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11-14 10:28:14
——2023年9月25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厅长韩正明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厅长韩正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两个至上”,加快建设安全生产五大体系,深入排查治理问题隐患,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中向好。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指标持续下降。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从2019年843起、死亡709人,受伤617人,下降到2022年602起,死亡487人,受伤368人,分别下降28.59%、31.31%、40.36%(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2021年数据波动较大,选取2019年正常年份数据进行比较)。今年1-8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0起、死亡254人、受伤155人、直接经济损失4787.0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6.67%、32.98%、45.23%、69.83%。
二是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危化、建筑施工、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危化领域连续20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领域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煤矿山领域连续8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安全生产综合指标差距持续缩小。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21年的0.06下降到2022年的0.04,下降33.3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21年的2.67下降到2022年的2.33,下降12.73%;十二类车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2021年的10.01下降到2022年的9.09,下降9.1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21年的0.14下降到2022年的0.11,下降21.43%,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二、主要工作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5个体系建设任务及措施,配套印发5个实施方案和项目、信息化支撑方案,加快健全“1+5+2”的安全生产综合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系统谋划部署,加快健全安全生产全面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自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省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常委会会议坚持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每季度召开省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责,带头深入部门和市县调研检查,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省委省政府班子成员分兵把守、各尽其责,严格按职责分工用心用情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甘肃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和督查重点内容,推动各级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做到照单履责、按单问责、尽职免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每年省委、省政府与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逐级细化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以压实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细化为35条具体措施,明确18个重点行业领域、23个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牵头部门;指导省市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和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统筹协调危化品和电力、光伏、风电等能源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新兴行业没人管、模糊地带不想管、交叉地带多头管问题。组织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定期和遇重要节点、重点时段不定期开展会商研判、预警提醒,切实强化重大风险联防联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三问”和“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突出“一提双优”(提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优化生产系统、优化通风系统)为核心的“硬件”建设和“五位一体”(自主管理文化塑造、综合素质提升、安全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软件”建设,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突出预防为先,加快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强化事前预防,减少事后发力,全方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排查消除问题隐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出台《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各级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专家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建立化工园区及危化品重点县安全咨询专家组工作制度,聘请114名专家在15个化工园区、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危化品重点县开展经常性技术指导、隐患排查和安全服务,指导服务化工企业1141家次,排查问题隐患1万余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全省共检查企业单位38.42万余家,排查隐患39.59万余条,行政处罚13.36万次,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4358家,罚款3.13亿元。精心组织驻点包抓专项督查。围绕“防风险、保稳定、迎二十大”,组织12个省级驻点包抓组在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驻点包抓,督查党委政府、部门805次,检查企业851家,排查问题隐患1.16万条,重大问题隐患168条。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矿山领域:开展“铸安·2021”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对全省85处煤矿、147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59座尾矿库全部落实包保责任;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起底排查整治行动和矿山重点县攻坚行动,排查问题隐患3577条。危化领域:开展危化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完成186家企业、217个项目安全设计诊断、152家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推动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4个化工园区达到D类、11个化工园区达到C类;组织9次专项整治,检查企业5100家次,排查问题隐患2.1万余条。工贸领域:紧盯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检查1396户企业,排查问题隐患3441条,整改重大隐患56条;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安全生产证书、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百日清零行动,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先扫码后作业”试点。住建领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省共排查问题隐患4.86万个,现场督导整改2.15万个;开展自建房安全问题整治,全省共排查1038.85万栋,对4894栋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实行管控,对1490栋采取工程措施根治隐患。道路交通领域:部署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服务区安全大检查、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提升等五大行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全力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消防领域: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整改火灾隐患7906处。全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7.06万家(次),排查重大隐患1722项,完成整改1066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175个,公布典型案例130个,责任倒查追责问责92人,约谈通报329次,责令停产整顿643家。
(三)聚焦依法治理,加快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立足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推进执法改革,及时修订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快完善法规制度。新安法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消防条例》等6部与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了《甘肃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4部安全生产领域规章,正在修订《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制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预警办法》《甘肃省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转型指导意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意见》《精细化工企业安全技术规范》等40余项制度规定。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出台了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深化应急管理执法改革的两个《若干措施》,完善了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在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甘肃省纪委监委开展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完善了事故调查协调配合机制;出台《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四查”“两个倒查”办法》,挂牌督办典型事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应急管理执法改革,各市县组建了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模式,执法编制比改革前增加338个;投入6200万元为省级和58个县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装备。严格精准开展执法。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北京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黑龙江齐齐哈尔三十四中体育馆坍塌等事故教训,对危化、矿山、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燃气、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新安法施行以来,全省实施行政处罚6.56万次,责令停产整顿2395家,罚款1.87亿元;对较大及以上事故追责问责229人,其中追究刑责41人、党纪政纪处分131人、行政处罚57人。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对兰州、酒泉、定西、白银等地4起较大工矿商贸类事故挂牌督办,对白银市甘肃银光化工公司“12·10”较大爆炸事故、兰州新区甘肃滨农科技公司“6·16”较大爆炸事故等2起事故提级调查,对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1起提级调查的较大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对安全培训和招投标等典型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派出专项检查组1948个,检查企业3万余家(次),发现隐患3.7万余条,挂牌督办726条;开展典型事故“两个倒查”(倒查事故关联招投标、倒查事故发生企业培训考试)16起,约谈企业单位2373家,约谈政府及相关部门4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参保,全省投保企业9599家,保费2.46亿元,提供风险保障858.12亿元,赔付6259万元。