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4-06-13 10:05:41

——2024年3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高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23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对法律已有规定作出细化、补充、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备案审查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为更好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地方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指导。
 
        2023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加强制度能力建设,丰富审查方式方法,着力提升质量水平,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规范化水平。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收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逐件登记并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要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标准和要求的,坚决退回制定机关要求其在限期内重新报送。在报备主体上,按照“谁制定、谁报备”的原则,明确报备主体责任。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95件,其中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4件、市(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18件、市(州)政府规章13件。总体来看,各报备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规范报备,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严格按照《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规定的时限、格式等要求,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电子文本57件。
 
        (二)履行审查职责,做到有备必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不断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对报送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实现“有备必审”。对存在较大疑难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咨询立法顾问、备案审查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在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审查意见后予以研究解决。经过多种形式的审查研究,对符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备案,没有发现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没有接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
 
        二、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
 
        (一)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监督法以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在2021年对《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基础上,2023年在修改《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制定《甘肃省新时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工作办法》时,增加了备案审查相关内容,初步形成具有甘肃地方特点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
 
        (二)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报告制度。主动适应备案审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我省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经验,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开展。从2018年开始连续六年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同时,督促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和8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目前,全省所有市(州)和县级人大常委会都建立了报告制度,常态化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三)扎实推进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就黄河流域保护、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3次集中清理工作,发现需要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9件、单行条例1件、规章2件、其它规范性文件4件。目前,已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废止1件,其余的修改工作正在推进中。严格落实《甘肃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紧跟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规进行了动态清理,综合研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列入了立法计划,适时启动修改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固化动态清理经验做法,在全面总结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将制定《甘肃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拟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化动态清理实践经验,深化动态清理制度建设成果。我省创新开展法规动态清理工作的做法,在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赵乐际委员长指出:“甘肃制定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推动清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简报和工作专栏也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工作创新做法进行了刊载。
 
        (四)积极探索巡回指导审查方式。在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基础上,在全国首创探索巡回指导审查方式。组织力量成立巡回指导审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巡回指导审查,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相关问题,破解市(州)、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力量不足的难题。具体做法是,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带队,通过实地调研、分片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相关市(州)所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或者有不同意见的规范性文件,与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级人大常委会、专家学者等共同研究,提出审查指导意见。审查指导意见由审查责任主体研究论证后,与制定主体进行沟通、协调,并将处理结果向巡回指导审查组进行反馈。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带队,分河西片、陇东片、陇南片,对32个县(市、区)的10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巡回指导审查,提出指导意见45条,由审查主体研究后向制定主体进行沟通、协调和处理。同时,也指导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借鉴省上的做法,分别对各县(市、区)、各乡镇的规范性文件也采取巡回指导审查方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一)积极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持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一体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目前,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省市两级优化升级和县级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完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已经建成并上线运行,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数据库初步收录全省各级各类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4800余件。
 
        (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交流培训。2023年8月下旬,举办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数据库建设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处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14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期间,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什么是备案审查、新时代备案审查的发展与实践、如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作专题辅导,并采取集中授课、交流发言、分组讨论、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借助外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借助外脑助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首次组建由11名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备案审查专家组,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撑力度。与甘肃政法大学合作成立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协同开展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该中心自2019年成立以来,已经对80多件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研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二是借助立法联系点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融合发展。总结近年来我省备案审查工作和立法联系点实践经验,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工作纳入立法联系点工作范围,形成了“1+3+X”立法联系点工作模式,“1”即“基层立法联系点”,“3”即“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示范点、法律法规清理示范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工作示范点”,“X”为各立法联系点的创新特色做法。目前,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面承办了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三是借助高校深化备案审查实务与理论研究协同发展。与省司法厅、甘肃政法大学合作,去年8月共同举办“首届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黄河法治论坛”,来自20个省市300多人参加论坛,线上达到8000余人。此次论坛具有探索性、开拓性和实践性特点,为推动全国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贡献了甘肃力量。支持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立法与备案审查》课程,由理论与实务部门的同志共同授课,从学科建设方面推动备案审查工作,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讲授实务课程3次。
 
        (四)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按照工作安排赴有关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调研,了解相关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提升全省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
 
        四、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的备案审查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会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决定。举办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把决定的学习解读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守正创新、力争上游。
 
        (二)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特别是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彰显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维护宪法尊严,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做好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研究、件件有反馈,努力使备案审查工作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围绕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涉及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助力打造更有吸引力、更具竞争力、更加富有活力的营商环境。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备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审查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法规性决定电子文本。
 
        (三)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一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对我省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创新完善备案审查方式方法,制定出台巡回指导审查工作办法,全面推行巡回指导审查方式,着力推动提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在立法联系点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四)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推进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使用、维护制度机制,指导运用好省市县三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质效。
 
        (五)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严格按照《甘肃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要求,紧盯国家立法修法进程,通过电话沟通、发函提醒等方式,督促做好省级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工作。
 
        (六)加强同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开展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执行情况调研,组织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加强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与市(州)、县(市、区)备案审查机构的沟通联系,深化工作协同,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和好的做法,开展备案审查案例交流,推动提升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七)深化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研究。发挥好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专家组作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撑。与省司法厅、甘肃政法大学共同举办好第二届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黄河法治论坛,推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继续支持甘肃政法大学举办“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系列学术讲座与学术沙龙”,支持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开展立法与备案审查课程教学活动,培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