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11-13 15:51:30

——2023年7月24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面对多轮疫情反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挑战,以及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为全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9亿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10.4%,加上中央补助3193.4亿元、调入资金17.5亿元、上年结转52.5亿元、下级上解83.8亿元,以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总收入4091.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亿元,较上年下降7.7%,加上上解中央27.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902.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支出251.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9亿元等,总支出4069.2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2.7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与年初向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907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企业所得税等收入增加;支出减少4.5亿元,主要是个别项目支出转列政府性基金支出。
 
  在省级收入决算中,税收收入177.3亿元,下降4.8%;非税收入86.6亿元,下降7.7%。税收收入中,增值税93.4亿元,下降18.9%,主要是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收入减少;企业所得税49.9亿元,增长15.4%;个人所得税11.9亿元,下降1.5%;资源税21亿元,增长42.5%,主要是能源价格上涨带动。
 
  在省级支出决算中,公共安全支出7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教育支出99.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科学技术支出16.3亿元,完成预算的9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26亿元,完成预算的90%;节能环保支出15.6亿元,完成预算的83.9%;农林水支出77.3亿元,完成预算的96.8%;交通运输支出9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3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省级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902.6亿元,增长12.1%。其中: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2533.1亿元,增长14.5%;专项转移支付369.5亿元,下降2.3%。
 
  省级预备费8亿元,当年未动用,按有关规定年末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1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93.4亿元,2022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0亿元,剩余63.4亿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22年末通过结转结余资金等补充109.9亿元,年末规模为173.3亿元。
 
  2022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8亿元,下降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亿元,下降3.4%;因公出国(境)费36.8万元,增加2.5万元;公务接待费1176.7万元,下降33.4%。
 
  2022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8亿元(含市县重大项目前期费奖励补助资金),其中:省级支出7.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0.4亿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农林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类重点项目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9亿元,增长8.6%,加上中央补助9.9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152.1亿元、下级上解1.6亿元,总收入1313.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0.6亿元,增长8.1%,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9.1亿元、调出资金11.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949.1亿元等,总支出1300.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2亿元。与年初向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增加2.8亿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车辆通行费收入等增加;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增加4.5亿元。
 
  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下降10.4%;加上中央补助0.9亿元、上年结转2.2亿元、下级上解231万元,总收入9.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与上年持平,加上调出资金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2亿元,总支出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6亿元。
 
  2022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0.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5.1亿元,本年结余45亿元;滚存结余618.5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为6390.8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1169亿元(含外债转贷限额7.7亿元)。2022年,按规定程序发行政府债券1497.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247.3亿元(一般债券167.3亿元,专项债券780亿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300亿元);再融资债券249.9亿元(一般债券177.8亿元,专项债券72.1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608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13.5亿元,专项债务3673.4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91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36.2亿元,专项债务782.9亿元。
 
  经省人大批准,当年新增债券额度分配省级27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3亿元,主要安排用于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亿元,交通基础设施17亿元,社会事业11.4亿元,农林水利12亿元,保障性住房2.6亿元,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0亿元;专项债券203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159.6亿元,社会事业10.6亿元,仓储物流基础设施1.4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4亿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30亿元。
 
  2022年省级到期债券本金41.8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26.1亿元,自有财力偿还15.7亿元。当年省级债券付息支出6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7.3亿元,专项债券付息24.4亿元。债券发行相关费用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1亿元,专项债券0.2亿元。
 
  省级决算草案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已经省委省政府审议、省审计厅审计,并上报财政部审核通过。四本决算具体情况及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决算草案中编制了省本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表及2022年末政府债务年限情况表。
 
  202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着力保障乡村振兴、基层“三保”、产业发展等重点支出,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在各类审计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反映出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2023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盯“开门红”“双过半”,强化收支执行分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财政收支保持较高增速。1—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2亿元,增长20.2%,主要是受今年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以及去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拉低基数影响,财政收入增幅较高,其中:税收收入368.1亿元,增长34%;非税收入168.1亿元,下降1.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8.6%,比上年末提高4.4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8.4亿元,同口径增长6.4%,保持较高支出强度,其中:科技、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领域支出分别增长26.3%、9.2%、15.7%、27.5%、36.3%。总体看,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1—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1亿元,下降0.9%,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4.6亿元,下降27.4%,主要是今年上半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规模比去年同期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1—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61万元,下降59.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亿元,下降56.8%。
 
