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4-06-12 10:26:01

(2023年12月22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民侨委和民侨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守正创新,依法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稳步提升民族地方立法质效
 
        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法治思维,转变立法理念,统筹推进立改废,努力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结合立法所需,依法做好单行条例审查批准工作。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巩固发展基础,审查批准甘南州修订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文中废止甘南州牲畜引进防检疫管理条例)、张家川县制定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东乡县制定的供水管理条例。着眼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审查批准甘南州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和修订的草原管理办法。聚焦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法治保障,审查批准肃南县制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结合甘南州域内碘缺乏病业已消灭的实际,审查批准甘南州关于废止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的决定。坚守法治统一原则,审查批准阿克塞县和肃南县关于废止实施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全年,审查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修改、废止单行条例10件。
 
        (二)注重提前介入,不断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指导。综合运用征集立法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征求部门意见等方式,持续在提前介入上下功夫,指导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改进和提升立法水平。具体实践中,既注重把握立法方向,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又注重把握立法重点,通过实地调查研究了解法规立改废的必要性,推动立法解决现实问题;更注重把握立法规范,重视与上位法的纵向对比和民族自治地方条例间的横向比较,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年来,先后对甘南州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文明家庭促进、临夏州花儿保护传承、阿克塞县农牧村公路管理和草原管理、天祝县草原管理等6件单行条例的制定、修订进行了立法工作指导。
 
        (三)加强协同配合,有序进行涉及民族法规调研清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关于做好新时代涉民族法规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集中3个月时间,采取自查清理与委托评估相结合、实地调研与征求意见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了我省现行有效的80件涉及民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调研清理,形成了11万字的调研清理报告,查出问题条款335条,针对当前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立法不平衡、立法不充分、自治条例同质化、单行条例简单化、对国家重大关注回应不够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对应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清理是我省人大回应时代需求、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主导作用,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之举、务实之策和生动实践。
 
        二、围绕中心加强监督,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
 
        认真践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聚焦民族工作和侨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韧性,丰富方法路径,推进和谐有效监督,努力将监督实效转化为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具体行动。
 
        (一)坚持助力型监督,围绕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开展调研。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的有关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阶段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由省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带队,先后赴省民委以及兰州、甘南、临夏、武威、酒泉、张掖等市州,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代表座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阅;会同省民委就报告稿的基本情况、问题不足、意见建议以及格式、表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有效确保了工作监督规范有序、环环相扣。这次针对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实际开展的工作监督,是一次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具体实践,起到了正面鼓劲、和谐有效监督的作用。
 
        (二)体现甘肃作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先后开展了全省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以此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情况的专题调研。特别是在“有形有感有效”的专题调研中,省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带领调研组集中4个多月时间,采取省内调研与省外考察相结合、现场察看与汇报座谈相结合、资料分析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赴7个市州实地察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情况,以及教育基地、主题广场、体验中心、代表家站发挥作用的情况。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我省工作成绩政治站位有高度、政策宣传有广度等“九个度”工作成效的同时,针对存在问题不足提出了体现甘肃作为、丰富甘肃内涵、彰显甘肃特色、讲好甘肃故事、推广甘肃经验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呈报省委后,得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已由相关部门上报中央办公厅。
 
        (三)共话融合之策,围绕发挥侨界力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行座谈调研。结合甘肃发展的最大机遇在于“一带一路”这一省情实际,委员会以组织召开省直有关涉侨部门侨务工作座谈会的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如何更好实现新时代侨务工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的现实课题。民侨委、省政府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外委、省侨联紧扣工作职责出谋划策、集思广益,省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捍卫国家核心利益、传播中国声音、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高度,强调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侨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世情国情省情侨情的多维度,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从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到侨情摸底工作常态开展、逐步加大涉侨法治建设推进力度、着力发挥引资引智平台载体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更高站位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厘清了思路、拓宽了领域、丰富了内涵。
 
        三、厚植情怀增进服务,着力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服务意识,拓展联系深度,在常态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能力提升,举办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期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继续将办好代表履职培训作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和人大民族工作的特色亮点,在厦门大学举办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期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出席结业仪式并讲话,省人大民侨委委员、部分少数民族和侨界省人大代表,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设置专题辅导和安排现场教学,既突出主题、跟进形势,又抓住特色、因地施教,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通过初任培训,各位代表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律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有了切实提高,联系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二)搭建履职平台,全程协助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民族侨务工作小组活动。省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带队赴甘南州临潭县围绕乡村振兴和侨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八角镇、冶力关镇、新城镇和古战镇乡村振兴建设情况,走访慰问了部分农户家庭,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临潭县相关部门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共同传达学习了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代表小组结合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立足临潭县情实际,着眼乡村振兴提出了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强化精准宣传推介、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着眼侨务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宣传法律政策、营造依法护侨氛围,加强与归侨侨眷的沟通联系、为其排忧解难,开展各类文化交流、增进文化认同等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民族侨务工作小组活动,不仅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载体,而且为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为我省发展积极建言提供了生动体验和鲜活素材。
 
