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建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2:13:27

(2023年1月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五年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五年来,配合常委会党组报请省委制定下发重要文件3份,参与起草、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9件,协助常委会作出决定21件、决议18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3项、有关议案方案3项,召开专委会会议42次,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0次,举办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1次、工作培训班1期,圆满完成了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深化改革,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紧跟全国人大重大改革步伐,不断推进财经监督工作法规制度与时俱进、健全完善。本届以来,配合常委会党组代拟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若干措施》,修订了《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两意见一措施”经省委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一条例两决定”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施行。此外,还以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印发了《甘肃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关于贯彻实施〈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办法》。这些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人大财经监督的方式、规范了监督程序、丰富了监督内容,使我省人大财经监督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深入推进各项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推进财经立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参与制定、修改和废止了一大批财经领域地方性法规,有力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对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坚持提前介入,结合本省实际,深入调研论证,扎实做好审议工作,协助常委会完成了社会信用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等49件法规的制定、修改以及废止的一审任务,对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等16件市州报批法规进行了审查,协助常委会作出批准决定。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148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府规章,逐件逐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反馈有关部门。三是对反食品浪费法、公司法、反垄断法等7部法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修改建议,及时反馈;对有关部门6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建议。四是针对地方性法规不适应时代要求、未根据上位法及时修改等问题,2021年,组织力量对37件财经领域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细致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为财经方面法规立改废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三)突出工作质效,依法加强财经监督。始终坚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面推动新时代财经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不断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各年度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依法审查。着力加强规划计划执行监督,协助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各年度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分析研究和跟踪监督,坚持召开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助推规划、计划目标有效落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监督,协助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着力完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预决算审查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预决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的程序内容,依法开展审查审议,协助常委会审查各年度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预算调整草案报告,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各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三是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认真履行党中央赋予的国有资产监督新职责,严格落实省委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决定,按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和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改革任务要求,协助常委会连续五年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初步摸清了全口径国有资产家底。2022年11月,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策措施、改进管理工作,监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依法做好政府债务监督。组织开展了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若干措施,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完善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报告中政府债务相关内容的编报,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中设置政府债务监督模块,基本实现了对政府债务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协助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五是积极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省级系统已经建成运行,13个市州46个县区也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其中6个市州15个县区的系统与省级系统实现了纵向贯通。
 
  (四)突出问题导向,扎实组织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以法律条款规定的具体要求为检查重点,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了解真实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有效实施。2018年,围绕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打造高素质统计执法队伍、严厉惩治数字造假行为等建议。2019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解了优化营商环境、财税政策支持、融资环境改善以及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情况,提出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高融资服务水平、加大培育力度等建议。2020年,围绕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以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的法律条款为检查重点,深入查找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法律相关规定、营造依法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等建议。
 
  (五)突出求真务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求真务实,注重用“小切口”调研推动解决发展“大问题”。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了20项调研。其中,围绕推动落实省委重大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现代物流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省属监管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围绕助力脱贫攻坚,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扶贫专项资金监督调研;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了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课题研究;围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了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围绕推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组织开展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调研;围绕房地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同时,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工委开展了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农村“厕所革命”财政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和增值税、消费税立法专题调研。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年度国有资产综合和专项报告以及审查“十四五”规划,组织开展了相关调研。
 
  (六)突出服务保障,认真做好代表工作。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举措、规范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一是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2019年,配合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和在甘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了“走进甘肃电网”调研活动。研究制定《甘肃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推荐确定了39名有专业背景和工作背景的省人大代表作为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并邀请参加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在日常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中,邀请近百名全国、省、市州人大代表参加,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2019年,组织48名省市县三级代表,参加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近三年,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微信群、网络直播、视频录像等途径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财经干部培训班,提升代表财经监督的专业能力。三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根据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安排,积极与有关政府部门协调沟通,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关于加大对我市财力倾斜力度的建议》《关于对S239线双塔水库至石包城旅游公路改建项目的建议》《关于给予古浪县黄花滩移民区发展沙漠生态农业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建议》等建议督办工作。
 
  (七)突出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不放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财经委党支部被评为甘肃省直机关工委标准化建设示范支部,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人大机关先进党支部。三是坚持提升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和常委会组织的集体学习和专题讲座,组织召开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推进会,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通过参加全国人大经济形势分析会、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调研座谈会,接待全国人大和兄弟省份人大相关部门来甘调研考察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年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代表的支持、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大的积极配合下,本届人大财经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此,向大家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工作中还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的意见、决定,在具体执行中,我们在常态化监督、实质性审查、硬约束要求上还存在差距,对此,建议在以后工作中予以重视改进。
 
  二、五年来的主要体会
 
  (一)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们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作为履职首责,把人大财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我省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近年来,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一些重要工作都以常委会党组名义向省委进行了汇报,财经预算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及时落地落细。
 
  (二)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我们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紧盯甘肃最大的实际是发展不够的突出问题,着力从财经立法、监督方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立法上,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等为重点,以高质量立法促发展、保善治。在监督上,深刻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把握省情实际,把握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经济工作监督、财政预算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地方债务监督等各项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贯穿人大财经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地方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我们坚持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在财经立法工作中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财经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深入贯彻落实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办法,制定出台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坚持开门监督,在计划监督、预算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和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时,注重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聚焦“急难愁盼”,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监督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
 
  (四)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重点工作。我们紧跟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重大改革举措步伐,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制定4件制度文件的基础上,本届以来又制定出台了8件制度文件,建立起了以“121”地方性法规(一条例两决定一办法)和“1241”政策性文件(一措施两意见四办法一方案)为“四梁八柱”的系统完备的人大财经监督体系,实现了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审计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全覆盖。按照这些制度规定,对一些重点工作在五年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步落实。比如,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方面,本届以来,根据年度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五年一个周期的报告制度设计,协助常委会连续五年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全过程、全口径、全覆盖。
 
  (五)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必须不断改进人大财经监督的方式方法,持续提升财经监督质效。我们坚持用“钉钉子”的精神开展持续监督,在抓好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的同时,盯住重要问题长期跟踪、持续监督。比如,为切实推动营商环境优化,2019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2020年组织开展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2021年对《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进行修订,通过连续三年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法规修改等系列工作,切实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改善,监督工作实效明显增强。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中,将传统方法和现代手段相结合,运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网络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增强说服力和针对性。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在做好预决算、预算调整草案和报告等静态监督的基础上,实现对预算执行和政府债务的动态监督。编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信息专报,聚焦系统预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分析,推动预算管理中相关问题的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财经领域重点任务,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全力以赴做好财经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对人大财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持续在学深悟透笃行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人大财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涉及财经工作的重点问题、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按程序向省委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着力提高财经立法质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务实管用,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按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有关制定、修改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认真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参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高质量做好初审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法规意见征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
 
  三、不断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依法履行经济工作监督职能,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报告的相关工作,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金融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协助常委会适时作出加大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依法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助常委会组织三级人大、四级代表联动开展千名代表调研视察千项工程行动,切实助力“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做好上半年、全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工作,及时跟踪研判计划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四、持续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推动各项改革要求走深走实。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常委会审查批准2022年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做好常委会审议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及时做好审查批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
 
  五、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按照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制定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2023-2027),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
 
  六、紧扣“两个聚焦”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突出人大财经监督重点,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安排部署,配合开展财经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及调研工作。围绕推动落实“强工业”行动,开展全省工业园区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调研。
 
  七、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持续推动省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各项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落实见效。积极服务保障代表履职,邀请代表参与财经立法、审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培训、锻炼力度,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财经干部队伍。继续加强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市区人大和市州人大财经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