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1:28:04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至31日上午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廷礼、胡焯、俞成辉、戴超,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共5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四组进行,朱建海、刘来宁,张智军、李高协,王海燕、王光庆,李忠科、张建平分别为四个组的召集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沛兴,常委会委员王建勋、周力、郑钢、梅元贵、薛德胜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雷思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涧,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寿伟,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的决定。会议审议了《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