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本届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建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2:21:06

  (2023年1月4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本届工作总结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2019年1月设立以来,在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建设领域法治建设,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我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四年来,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起草、联系审议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共18件,其中由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起草并提出议案4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1项;跟踪监督1项;专题调研11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根基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落实到社会委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确保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把理论武装贯穿始终。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学笃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及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刻把握历史大势和时代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汲取奋进智慧和力量,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把正风肃纪挺在前面。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筑牢遵规守纪底线,及时传达中纪委、省纪委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情况通报,组织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党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二、提高立法质量,有序推进社会领域立法
 
  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计划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提前介入、督促指导,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不断加强社会建设领域法治建设。
 
  (一)围绕改善民生,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规。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修订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举措,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修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推动和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修订实施体育法办法、全民健身条例,保障群众体育和健身权益,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体质健康水平。
 
  (二)围绕公平正义,健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开展创制性立法,制定养老服务条例,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修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完善细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修订残疾人保障条例,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围绕和谐安全,健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法规。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促进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修订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提请常委会作出关于调整全省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修订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完善制度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围绕法治统一,评估清理我省社会领域法规。在社会委成立之初,即对社会领域相关的40部法律进行汇总归类、学习领会。及时跟进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对我省社会领域的2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研究、清理,逐条逐句与上位法对照分析,对与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存在不一致问题的16件法规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并完成14件法规的修改工作,废止了人才市场条例和村务公开条例。对社会领域的6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此外,根据全国人大社会委要求,组织有关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体育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并反馈了意见建议。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刚性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发力、持续跟进,推动解决问题,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有关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一)聚焦就业这个最大民生,打好监督“组合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盯“六稳”“六保”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和就业促进条例的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执法检查中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同时,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形势下促进就业工作和残疾人就业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把脉我省就业工作痛点堵点,连续四年采用“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五种监督形式系统推进,从法律实施、政策落实、工作改进等多个角度开展持续监督,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落细,推动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
 
  (二)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推动惠民规定落实。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反映我省国有医疗机构没有执行《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关于老年人挂号免费的问题,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社会委牵头组成由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就《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涉及医疗优待规定的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推动省卫健委和有关省级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前后仅用两个月的时间使法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得到解决,并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见微知著,把落实法律法规同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群众权益同完善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服务好全省工作大局。这种针对法规中的一条一款进行“点穴式”监督的方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创新监督方式做了有益探索,也得到了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
 
  (三)聚焦公共安全重点领域,织牢安全防护网。公共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组织开展消防法和消防条例的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委托自查、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逐条逐款对照检查落实情况,查找不足和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补齐设施短板,促进消防事业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指示精神,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参考,督促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聚焦助力脱贫攻坚,做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兜底保障是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建立健全长效减贫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题调研,针对兜底保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加大政策宣传、推进工作落实、提升保障水平、统筹政策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等建议,督促各类救助政策落实落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五)聚焦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针对我省“未富先老”“未备先老”严峻形势,围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先后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家政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等一系列专题调研,积极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加强和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其中,2020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2022年底前全省培训4万名护理员的工作措施,并明确各市州培训任务,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四、坚持创造条件,服务保障代表履职
 
  尊重代表主体作用,创造条件扩大代表参与,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社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完善与代表联系机制,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征询代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二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紧扣程序时限、沟通协调和落实反馈三个环节提高办理质量,注重代表建议对改进政府工作的实际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完成《关于将有集中供养意愿完全丧失劳动力残疾人实行集中供养的建议》《关于化解城乡居民医疗基金赤字风险的建议》等,均取得满意结果。三是协助代表视察调研。协助常委会做好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的视察和全省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撰写视察和调研报告,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五、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常委会机关帮扶工作部署要求,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帮助温家坪村如期脱贫,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明确帮扶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和驻村工作人员,靠实帮扶责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和入村调研计划,并抓好落实。按照机关统一安排,派出干部驻村协助帮扶工作。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千方百计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帮扶村群众捐赠棉服,协调有关部门为村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卫生室落实资金、配备设施,组织购买农副产品等消费扶贫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增收。组织干部分次分批入户调研,重点加强对“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帮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三是做好党支部共建活动。委员会领导为村党支部党员干部讲授党课,组织开展“送文化传精神”“造林绿化生态保护”等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增强群众发展信心。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紧扣“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完善的制度机制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
 
