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4-06-12 10:56:06

(2023年12月21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新一届省人大环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常委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坚持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丰富立法、监督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交出了满意答卷。

        一、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指导

        扎扎实实开展主题教育,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在法治轨道上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一)突出政治引领。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党组会议和委员会学习的主要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坚持融会贯通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理解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举办培训班、“三会一课”、全国生态日座谈会等时机,邀请专家学者讲理论、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三)注重指导实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知行合一,努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信心和能力。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环境资源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理念,将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贯穿于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健全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立足甘肃生态环境的战略性和脆弱性,创新推进地方立法,完善环境资源法规体系,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维护法治统一。落实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地方立法质量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备案审查等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配合法工委对涉及我省黄河流域和青藏高原地区生态保护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积极配合法工委做好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共审查市州法规10件,规范性文件3件,对16件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保障了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

        (二)不断完善法规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治理,加快完善地方法规体系,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一是始终如一做好黄河保护立法,推动黄河流域法治建设。《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后,继续配合法工委及省政府相关部门对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对名称、章节设置等提出了修改建议,将条例名称修改为《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建议,完善了高质量发展内容,增设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专章,补充细化了黄河保护法,为持续有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二是创新地方立法形式,推动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会同四川、陕西省人大相关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分别在7月底经常委会会议同步审议通过,7月31日同步公布,10月1日起同步施行,做到了立法进程“三同步”。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是我省探索创新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方式的首次尝试,为下一步做好祁连山和诺尔盖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提供了经验。三是主动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推动环境资源立法进程。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结合专题调研积极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和噪声污染防治立法论证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完善我省环境资源法规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认真做好普法宣传。高度重视法律普及和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始终将其作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黄河保护法出台后,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召开全国生态日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宣传实施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生态环境专家分别围绕设立生态日的重大意义,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廷礼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宣传普及条例,推动法规有效实施作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雷思维副省长对近年来我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所做的工作作了介绍,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检查等作了安排部署。

        三、着力增强依法监督成效,推进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用法律武器和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注重打好组合拳,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一)创新开展法律监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创新方式方法,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相结合,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分赴酒泉、张掖和甘南、兰州新区等地实地检查和调研,通过走访群众、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了法律宣传贯彻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本次执法检查和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有机结合,在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的同时延伸了监督触角、提升了监督实效,既保证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又促进执法检查向深度拓展,还面向全国人大代表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和保护湿地生态的重要意义,对推动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全面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制定我省湿地保护地方法规积累了素材。

        (二)深入开展工作监督。结合主题教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甘肃视察指导工作时提出的“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的重要指示,常委会成立由马廷礼、李沛兴、陈克恭同志牵头的调研组,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题调研。采取既“请进来”也“走出去”的形式,在征集12个省直部门、14个市州和4个科研院所相关总结材料,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汇报的基础上,赴平凉、天水、白银、武威、临夏、甘南6市州18个县区88个调研点和省社科院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次调研既拓展了主题教育的深度,也创新了监督工作的方式,对十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作了全面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作了系统分析,对新时代加快美丽甘肃建设提出了具有专业水平的前瞻性建议,提升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调研组工作人员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对调研报告反复修改完善,多次推倒重来,最终交出满意答卷,在常委会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时得到一致好评,在机关评比中获得二等奖。

        (三)强化系统有效监督。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打好监督组合拳,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求,成立调研组开展了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情况专题调研,初步掌握了我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以水定绿、科学造林、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情况。常委会审议调研报告时,还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结合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建议。在突出重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情况、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建设、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典型案例解剖等专项调研和运用法定手段推动国家黄河战略在甘肃深入实施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时,特别强调内容关联、时间衔接,形成环环相扣的组合拳,增强了依法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信性。

         四、努力夯实依法履职基础,推动自身建设上台阶

        积极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狠抓“四个机关”建设,推动干部在学习上下苦功、在执行上铆足劲、在效能上见真章,促进思想观念转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作风改进、效率效能提高。

        (一)高度重视能力提升。针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专业性、创新性突出的复杂特性,高度重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培训提高。围绕常委会2023年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监督重点,在四川大学举办了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系统讲解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解读黄河保护法和湿地保护法,着力拓展理论学习的深度与广度,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充分凝聚工作合力。注重加强“上下内外”联系交流,拓宽工作视野,延伸工作触角,增进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组来甘调研的协调保障工作。先后三次赴北京参加会议、汇报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环资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召开重点工作对接会、协调会,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努力在立法中形成共识,在监督中形成合力,和谐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密切与人大代表交流沟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借脑借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效力。

        (三)持续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帮扶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帮扶村镇争取项目资金近1500万元,到位资金206万,实施3个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修复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消除安全隐患。其余资金到位后,将消除五龙镇一大批地质灾害隐患,有效改善镇小学教学环境。同时,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包抓联企业行动,选派领导干部参加省委主题教育督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双千”行动,优质高效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环资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锚定美丽甘肃建设目标,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持续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地方法规体系

        按照2024年常委会立法计划,做好环境资源保护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一是做好制定的《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一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制定《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做好制定《甘肃省生态屏障建设条例》《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甘肃省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化防治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三是做好废止《甘肃省矿产储量管理条例》的准备工作。

        二、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监督

        加强和改进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政府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相结合,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重点围绕黄河保护法、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贯彻实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委《决定》贯彻落实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等,分组分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为“十四五”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支撑。二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开展黄河保护法和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国家黄河战略全面实施,查找我省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提出合理可行建议。三是认真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青藏高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设专章汇报)和全省防沙治沙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的协调准备工作;结合执法检查,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以及专题询问的协调准备工作。

        三、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调研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持续打好绿色转型整体战,建设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推动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开展青藏高原地区生态保护专题调研,了解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情况,为开展地方立法积累素材。三是开展“三北”防护林建设和防沙治沙情况专题调研,立足解决好六大生态问题,推动省委《决定》贯彻落实,助力打赢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打造新时代防沙治沙新高地。

        四、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履职能力

        紧紧围绕全省环境资源保护重点任务,以党建为引领,强化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发挥好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完善常态化落实机制,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落地见效。二是深化与各省各级人大环资委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不断深化加强上下沟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业务培训,激发基层活力,形成强大合力,齐心协力推动美丽甘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