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11-13 15:56:24

——2023年7月24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康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下简称“双重工程”)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措并举促进工程落地
 
  (一)努力扩大政策涵盖范围,为争取中央资金奠定基础。在国家编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过程中,我省积极参与、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区域纳入国家规划支持范围。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双重规划》,在“三屏四带”(即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和海岸带)7个区域重点布局了9项重大工程。其中,我省涉及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及北方防沙带3个区域、5项重大工程(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工程),实施范围包括14个市州、81个县市区,覆盖全省100%的市州和94%的县市区,为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打造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正确的理念方法,把握工程实施的重点。“双重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分轻重缓急,按照“集中资金、销号管理”的方式安排年度任务计划,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争取中央资金,实施5项重大工程,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优先实施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的祁连山、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引领示范全省“双重工程”高质量推进。
 
  (三)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强化工程实施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积极组织申报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秦岭西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等8大类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总投资86亿元。截止目前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65.16亿元,其中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23亿元,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项目建设。
 
  (四)加强项目调度管理,督促投资计划按期完成。为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发挥效益,省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月调度监测工作机制,督促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月在线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对于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滞后的项目进行预警提示,并持续跟踪盯办,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实施。将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执行情况纳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有效提高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相关市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林长制年度目标考核,建立项目建设闭环管理制度,做好上图入库、种苗质量把关、病虫害防治检疫、工程质量监管、管护质量巡回督查等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五)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程规范实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林草局制定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了“双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范围和标准,切实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管理,严格要求投资计划申报、下达和执行,提出项目实施、建设管理、计划执行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等任务,推动“双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规范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实施方案》,形成《甘肃省黄河生态文明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题研究》《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成果,为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祁连山等重要生态区域谋划治理方案。省林草局积极推进《甘肃省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助力我省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甘肃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启动《甘肃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持续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双重工程”全面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双重规划》明确,2021-2025年着重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一批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2026-2035年,各项重大工程全面实施,为建设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生态基础。实施两年来,我省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双重工程”总体按照时序有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明显。经积极争取,“十四五”以来,国家累计下达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8.18亿元,支持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在天祝、肃南、肃北、玛曲等县实施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36.33万亩,退化草原修复802.92万亩,荒漠化治理3.2万亩。按照整流域、整山系推进原则,目前,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6.52亿元已全部下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22亿元,已建成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14.28万亩,退化草原修复316.7万亩,荒漠化治理1.07万亩,进一步提高了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屏障区域水源涵养和防沙治沙能力。2021年,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围全国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中央财政分3年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32亿元,每年新增水源涵养量3.38亿方,通过“抑沙-护草-育林-治山-退田-养水”系统治理,有效遏制了甘南高原生态屏障区域草原退化、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提升了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二)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显著提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确保民勤不成为第二个罗布泊”的重要指示,全力支持实施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十四五”以来,共争取国家下达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8.74亿元,支持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在民勤、古浪、永昌、山丹县实施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120.31万亩,退化草原修复219.9万亩,荒漠化治理22.8万亩,有效巩固防沙治沙成效,提高荒漠化治理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82亿元,已建成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120.29万亩,退化草原修复160.9万亩,荒漠化治理22.8万亩。通过系统治理,民勤县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青土湖形成旱区湿地127平方公里,恢复水域27.65平方公里。即将召开的全国“双重工程”暨荒漠化综合防治现场会上,我省民勤县将围绕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做典型发言。在抓好工程实施的基础上,坚持系统谋划、久久为功。省林草局编制了《甘肃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已上报国家林草局待审核。同时,聚焦河西走廊沙区、中部沿黄沙地区、陇东毛乌素沙地等重点区域,积极组织编制《甘肃省三北六期工程规划(2021-2030年)》,为全面推动新时代荒漠化防治提供科学指导和政策依据。
 
