。
 
  2.关于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信贷资金运营效益不高的问题。1家金融机构已全额偿还发行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8亿元;2家金融机构制定完善制度办法,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贷款支持力度。
 
  二是业务投资和内控建设不规范的问题。1家金融机构推动投资类业务占比持续降低,设立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完善内控机构职能。
 
  三是信贷风险管控不严格的问题。1家金融机构规范股东管理,防控股权风险,同时,制定信贷业务风险评价办法7项,修订业务操作规程13项,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加强贷款审批管理,严格审查抵质押物价值,确保担保、抵质押充分有效。
 
  3.关于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5家单位补记固定资产2412.92万元、核销下账122.04万元;7家单位补记土地资产55.18万平方米,将10.15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2家单位对4辆报废车辆办理资产处置和财务核销手续;2家单位补记无形资产2902项,1家单位对276项无形资产进行核实估价。
 
  二是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7家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查,补记资产57.64万元;5家单位通过出租、分配使用等方式盘活闲置房屋69套、4000平方米;1家单位对造成土地流失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和提醒谈话。
 
  三是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的问题。7家单位按程序完善了资产出租手续;4家单位修订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上缴处置收入0.44万元;3家单位已完成资产登记入账、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3家单位正在加快推进不动产权属登记。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个县编制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防沙治沙规划并印发实施,对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的3个矿产资源规划区块进行调整,加强管控力度;2个县加强采沙场恢复治理,落实防沙治沙林木灌溉水源,签订古树名木管理责任书9份,保障保护管理资金。
 
  二是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的问题。2个县收回闲置土地132.29亩;1个县完善用地手续出让土地21.57亩,对违规用地56.06亩立案查处并罚款108.04万元,收回土地24.52亩。
 
  三是生态环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个县4户企业补充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444.78万元;2个县收缴或支出闲置资金625.9万元,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等221.82万元。
 
  (五)审计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3年6月以来,对审计移送的75条线索,各级纪委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查办。截至2024年10月底,已办结34条,依法依纪追究责任36人,收缴税款、上缴财政资金3.6亿元,其余41条线索纪检监察等部门正在按程序推进。
 
  (六)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省财政厅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标准化、精细化,调整非税系统缴款期限,提高收缴、清分、入库、核算、对账效率,确保及时足额征收。二是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省财政厅按照“1+2+N”标准体系和标准结构框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约束、统计监测、监督问责长效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三是严格绩效监管约束。省财政厅对10个县区、10个省直单位、20个重点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实现了财政评价扩面增容,探索构建“财政+专家+第三方机构”绩效监控模式,提升绩效管理质效,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2.关于强化政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政策同向发力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完善财政政策供给。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修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财政政策与其他各类政策协同配合,提升政策供给质量和资金保障水平。二是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省财政厅紧盯年度工作任务测算资金需求,督促预算部门先谋项目、再配资金,改进预算管理方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保障,增强政策执行精准度。
 
  3.关于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保障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省发展改革委聚焦“两重”“两新”领域,不断加大项目谋划、储备、争取、实施力度,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05亿元,支持项目211个;组织召开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开展多轮次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调研督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项目调度、服务保障、入库纳统等工作。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教育、社保等11类民生支出282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2024年省级财政科技、教育支出预算分别增长7%、1.85%。三是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省财政厅利用直达资金预警管理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等,加强资金支出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规支出及时预警、督促整改,修订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等管理办法,优化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提升资金综合效益。
 
  4.关于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守牢经济安全底线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风险监控预警。健全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体系,推动实现地方债务动态监测,加强基层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强化动态监控预警,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推进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落细。省财政厅督促债务高风险地区制定风险降级计划,加大存量债务偿还力度,靠实债券还本付息责任,全省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35.8亿元、利息184.1亿元均按时足额偿付。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省财政厅建立健全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管理举措,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对“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采购等预算执行监控。四是严控财政暂付款规模。建立暂付款管理长效机制,修订暂付款管理奖惩办法,激励市县积极消化存量、严控增量,不断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5.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省政府国资委搭建甘肃国资监管信息平台,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省级集中统一监管率达到99%;完善文化企业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修订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并开展资产清查;制定《省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清单指引》,动态更新调整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控非主业投资,规范对外投资。二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督促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聚焦我省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科技、绿色、数字金融等领域支持力度,有效推动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强化金融企业管控,督促不断夯实企业内控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和财务管理,稳妥推进区域性风险与重点机构风险处置。三是细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省财政厅研究起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促进国有资产科学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初步建成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构建“线上+线下”双仓并行模式,推动各类闲置、低效资产物尽其用,释放资产潜能;妥善解决货币性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从制度上明确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范围及损失认定、申报审批程序、工作要求。四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利用。省自然资源厅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不断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执行生态修复项目及资金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启用生态修复工程移动应用系统,通过系统平台调度工作,及时纠正项目实施偏差。
 
  三、正在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还有55个问题(分阶段整改28个、持续整改27个)正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持续推进,其中:省级财政管理方面10个,部门预算执行方面3个,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点民生资金方面16个,国有资产管理方面26个。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实事求是分析原因,分类施策推进整改,尤其对因体制机制不健全、客观因素影响、历史遗留时间跨度大等原因造成的问题,需通过加快发展经济、持续深化改革、部门联动施策、增加财力统筹、健全完善制度等措施,科学有序、稳步推进整改。
 
  对上述问题,省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施策推动整改落实。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在审计报告出具后1年内整改到位;对持续整改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按计划逐步取得阶段性成果,5年内全面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关主管部门分行业领域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分析研判,杜绝违法违规、有章不循、屡审屡犯等问题发生,提高行业系统治理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统筹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对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原因,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切实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推动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治理,既“治已病”,又“防未病”。针对审计整改事项,持续跟踪检查,适时采取发送督办函、专项督查、联合督办等方式推进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督导被审计单位采取完善制度、举一反三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等方式推进整改;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面整改、有效整改、彻底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以高水平审计监督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中书写审计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