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快健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体系。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目标,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大力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甘肃省开展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组织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1500余次,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3213场次;对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系统干部职工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举办应急管理能力专题培训、应急安全大课堂、10万名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班,邀请专家在应急安全大课堂进行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宣讲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举办危化、矿山等长周期培训班9期,对基层285名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化培训。加强企业安全员工安全培训。修订《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将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采用真实设备实操培训、考试纳入各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全省1000余名“五职”矿长和130余名培训机构专职教师进行集中考试,提升矿山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每季度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进行线上巡查,推动金川、白银、酒钢等公司实行新型学徒制,累计培训3000余人。加强社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五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等活动,在甘肃电视台公共应急频道、甘肃新闻广播陇原应急之声、新媒体矩阵智慧应急和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等媒体刊发刊播稿件5000多篇,举办各类宣传教育13.6万场次。组织近1000万人次参与全国应急普法知识竞赛、全国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连续6年稳居前四名。组织“广场集中咨询”“技能展示”“安全文艺演出”等宣传咨询活动1.3万余场次,参与群众500多万人次。
(五)立足实战要求,加快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救援装备配备,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了总体预案和43个专项预案,新增电力保障、交通保障、通信保障、生活保障等9类保障应急预案,制定了应急行动方案和应急工作手册,形成“1+43+9”省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省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全面完成改革,新招录人员4500余名,保证每个消防站执勤力量不少于30人;分区域组建了地质、水域、山岳救援和应急救援保障大队,打造了全国首支应急救援快遣队。组织应急部门与省军区、武警总队签订《事故灾难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建立应急资源协同保障机制,实现军地高效联动。加强18支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培训,推进专业化救援队伍“一专多能”建设,有效拓展了多领域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建成危化品和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成84家煤矿、47家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电子封条”建设,15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建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实现对企业在线监测、动态分析、实时预警;建成安全生产“一企一档”数据库和“党建+应急管理”平台,正在建设安全生产全面责任体系信息系统和危化品智慧监管信息系统,有效解决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国家西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筹措6964万元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配备救援装备;成功举办国家“应急使命·2022”“陇原砺剑·2023”“蓝焰逐浪·2023”水域救援等实战化演习,组织9支安全生产救援队开展综合救援能力提升培训和专业训练竞赛比武,提升了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开展首届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表彰88个集体和147名个人,有效发挥了正向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得还不牢固。一些地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未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位,重发展、轻安全现象仍不同程度在一些市、县区和部门存在。有的地方安全生产底线意识不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排查整改隐患不认真,还存在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的现象,导致同类事故在同一区域接连发生。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仍需理顺,密室逃脱、私人影院、风能发电、醇基燃料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虽已协调明晰,但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仍有很大差距,仓储物流、储能电站、外卖配送、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依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风险隐患仍需重点关注。一些企业负责人对自身法定职责不清楚,主动排查整治隐患意愿不强烈,还存在被动落实、消极应付的情况。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还不严格。行业部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各地“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重安排轻落实,执法检查走过场,行政处罚交白卷,对严重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不足,依法治理、严格执法的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充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联动不够紧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之间还没有形成执法合力。县乡普遍缺乏专业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不知查什么、怎么查和查到了怎么办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还不过硬。矿山、危化品、工贸冶金、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弱、专业人员比例低,各类园区管理机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远远不能满足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实需要。受国内外大环境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一些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设施进入老化期,积累不少风险隐患;小微企业历史欠账多,安全管理水平低等。
五是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还不到位。一些地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得还不够实,对新安法宣传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等智慧普法扩大覆盖面还有很大差距;行业部门对新安法学习贯彻参差不齐,普法宣传形式单一,载体不够丰富,缺少创新力和针对性,宣传成效不够明显;企业员工和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还不强,对安全操作技能和避险自救常识一知半解,遇到险情应对处置不科学,亡人事故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省人大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为契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快建设安全生产五大体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深入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专题性、经常性、系统性学习教育活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持续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抓好安全风险研判,以“万无一失”的意识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是一之贯之抓好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级政府每季度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安全责任措施全面落实。进一步厘清重点领域、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责任,层层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精准提升监管效能。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公开通报、现场督导、提级调查、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企业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措施“五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坚持不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紧盯“路”“建”“矿”“危”“众”“火”“特”“新”等领域,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彻底消除重大隐患。推进非煤矿山“电子封条”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矿山用电数据监测,提升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设计复核、企业自动化改造评估、安全风险等级诊断及专家指导服务,严禁落后产业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督促企业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立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隐患。
四是持续用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快修订安全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专家咨询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制度规定,健全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制度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增强监管执法实效。强化打非治违行动,严打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无证电气焊作业、客车非法营运、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狠抓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监管执法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力量,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是用心用情推动普法宣传教育。以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八五”普法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安全文化,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宣传教育格局,形成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的“四有”宣传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落地落实。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专题宣教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营造“人人懂安全、个人会应急”浓厚氛围,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