        (三)发挥代表作用,认真督办事关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具体承担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重点督办《关于实施黄河上游—甘加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6号建议)和《关于持续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4号建议)。督办过程中,一边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边加强同承办单位的沟通与衔接,逐步提高建议督办工作的政策性、科学性、合理性、时效性,两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代表表示满意。同时,在今年开展的每项专题调研和立法调研等活动中,至少邀请2—3名基层人大代表就近参加当地调研,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机会,为家乡建设献计出策,先后邀请40多名代表相继参加了实地调研。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积极开展结对关爱和包抓联企业工作,做好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着力在走深走实、落地落细上下功夫,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日常管理,着力发挥分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保障委员会有效履职和工委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一)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决铸牢思想根基。认真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做到规范有序、严肃认真,做到必读篇目不遗漏、专题研讨有深度、跟进学习有成效,全年共开展学习研讨30次。注重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厅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授主题教育党课6次,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讲不同内容的党课,注重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优势。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聚焦“五个紧盯”的要求,针对主题教育的9方面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始终保持在学中改、在改中学,进一步砺练敏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勇于解决问题的必备基本功。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每位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坚定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坚定了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为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应有贡献的行动自觉。主题教育期间,向全国人大民委主办的《民族法制通讯》投稿2篇,1篇被采纳刊登;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的8篇报告中,有两篇荣获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创新案例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和优秀奖。
 
        (二)推动“三抓三促”落地落细,更好提升履职成效。围绕抓学习促提升,在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的同时,深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省委重要决策部署,跟进学习科技、文化、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前沿理论,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齐知识盲点,积极参加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外事委组织的培训会、座谈会,有效提高了运用科学立场观点方法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围绕抓执行促落实,坚持宏观性考虑、整体性把握,以宜统则统、宜分则分为原则,结合委员会全年工作实际,根据既定时限倒排工期、按照轻重缓急分配力量,形成了以做好办文、办会、办事为抓手,统筹推进民族立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代表服务等方面依法正确有效履职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围绕抓效能促发展,进一步加强每项工作任务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管控,做到有条不紊、衔接有序;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入立法工作、调查研究、联系代表等具体实践中,确保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做好审议意见的转办落实、单行条例的上报备案等相关工作,确保过程完备、要素完备;用心用情用力开展乡村振兴帮扶、结对关爱、包抓联企业活动,力所能及纾困解难,帮助提高内生动力;积石山6.2级地震发生后,响应号召,迅速掀起向地震灾区捐款的热潮,展现了令行禁止的良好工作风貌。通过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有力保证了委员会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推动日常工作守正创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定位新要求,把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一方面,委员会组成人员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民主集中,做到主题聚焦,开短会讲短话,全年召开委员会会议10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6次。另一方面,工委坚持培养“四能”型干部,文稿起草、文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提高,以文辅政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依法审查、工作调研、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强化。再一方面,紧盯形势任务需求,修订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工委工作职责;为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明确注意事项、提高立法质量,制定了民侨工委民族立法工作流程,对立法计划、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审查批准、上报备案等21项工作程序予以明确和细化;建立“两州七县民族立法工作微信群”,互相交流、学习借鉴、高效沟通,加强工作指导。
 
        (四)推动分党组开启新局面,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民侨委和民侨工委专门召开会议,宣读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设立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批复文件、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按照分党组工作规则有关“设立和组成”的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针对成立分党组的实际,及时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工作;根据分党组工作规则有关“议事和决策”的规定,认真研究了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两位联系领导召集会议,听取了民侨委分党组关于委员会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有关事项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民侨委和民侨工委今年的工作成绩,提出了明年的工作建议。召开分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民侨委分党组工作细则(暂行)。
 
        一年来,民侨委和民侨工委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对标对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学习碎片化的问题较为普遍。二是虽然能够按照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在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工作等方面,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如何在民族侨务外事工作中找到发挥人大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上,思考还不深入、研究还不透彻。2024年,民侨委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强化理论研究,提升履职能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新时代党的侨务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民族侨务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贡献。
 
        一、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以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全国人大、省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理论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侨务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起草《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决定(草案)》。
 
        三、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
 
        (一)2024年拟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单行条例(2件)
 
         1.《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修订)
 
         2.《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修订)
 
        (二)2024年根据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参与调研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件)
 
         1.《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修订)
 
         2.《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修订)
 
         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
 
         4.《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岩画保护条例》
 
         5.《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农牧村公路管理条例》
 
         7.《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修订)
 
         8.《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教育条例》
 
         9.《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
 
         10.《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林木管护条例》(修订)
 
         11.《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修订)
 
         12.《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城乡饮用水管理条例》
 
         (三)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加大对立法工作的提前介入力度,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立法项目工作要求,全程参与,主动沟通对接,不断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立法工作指导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扎实开展监督调研工作
 
         1.开展全省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
 
         2.开展全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
 
         3.开展侨资侨力侨智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
 
         五、做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工作
 
         1.按照常委会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督办工作。
 
         2.加强与人大代表特别是少数民族和侨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和侨界人大代表参加委员会的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
 
         3.举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期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培训班。
 
         4.配合代工委做好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活动。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强化委员会自身建设,坚决贯彻“四个机关”要求,突出政治机关、工作机关建设,结合委员会的主责主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民侨委关于工作调研、会议召集、联系代表、公文处理等方面的14项制度规定,加强制度约束,强化日常管理,改进工作作风。
 
         3.密切同各市(州)、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进一步做好人大民族工作、侨务工作的交流沟通;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工作机构的联系交流,在请进来、走出去上下功夫,充分学习和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七、其他工作
 
         1.完成全国人大民族、华侨和外事三个对口专门委员会委托和交办的工作。
 
         2.做好乡村振兴、结对关爱、包抓联企业工作。
 
         3.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