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5:54:43

——2023年5月29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赵凌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2010年,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2年开始,国家民委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目前共命名10批。
 
  我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创建工作的省份之一。2004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2年起,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共同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目前共命名8批。2017年11月,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将“两个共同”示范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度融合,统称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9年3月,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之后,我省就制定了《甘肃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各市州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作出了“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谋划实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倾力打造“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持续建设“陇东南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区”,着力创建“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极大地提升了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全省创建工作呈现出新气象,焕发出新活力,开创了新局面,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丰硕成果,进入了全国第一方阵,走在了全国前列。
 
  截至目前,我省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71个(其中示范区49个、示范单位22个)、教育基地8个,取得了“三个第一”,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兰州市是全国第一个非民族省份散居地区成功创建的省会城市、酒泉市是全国第一个非民族省份散居地区成功创建的地级市、舟曲法官学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被命名的全国教育基地;全省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甘南州本级和所有县(市)实现全覆盖。全省命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09个(其中示范区184个、示范单位425个)、教育基地14个。各市州命名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307个、教育基地112个、示范家庭718个。各县市区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243个、教育基地20个、示范家庭3291个。
 
  二、主要做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总要求,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甘肃特色的创建工作之路。
 
  (一)狠抓组织领导,打开了工作局面。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形成了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省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出席“一廊一区一带”片区部署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活动。2021年召开的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将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由部门命名提升为省委、省政府命名。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创建工作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省政协连续三年开展创建工作监督性调研,召开协商座谈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编写《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南》,出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试行)》和《甘肃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指导意见》,对每个片区和每一“进”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了创建工作体系。各市州也参照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了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机构改革时,在省民委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处,专职负责全省创建工作,成为全国首家。制定出台《甘肃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9000万元用于全省各级开展创建工作。甘南、临夏、兰州、天水、张掖、武威、酒泉等市州和部分县市区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中心,明确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了创建工作在基层有人抓、能落实。
 
  (二)狠抓宣传教育,凝聚了人心力量。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和衡量标准,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一是推动国民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大中小幼一体化推进,全省7366所大中小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思政教育必修课程,各学段不少于12课时,经常举办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和征文比赛、书画展览、知识竞赛、经典诵读等活动,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推动干部教育入脑入心。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省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连续6年组织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仅2022年集中宣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72场次、受众9100余人次。征订配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8万册,覆盖所有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各级各类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打通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下基层最后一公里,在全国属于首家,受到了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三是推动社会教育有力有效。把每年5月确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连续20年开展宣传月活动。在甘肃电视台开设《同心筑梦》栏目,已创拍播出系列主题宣传片18集。加强与国家民委“一报两刊”“道中华”栏目的深度合作,发挥全省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出版专刊、开设专栏、推出专题,大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构建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宣传格局,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三)狠抓联创共建,树起了甘肃品牌。突出区域性、联动性和精准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于2019年11月研究制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方案》,先后召开三个片区部署会,全面启动联创共建工作。一是完善创建机制。全省“一廊一区一带”行动由省委统一战线工作(省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定期督查调研、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各片区按照“省负总责、区域联动、市县落实、分类推进”的方针,建立市州间联系协调推进机制,每年由一个市州牵头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互观互检等制度,年初安排、年中推进、年底总结。片区内各地相继制定配套文件和细化分解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完善举措,狠抓落实。3年多来,各片区共召开联创共建启动部署、协调推进、工作总结会议等29次,各地先后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互观互检、研讨交流30余次。二是加强联创共建。各片区和片区内各市州结合区域特点、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联创共建活动。河西片区组织开展“互观互检互评”现场观摩暨交流推进会,举办“走廊·文明互鉴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联创共建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和联创共建成果展。片区内武威市在全省率先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数字民族”手机APP服务平台,点击量达12万人次。陇东南片区先后举办伏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讨会和“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互鉴共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讨会。片区内庆阳市在西峰区学院路街道探索建立“物业服务+民族团结模式”,打通了创建工作与小区各族群众“最后一米”距离,探索了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新途径。沿黄河——洮河片区组织开展“吉祥甘南·石榴花开”文艺巡演、“九色甘南·民族团结杯”足球争霸赛等活动。片区内临夏州将创建和宗教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出台《临夏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我国宗教中国化示范区工作方案》,实施思想铸魂、文化引领、品牌提升、聚力发展、依法治理“五大工程”;甘南州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馆。各地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出了跨省区联创共建新模式。肃北县召开甘新青蒙四省交界县(市、区、旗)共创跨省沿边连县民族团结进步联盟会议,建立了“四方多地”睦邻友好合作机制;兰州市红古区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六个共同”跨省联创新机制。三是丰富创建形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主渠道、主阵地的同时,不断加大文化场所、重点行业、群团组织、窗口单位、执法部门和“两新”组织的创建力度,并向家庭、岗位等社会细胞延伸。积极推动“民族团结+文旅融合”,于2022年4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全省20家4A级以上景区部署开展创建“进景区”活动,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民族工作特点、文旅行业特色的创建工作新路径。
 