  (三)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高质量推进。黄河重点生态区是我省“双重工程”实施的主战场,工程范围涵盖包括省会兰州在内的9个市州58个县市区。“十四五”以来,争取国家累计下达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43.18亿元(含今年下达19.98亿元),占国家下达“双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66.3%,支持秦岭西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陇中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在会宁、安定、东乡、合水等县实施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661.19万亩,退化草原修复285.68万亩。相关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总结了提前宽径鱼鳞坑预整地、造林现场就地炼苗、带土球抢熵栽植、持续干旱适当补水等实用技术,有效完成项目建设,提高苗木成活率。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9.4亿元,已建成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343.59万亩,退化草原修复112.89万亩,有效提高了陇中地区林草植被覆盖度,提升了中部沿黄河生态走廊区域生态系统的承载力,增强了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今年5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申报的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区(平凉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项目总投资5.16亿元,中央财政拟支持3亿元,治理面积1.79万亩。
 
  (四)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步伐加快。“十四五”以来,积极争取国家下达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7968万元,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祁连山国家公园基础配套设施、高鼻羚羊种源繁育及野化训练基地建设等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328万元,在保护区配置无人机航测分析系统、智能巡护管理系统、森林火情视频监控点和气象监测点,维修珍稀物种繁育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等,改善了祁连山、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基础设施和定位观测条件,进一步增强了野生动植物监测数据采集能力。通过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方式,加强大熊猫、雪豹、高鼻羚羊、普氏野马、秦岭冷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旗舰物种的保护管理,加快恢复物种栖息地,构建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
 
  (五)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十四五”以来,积极争取国家下达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4.26亿元,支持珍稀林木培育、生态定位站、种质资源库、防沙治沙示范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草原防火等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62亿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了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保障了国家木材安全,健全了国家级生态观测研究网络,加强了国有林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了濒危动物种群和植物群落,强化了林业行业执法、监督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构建了完善的监管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提升了草原防火管理水平,实现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夯实物资储备基础,提高草原防火科技水平,逐步增强防火意识,不断推进火情监测能力建设。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落实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初步建立了全省“三线一单”数据系统。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印发了《甘肃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将“双重工程”全部纳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省虽然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实施了一批重大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推进和克服。
 
  一是生态保护修复成本居高不下。我省生态地位重要,随着生态建设的逐步深入,造林绿化区域不断向远山、深山、沙区推进,造林难度加大。特别是陇中、河西等干旱地区,配套灌水设施已成为实施造林绿化工程的必要措施,实施成本不断增加。项目实施高度依赖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十分有限,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二是水土流失治理任重道远。我省自然条件严酷,生态基础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经过多年的治理,目前仍有18.31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区域需要治理,且部分已完成治理的区域,受建设资金短缺等限制,治理深度不够,如遇破坏,极易造成退化,水土保持措施整体效益和综合功能发挥还不充分。
 
  三是防沙治沙任务艰巨。我省处于北方防沙带的重要区域,目前,尚有未治理沙化土地约317.9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治理难度较大。已经治理的固定和半固定沙地(丘)的林草植被处于恢复阶段,极易遭受破坏,管护任务十分繁重,需进一步加大保护投入力度。
 
  四是森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纯林面积占比大、中幼林多、混交林少、成熟林少,且亚健康林多,结构不合理,生态系统功能不稳定,水源涵养能力减弱。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面积占比大,造成树种结构单一,树龄和高度比较接近,树冠密集,森林质量总体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政策机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切实推动全省生态系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双重工程”,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坚实生态基础。以推动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为导向,支持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退化草原修复、湿地保护修复和荒漠化治理。依托“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改善沙区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河湖修复、湿地恢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开展林草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全省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保障能力。
 
  (二)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以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陇南山地保土区为重点,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按照整体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配置的原则,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为主,科学开展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行动。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高标准淤地坝、小型拦蓄工程和旱作梯田建设,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和生态系统质量。
 
  (三)全力推进保护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机构设置方案》,推动组建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机构,支持祁连山国家公园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做好大熊猫、雪豹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旗舰物种动植物资源专项调查和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救护繁育等工作,强化全省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早日批复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类自然公园范围和界限,助推自然保护地规范高效管理。
 
  (四)全力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紧盯国家“双重”“三北”等重大政策导向,指导市州、县区提早谋划、储备一批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重大工程。持续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力争我省更多项目能够纳入国家“双重”“三北”支持范围。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等资金,多渠道支持“双重工程”建设。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紧盯项目审批申报、资金使用监管、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重工程”规范实施,支撑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