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1:15:29

——2023年3月28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仰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托,现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家群体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2017年9月,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对企业家精神的基本内涵进行了阐述,明确要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提出了“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等五点希望,丰富和拓展了企业家精神的时代内涵,为新形势下弘扬企业家精神提供了思想和行动指南。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再次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根据省委安排部署,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一年,由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决定,对于营造理解、尊重、爱护、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广大企业家积极参与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积极投身“四强”行动,以企业发展推动我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思路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决定草案起草工作,将制定出台决定列入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由省人大财经委负责具体落实。今年2月,我委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有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对决定草案的起草方式和重点内容等进行了认真研究,起草形成决定草案初稿。2月下旬,常委会领导召集财经委和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财经预算工委对决定草案的框架、结构、重点内容等作了进一步研究,共同对决定草案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3月上旬,书面征求了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省工商联、市州人大常委会以及省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了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草案。3月15日,省十四届人大财经委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决定草案。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研究后,同意提请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在决定草案起草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自觉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把总书记对企业家提出的“五点希望”作为新形势下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思想和行动指南。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企业和企业家创新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产业链条不够完善等问题,加强支持引导,细化完善措施,增强决定的针对性。三是注重结合实际,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将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有关要求,落实落细为具体的行动举措。四是突出营造氛围,提出要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推动形成全社会理解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三、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共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强调了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是推进甘肃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并明确了目标要求;第二部分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五点希望”作为我省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主要任务,分五个方面进行细化;第三部分突出要素保障、服务保障和组织保障,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论部分。明确出台决定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营造理解、尊重、爱护、支持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甘肃高质量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第一部分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是推进甘肃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在分析当前形势后,指出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于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引导广大企业家把企业发展与推动我省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经过五至十年发展,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打造一批一流企业,以企业发展推动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
 
  (三)第二部分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一是厚植爱国情怀,激发广大企业家热爱祖国、建设的自豪感,增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使命感,增强企兴我荣的责任感。二是勇于开拓创新,引导广大企业家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三是秉持诚信守法,引导广大企业家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四是敢于担当作为,引导广大企业家坚守毅力耐心、争创一流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五是拓展国际视野,引导广大企业家积极参与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更好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
 
  (四)第三部分着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提出要全面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树立正向激励导向,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并明确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企业家活动日”。
 
  以上说明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