  (四)狠抓重点任务,推动了民族工作。坚持以创建工作为统揽,把民族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基础性事业、生命线工程,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一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花儿”“格萨尔”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南木特藏戏”等35个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非遗项目入选国家级保护名录。坚持每五年举办一次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四年举办一次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民族书画摄影作品展,每两年组织一次少数民族参观团,常态化开展“陇原民族情”送文化下乡惠民演出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举办系列研讨会,启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研究,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甘肃卷》和《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甘肃卷》。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族学生语言相通、人心相融。今年,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成功举办了第二届“石榴杯”甘肃省民族书画摄影作品展暨民族古籍保护成果展北京专展。同时,在北京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展出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甘肃体验项目,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评价和所有参观者的一致好评。近期,我们在临夏州成功举办了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为历届规模最大、比赛项目最多、赛期最长、各族群众最欢迎的一次民族体育盛会。二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编制实施“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兴边富民行动方案,制定出台“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谋划建设甘南州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先行区、临夏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河西走廊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推动民族地区走出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之路。坚持和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省级财政对民族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高于其他地区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每年落实民族乡(镇)发展资金36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民族自治州县逢十周年庆祝活动专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三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在移民搬迁、灾后重建、保障房建设中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在兰州新区规划建设舟曲中学和甘南实验中学,实施舟曲避险搬迁工程。调整完善结构布局,民族地区中小学基本实现各族学生合校办学,省内开展民族班招生的18所高等院校和1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全部实现混班混宿。全面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组织实施试点示范项目20项。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城市流动人口工作总体部署和规划,先后同17个省区市建立流出流入双向协作机制,帮助解决就学、就医、落户等方面的困难,推动各族群众跨区域有序流动。四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慎推进涉民族法规立改废释,2021年以来梳理评估72件现行涉民族地方性法规,新修订的《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其中,推动废止甘南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等地方性法规8件。把民族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全省“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马背宣讲团”“花儿宣讲队”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甘肃省法官学院,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培训基地、研究基地、示范基地。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开展“清真”概念泛化治理,我省是全国最早完成治理任务的省区之一,相关做法在全国推广。加强涉藏涉疆工作,严格审核涉民族事务公开出版物和影音制品,有效应对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全省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有的地方和部门将创建工作作为一个单项工作任务,存在为创建而创建,没有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部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联创共建机制落实不够到位。“一廊一区一带”各片区的牵头市州同其他市州的衔接沟通、协调配合还不够,相关工作制度执行还有差距,联创共建成效还不明显。三是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效。个别地方和部门抱了“牌子”、卸了“担子”,巩固提升和示范带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片区内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比学赶超、竞相创建的氛围还不够浓。四是工作载体抓手不够丰富。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创建工作系统谋划不深不细,地方特色和部门特点不够突出,同质化、表面化、简单化、碎片化的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上下狠功夫,不断推进“一廊一区一带”行动走深走实,努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一是突出“融”的导向。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把“融”的标准和导向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树牢“融”的理念,突出“融”的导向,健全“融”的机制,找准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其他领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突破点,推动创建工作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平安甘肃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深度融合、一体推进,通过创建工作把主线导向、主线要求、主线任务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构建全社会共创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联”的质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纵深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按照“片区抓沟通协调、市级抓谋划督导、县区抓创新落实、基层抓亮点典型”的思路,认真抓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实施方案》落实,推动联创共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向上沟通衔接,加快推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主体升格工作。修订完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和测评指标,建立健全示范命名、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主线鲜明的命名管理办法和测评指标体系。
 
  三是发挥“领”的作用。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指导培树机制,加强面对面指导,充分挖掘培树对象特点优势,创新创建内容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持续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充分发挥已成功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互观互学互鉴”和“争先进、创一流”活动,兴起比学赶超创建热潮。发挥好示范创建的强基固本作用,完善示范创建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机制,坚持“民生”和“发展”并重,同步推进“富口袋”和“富脑袋”工作。
 
  四是做好“拓”的文章。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创建领域,创新载体平台,推动创建工作增点延链扩面,提质增效。着力打造“石榴杯”系列品牌,全力打造主题鲜明、具有较高辨识度的“陇原红石榴”品牌集群,建设“红石榴”公园、广场、家园、驿站、工作室、服务队等,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探索成立省、市、县三级民族团结进步协会,让各族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参与者、评判者、受益者,确保创建过程靠群众参与、创建实效让群众检验、创建成果由群众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