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4-06-13 09:03:47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至27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胡焯、李沛兴、戴超,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共6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四组进行,杨维俊、胡秉俊,唐晓明、李晓林,高志凌、华风,吴仰东、张建平分别为四个组的召集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廷礼、俞成辉,常委会委员古丽玛娜提、薛飞、张俊宗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瑞雪,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涧,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寿伟,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省上部分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嘉峪关市绿化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刚辞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免去梁育才的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梁和平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任命李晓光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何天鹏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陈志鹏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龙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传达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嘉峪关市绿化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刚辞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免去梁育才的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梁和平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任命李晓光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何天鹏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陈志鹏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龙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