  1—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8.4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4.4亿元;滚存结余1474.6亿元。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省委“三抓三促”行动,全面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聚焦争取支持、服务发展、改善民生、防范风险等重点任务加力,紧盯支出结构、财政体制、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等关键领域提效,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供给,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机制凝聚合力,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坚持将争取中央支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中央政策导向和资金安排,制定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方案,建立定期统计报告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凝聚合力积极争取。截至6月底,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128亿元,同口径增长6%(剔除2022年落实留抵退税一次性转移支付因素)。特别是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1398.7亿元,增长15.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091.9亿元,增长12.8%;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6.6亿元,增长8.7%;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1.9亿元,增长9.5%;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33.2亿元,有力支持市县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分配我省新增债务限额889亿元,比上年增加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6亿元,专项债务713亿元。同时,将竞争性分配项目、试点示范项目等作为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突破口,吃透政策精神,细化编制方案,提高申报成功率,截至目前已入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等14个项目。督促相关市县加快海绵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等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后续争取支持打好基础。
 
  (二)围绕大局综合施策,精准服务经济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细化完善财政支持措施,强化关键领域资金保障,推动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一是着力支持“四强”行动落实。强科技方面。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科研投入机制,推进科技创新战略实施。1—6月,全省科技支出22.3亿元,增长26.3%。统筹考虑市县科技投入、财政困难、资金绩效等情况,下达强科技奖补资金5亿元,支持市县落实强科技行动。全面落实科技领域奖补政策,鼓励高校和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引导更多资金进入创新领域。强工业方面。围绕我省产业链发展“1+N+X”政策体系和14条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可用于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15.3亿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大财政奖补、贷款贴息力度,落实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等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强省会方面。在测算分配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时对兰州市给予充分支持,截至6月底,已下达兰州市转移支付220.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4.3亿元,支持省会加快发展。统筹考虑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对兰州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对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给予财力补助。强县域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要求,筹措10亿元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获奖市州给予奖励,明确要求分配到县区的资金不低于奖励金额的50%;下达强县域奖补资金5亿元,对省委省政府评定的10个进步县每县奖励5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筹措资金1.9亿元对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强链补链明显、财税贡献突出的园区进行奖励,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二是着力推动扩大内需。加强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密切关注债券项目实施情况,采取预拨资金、通报进度、绩效考核等方式,督促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截至6月底,已发行专项债券416亿元,支出275.4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领域662个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直达资金有关规定,继续扩大直达资金范围,细化资金分配管理,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作用。1—6月,全省共安排直达资金1274.2亿元,支出775.8亿元,支出进度达60.9%。加大存量资金资源盘活力度,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甘肃省财政厅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工作方案,出台5个方面21条措施,推动财政利企便民举措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5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0亿元以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综合运用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等形式,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1—6月,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总规模的87%。用好用足融资担保、“政采贷”等政策工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特别是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全留县级,今年以来调整194户新引进企业增值税入库级次,激励引导县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聚焦关键强化保障,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任务,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全省共安排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亿元,其中省级安排72亿元,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完善衔接资金分配机制,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保障,并将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上半年省级共下达涉农整合资金274.7亿元,市县计划整合使用188.2亿元,进一步强化巩固衔接工作投入保障。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投资落地,设立2支子基金,总规模3.2亿元,已实际投资1.14亿元。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完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省级环境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逐年增长,2023年达到6亿元,统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引导各类资金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力度,筹措资金13.2亿元,支持沿黄市县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等领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兰州、白银、临夏等市州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促进水质改善、生态向好。三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制,健全完善“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三级保障机制,确保“三保”支出保障到位。坚持财力下沉,扩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市县特别是困难县区的支持力度。截至6月底,累计下达市县各类补助资金2613.8亿元,同口径增长5.9%,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选取60个重点县区开展“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实现所有县区动态全覆盖。在落实工资专户管理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机制,将基本民生支出纳入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单独拨付,强化库款保障,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投入,突出民生兜底,提高教育、医疗等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6月,全省教育等11类民生支出19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下达资金35.4亿元,支持省委省政府10件为民实事顺利推进。一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70元、90元,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省292万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84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在加强高校经费管理的同时,立足不同院校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稳步扩大高校资金统筹使用权,推动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二是坚持就业优先。树牢保就业就是保最大民生理念,筹措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9.8亿元,支持市县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求职创业等就业补贴政策,促进新增就业。安排资金2.1亿元,落实3.5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政策,帮助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业。落实“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着力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预拨资金5.2亿元,落实生态及地灾避险搬迁补助,并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支持迁入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落实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下达资金6.6亿元,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力度,增强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四是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围绕“住有所居”目标要求,加大投入力度,筹措资金17.9亿元,支持公租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落实“保交楼”任务,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推动“保交楼”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支持按时交付住房。
 
