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11-13 15:53:46

(2023年7月1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省财政厅对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修改完善了决算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决算收入263.9亿元,为预算的94.2%,同口径增长10.4%,加上中央补助3193.4亿元、调入资金17.5亿元、上年结转52.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83.8亿元,以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总收入4091.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决算支出736亿元,完成预算的97%,较上年下降7.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7.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902.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支出251.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9亿元等,总支出4069.2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2.7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
 
  省级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26.9亿元,为预算的111.1%,增长8.6%,加上中央补助9.9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152.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6亿元,总收入1313.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320.6亿元,完成预算的96%,增长8.1%,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9.1亿元、调出资金11.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949.1亿元等,总支出1300.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2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6亿元,下降10.4%;加上中央补助0.9亿元、上年结余2.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31万元,总收入9.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3.4亿元,完成预算的68%,与上年持平,加上调出资金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2亿元,总支出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6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660亿元,为预算的95.5%;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615亿元,完成预算的89.6%,本年结余45亿元;滚存结余618.5亿元。
 
  2022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608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13.5亿元,专项债务3673.4亿元,未超过财政部核定的6390.8亿元的债务限额。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积极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为全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省审计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法对2022年省级财政收支、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省级决算草案编制和对市县财政监管等方面开展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省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省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财政收支、资源统筹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和资源统筹不够有力;有的部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部分地方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个别地区新增隐性债务仍有发生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预算法和省人大预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
 
  统筹自有财力、中央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省更多资金用于急需领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专项资金管理,聚焦省委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
 
  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相衔接、与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匹配。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大对自评结果的核查力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健全绩效信息公开制度。
 
  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规模,全力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规范政府间收入划分,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税源财源,增强基层财政“造血”能力。强化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完善执行监控以及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坚持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逐步降低风险水平。细化完善预算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政府债务的内容,健全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五、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
 
  紧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重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整改责任部门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向本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通报日常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预算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形成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工作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