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09:54:22

  ——2023年1月12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明明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关于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12个市、2个自治州、驻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军人代表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03名。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甘肃省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选举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严格落实中共甘肃省委转发《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比例分配建议表的通知》要求,从严肃推荐提名、严格考察把关、优化代表结构三个方面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保证了当选代表的政治标准和能力素质,当选的代表结构比例更趋合理,实现了中央关于代表结构的要求。当选的省十四届人大503名代表中,一线工人60名,占代表总数11.93%;农民76名,占代表总数15.11%;专业技术人员59名,占代表总数11.73%;干部代表243名,占代表总数48.3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32名,占6.36%;其他方面的代表33名,占6.56%。妇女代表144名,占代表总数的28.63%;中共党员代表322名,占代表总数的64.02%;少数民族代表89名,占代表总数的17.70%;归侨代表4名,占代表总数的0.8%;连任代表的比例为19.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2023年1月1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选举单位报送的情况,依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依法对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程序等进行了审查,15个选举单位的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50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提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