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5-01-15 17:28:44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24年9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4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建议作适当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
 
  9月25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现将法制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报告如下:
 
  一、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条第三款“林草”后增加“公安”。
 
  二、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条第一款中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修改为“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