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建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2:14:16

(2022年12月30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五年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省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聚焦省第十三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开展涉农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坚持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统领,着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五年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立足省情实际和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认真履行职能,着力助推全省“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委员会紧扣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盯“一号工程”这个底线性任务,先后配合常委会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完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全力推进冲刺“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提出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财经委,连续3年对“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就扶贫资金投入、分配、使用、效益以及监管责任落实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委员会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着眼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制度体系,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推动制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着眼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配合常委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和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5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助推了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坚持以服务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导向,突出加强涉农立法工作
 
  五年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村法治体系。注重统筹谋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深度节水”“极限节水”的部署要求,配合常委会制定了节约用水条例,推动常委会先后修订了水法实施办法、防洪法实施办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和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完成了水土保持和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两部条例修订草案的一审工作。注重协调配合,主动对接相关上位法的修改进程和国家政策的发展变化,积极衔接新一轮机构改革成果,配合常委会修订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农作物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渔业法实施办法、农村能源、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机械管理等涉农地方性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作用。注重动态清理,严格工作程序,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21部涉农地方性法规认真进行了评估,分类提出了修改或废止建议。对不符合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不适应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推广等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提出了废止建议,并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重调研论证,积极组织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种畜禽管理、农产品品牌管理、河湖长制实施、农作物种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订的前期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涉农立法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
 
  三、坚持以推动解决涉农领域关键问题为重点,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五年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先后配合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若干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了依法兴农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落实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推动解决问题等方面积极贡献人大力量。先后配合常委会就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农村“三变”改革、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河长制”工作落实等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总结了我省在推进精准扶贫、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有价值、可操作的建议。进一步凝聚监督工作合力,不断加强与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高等院校的协作,对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土地撂荒情况开展联合调研,掌握了全省的总体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完成了全国人大委托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两项调研工作,及时客观地向国家反映了我省的实际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坚持以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宗旨,努力提升服务代表工作质量
 
  五年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落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若干措施,积极服务人大代表履职,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强化服务代表履职。五年来,主动邀请9名全国人大代表、52名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监督调研和座谈交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群众、反映民情、汇聚民智的优势和作用。强化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先后协助常委会领导或者委员会主导,现场督办了《关于支持会宁县草畜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解决定西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缺口的建议》《酒泉市关于加大防沙治沙资金项目投入力度的建议》《关于支持张掖建设水肥一体化高附加值节水农业示范区的建议》《关于洪水河水库建设项目列入全省“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和《关于请求解决陇南市国家油橄榄基地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等6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案,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相关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强化联系代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人大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通报常委会年度重点任务,听取意见,交流工作。充分利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业务培训等机会,与人大代表加强交流,深入了解代表和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切实维护好代表和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坚持以聚力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五年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聚焦发挥党建引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分阶段集中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巩固深化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教育成果体现到做好本职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组织党员干部到浙江嘉兴南湖、“两当兵变”纪念馆、南梁革命纪念馆、八路军驻兰办事处等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选派党员干部参加疫情防控、社区环境整治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历史自信,增强了宗旨意识和使命担当。聚焦提升能力素质,坚持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平台,先后在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举办全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班,对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人大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人大农业机构的工作人员近500余人进行了大规模培训,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邀请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的2名专家教授就立法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我省地方立法条例作了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聚焦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组织年轻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常委会机关组织的征文活动、演讲比赛、大会交流和学习座谈,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教育引导干部讲规矩、守底线,模范遵纪守法、从严要求自己。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结合业务和党建工作实际,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了各项整改任务。先后组织完成了江苏、湖南、山西、江西、宁夏、河南等省区人大农委来甘考察调研的接待任务,促进了工作交流。聚焦脱贫攻坚帮扶,协调落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资金,选派1名处长到麦积区挂职负责脱贫攻坚及帮扶工作,推荐1名副处长参与机关帮扶办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选派1名年轻干部开展驻村帮扶,积极推进了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美化和消费帮扶等各项工作。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聚焦“一号工程”,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全省工作的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两不愁三保障”重点问题解决,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等执法检查6次、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7次、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1次,持续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我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聚焦“三农”总抓手,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们坚持把助推乡村振兴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题调研、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进强化监督,并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的规划建设管理滞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突出、乡村各类人才严重缺乏等突出问题,提出“立足农民增收、着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大力开展育才引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乡村振兴政策合力”等意见建议,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并推动改进相关工作。三是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造美丽宜居和美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民生改善、事关群众福祉、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水资源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入手,着力助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针对我省水资源短缺实际,紧扣生态保护,打好立法“组合拳”,统筹制定节约用水条例,修订水法、防洪法实施办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细化用水管理、节水措施、防洪防涝、河道采砂等制度规定,做好法规之间的相互衔接,既突出单部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注重同一领域法规的整体作用,形成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立体式法规体系。针对农村废旧农膜对生态环境造成“白色污染”问题,牵头修订了我省创制性立法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针对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乱放问题,牵头修订了全国省级层面较早出台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四是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坚持回应群众关切,高度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及时修订相关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涉农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连续9年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指导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检,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全省人大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推进了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从总体上看,五年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有:涉农立法工作与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还有差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调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内容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联系服务代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履职的第一年。立足新时代、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建议新一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三农”领域重点任务,高质量做好涉农立法、监督等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水平。
 
  一、着眼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强立法工作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持续做好涉农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一)审议项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改和审议等各项工作。
 
  (二)预备项目。坚持提前介入,积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制定《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和修改《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工作,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调研项目。贯彻落实“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要求,紧扣“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就制定《甘肃省农产品品牌管理条例》开展调研。
 
  二、着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监督工作
 
  (一)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助推种业振兴行动,用好人大监督权,配合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组拟邀请常委会领导任组长,农委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为成员,重点检查各级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二)配合听取和审议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题询问。提前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报告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按时限要求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节水情况专题调研。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促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配合常委会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节水情况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全省农业节水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深化拓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项活动。一是选择国内农业高等院校举办一期全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大农业农村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二是加强“人大三农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题网页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搭建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交流平台。三是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着眼“四个机关”建设推进服务保障工作
 
  (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提升干部素养,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服务代表履职。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重点活动,注重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按要求做好省人代会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积极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三)继续加强联络协作。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做好涉农法律草案的调研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以及涉农法律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围绕常委会确定的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同全国人大农委、省直涉农部门、各市州人大农委以及兄弟省(区、市)人大农委的联系交流,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四)持续强化帮扶工作。按照省委的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继续支持帮扶村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使帮扶村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