  (一)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抓好党支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和党建工作信息化,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三级联动破解党建难题”活动,不断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和谈心谈话,不断增强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打造信念坚定、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集体。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建章立制,着力在立规矩、建机制上下功夫,以制度建设和执行为抓手,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社会委工作规则、社会工委工作职责、承办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工作程序、承办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程序、文件管理办法等10项工作制度,基本形成符合新机构新职能的完整制度体系,为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遵循。同时,工作实行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两月一小结,制定工作清单,任务责任到人,不断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和质量效率。
 
  (三)着力加强联动交流。坚持全省社会建设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构建协同推进社会建设工作的工作格局。健全与联系单位沟通机制,召开11家联系单位座谈会,常委会分管领导陈克恭副主任出席并讲话,通报社会委工作情况,听取联系单位意见建议,密切相互间的协同合作。加强对下指导交流,召开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张春贤副委员长的讲话,举办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提升整体工作质量水平。注重与市州、县区人大社会委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社会委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对社会建设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系统研究还不够,立法质量和监督实效还有待加强,履职能力和水平还需提升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作为新设立的委员会,社会委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在履职实践中不断学习方法、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努力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有以下几点体会和认识: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毫不动摇把讲政治作为生命线,坚定不移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体现到社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重要思想、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纲”和“魂”,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转化为改善民生实践和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人民至上是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本质要求。社会建设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联系最广泛,人大社会委的职责天然具有与初心使命相契合,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在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工作中更多地融入体恤民生之情,着力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入手,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补齐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守正创新是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不竭动力。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趋势规律,在总结和继承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依法保障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在谋划工作时,要坚持系统观念,用全局眼光和战略思维,着眼长远、把握大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每年有所侧重,前后衔接形成体系,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工作方法上,要强化联动配合,注重立法与监督工作相结合,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的同时开展立法修法,以法律法规作为监督工作的依据准绳,以监督情况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把两者结合起来推进,使立法更具有针对性、监督更富有成效。在监督工作中,要注重创新方式,既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监督,推动问题直至解决,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也要从细微处入手开展“点穴式”监督,突出“精、准、快”,推动最急需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坚持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以提升政治和履职能力为核心,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领域法治的学习和研讨,深入理解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内生动力和综合能力。加强对市州人大社会委的指导和对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队伍的培训,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省十四届人大社会委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一届人大社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十四届省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严标准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立法工作
 
  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一)配合做好《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的修改工作。认真研究常委会审议意见,配合法制委、法工委做好条例提请常委会二审前的修改工作。
 
  (二)牵头制定《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会同省妇联开展法规的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开展制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办法》和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甘肃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甘肃省国防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研究立法修法中的重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进立法进程。
 
  (四)对社会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五)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等工作。
 
  二、监督工作
 
  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紧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与省政府有关方面的联系协调,为常委会9月份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准备。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等情况。
 
  (二)围绕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做好调研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重点调研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口、脱贫返贫等生活困难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提出积极应对的措施和办法。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
 
  (三)围绕我省青年就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做好调研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重点调研全省青年就业情况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破解难题的思路与对策等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
 
  三、代表工作
 
  邀请代表参加社会委组织的立法、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走访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沟通,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办理效果。
 
  四、自身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社会委各方面的工作和建设。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统筹工作力量,树立严谨、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发挥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优势,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培训讲座、课题研究等,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联系交流。加强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区市人大社会委的联系交流,争取全国人大社会委的指导,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人大社会委经验做法。加强对市州人大社会委的指导和联系,举办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提高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与联系单位的联系,密切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