  (五)开好前门堵好后门,坚决防范债务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防化结合,标本兼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规范债券管理使用。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法定债务全部纳入预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新增债务限额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倾斜安排,防止政府债务风险累积。加强债券项目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确保资金投向合规。强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实行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着力推进绩效评价,加大违规使用处理处罚力度,促进债券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二是严格落实还本付息责任。坚持“谁申报、谁使用、谁偿还”,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及时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足额缴入国库。压紧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强化还本付息预算管理,靠实偿债资金来源,及时足额还本付息。1—6月,全省到期政府债券本金402.7亿元,应付债券利息113.9亿元,均已按时足额偿还。三是强化隐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统计监测、月报预警、风险会商、应急救助、考核问责“六项工作机制”,推动隐性债务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督促市县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金资源,逐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大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开展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六)系统谋划纵深推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破除财政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管理制度短板,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财会监督严格有力、绩效管理精准有效,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健全增量与存量、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关键处、花出高效益。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持续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范围,细化内容,改进方式。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二是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央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改革方向,梳理重点事项,初步制定我省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教育、科技等10个分领域支出责任和分担机制,督促市县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三是不断加强财会监督。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会议,推动财会监督、绩效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国率先印发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重大事项报告“六类机制”,会同省纪委监委制定贯通协调实施办法,凝聚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内部监督、会计和评估监督“四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财政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推进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47个省直重点单位和所有市州、县区进行复查督导,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我省做法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将财会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市州和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以量化考评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四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印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实现绩效管理“四本”预算全覆盖。着力构建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重点选取25个项目、10个省级部门、10个县区开展绩效评价。持续深化PPP、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等领域项目绩效评价,切实提升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管理模式,在安排年初预算以及分配转移支付时,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专门约谈绩效管理较差的市州,进一步靠实责任、传导压力。五是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关要求,完善编制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自觉接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按照《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要求,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健全完善报告制度,按程序向省人大报告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把办理建议提案同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任务,认真落实省人大决议,按照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是依法依规抓收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招商引资等各项财税政策,培育涵养优质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虚收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确保收入实、质量高。落实好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统计报告机制,紧盯争取目标,有针对性地汇报我省财政困难以及项目谋划、工作推进情况,力争最好结果。严格资金下达时限规定,认真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强化库款保障和调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统筹保重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存量资金资源盘活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统筹用好转移支付、自有财力、政府债券等,大力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重点任务落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改进优化分配方式,推动更多资金向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聚集。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建立财政与金融有机融合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系统谋划促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严把支出关口,提高预算约束力。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政府债务的决议和审查意见,及时报告落实举措和进展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是协同发力严监管。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效能。扎实开展“四项行动”,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推动监督成果共享,推进整改提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分级分类、应评尽评,推动绩效评价与资金安排、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等紧密挂钩,提高精准度和针对性,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绩效管理,事前严把关口、事中监控纠偏、事后整改问效,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点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五是紧盯关键防风险。抓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等工作,强化投后管理,实施穿透式监测,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落实隐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完善后续配套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格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三保”支出情况监控,提前发现、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同时,密切关注与财政相关领域的风险隐患,防止向财政转移聚集,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砥砺奋进,勇毅前行,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