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本届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建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2:11:18

(2023年1月5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本届任期以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立法、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创新发展。二十大召开后,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提出2023年工作建议。
 
  本届工作回顾
 
  (一)坚持问题导向,维护法治统一,严把立法质量关。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改废并举,努力提高立法的协调性、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以法治建设推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着力加强和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请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二是助力加强和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提请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三是致力强化和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守正创新,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提请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四是突出主要问题和关键事项立法,助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规范化、法治化,协助常委会制定了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助推全省禁毒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协助常委会制定了甘肃省禁毒条例;助推平安甘肃建设,提升全省平安建设层次水平,全力开展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立法调研及相关准备工作,计划2023年上半年提请常委会审议。五是维护法治统一,及时清理相关法规,提请常委会废止了甘肃省信访条例、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甘肃省公证工作条例和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了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
 
  (二)坚持依法依规,监督支持并举,努力提高监督质效。紧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坚持依法有效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是着眼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着眼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贯彻实施监狱法加强执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工作情况、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批捕权公诉权规范行使工作情况、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组织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公证法、人民调解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全省查处酒驾醉驾工作、禁毒工作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视察。四是助推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原则,协助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省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五是聚焦推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解决,对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和预防工作、公检法等机关依法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配合全国人大代表完成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联系,邀请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就法规草案、监督工作等征求代表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办理或督促有关方面及时高质量办理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确保落地见效。完善工作制度,制定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坚持政治建设,着力提高能力素质。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抓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制定甘肃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公文处理细则、联系单位专项报告审核细则、联系单位报送文件处理细则,为规范有序做好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回顾本届五年工作情况,虽然如期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新时代对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相比,在如何更加有效发挥人大监察司法工作职能,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司法公正、增强监督质效、提升能力素质等方面,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下大力气改进。一是立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发挥好主导作用,把好立项关、调研关,增强提前介入效果,提升法规质量。二是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亟需破解“上半篇文章”用力扎实,“下半篇文章”后劲不足难题,强化跟踪问效,做好后续监督。三是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要求,需要从队伍结构、专业素养、工作经验、加强培训等多方面统筹考虑逐步解决。
 
  几点体会
 
  五年来,我们始终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创新思维,精细谋划,科学选题,主动作为,在监督实效上作功课下功夫,形成了几条基本做法和体会。
 
  ——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聚焦务实管用依法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宗旨,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每一项立法都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地方问题。比如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更高期待,提请常委会作出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准确贯彻实施监督法,回应群众关切;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出发,协助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为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协助常委会制定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人民立场,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监督。选择“小切口”,精准选题,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紧紧抓住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规范文明执法、公证事业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人民调解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定位、有效监督。积极探索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与人大司法监督有机统一,全力推进执法司法活动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营商环境改善持续监督。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省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的不利影响,委员会适时建议常委会决定听取和审议“两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报告,督促司法机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保护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找准司法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主动融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作为,延伸工作触角提升服务,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聚焦代表作用发挥有效监督。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来自人民、了解人民,反映人民的心声,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组织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中,联系各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不仅使代表有效行使了权力,而且使司法监督工作更加贴近实际。代表参与代表人民发声能更好地反映民意,社会影响更加广泛,社会效果更加明显,司法监督更加有效。
 
  ——健全司法监督机制,聚焦公共利益维护支持监督。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设计。委员会竭力协助常委会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总结成功做法,借鉴有益经验,严格把握法律依据、法规属性,完善公益诉讼内容,突出甘肃特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弥补检察法律监督短板,健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机制,助推司法机关发挥依法监督行政、维护公共利益的效能,对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推动作用。
 
  ——主动担当作为,聚焦精准细深化监督。在牵头组织实施对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查处酒驾醉驾工作、禁毒工作视察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视察目的、任务、要求作出安排。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专门的工作方案,对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视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监察司法委专门编印参阅资料,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程为代表视察提供咨询服务,视察组查阅电诈案卷,整个视察过程都成为深度普法、推动执法、促进工作的过程,极大地推动了各方面工作的整改落实。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省十四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一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立法工作
 
  (一)做好研究草拟和提出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的工作。顺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推进全方位依法治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推进平安甘肃建设,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会同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立法推进计划,紧扣立法目的,解剖立法难点,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提出高质量的条例草案,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做好研究草拟和提出甘肃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草案的前期准备工作。以法治视角和法治方式规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协调联动机制,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责任主体,更好地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年内会同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立法推进计划,深入基层调研,吃透省情民情,汇集民意民智,研究提出务实管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条例草案,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做好修订《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待上位法出台后,适时启动修订工作。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做好与监察司法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总体情况,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依法惩戒涉罪未成年人情况,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情况,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情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办理情况,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情况,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三、专题调研
 
  围绕去年常委会开展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城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建设、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等情况,以及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建设方面还存在那些困难和问题等。
 
  四、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监察司法委联系代表工作,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监察司法委联系的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培训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五、自身建设
 
  对标“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理论学习,落实党建各项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持续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