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09:13:59

  ——2022年11月22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严和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总体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前三季度,一产增加值继续保持高位增长,同比增长5.1%,增速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2%,较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1.9个百分点,有力巩固了农业增产、乡村提质、农民增收的良好势头。
 
  (一)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
 
  一是落实落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具体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方针总纲领总遵循,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学习宣传和培训研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推动“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村逐级签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书,拧紧上下贯通的责任链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推动,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召开就业、养老、“一行动一活动”、为民办实事等专题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任务。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召开调度会议,会议直接开到县一级,及时调度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5个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和12个有效衔接专责工作组分兵把守相关领域工作。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和表彰激励制度,全面完成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设立“甘肃省乡村振兴奖”“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激发干部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热忱。在去年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中,我省均为“好”等次,两项指标都排在全国第3位。
 
  二是持续加强政策保障力度。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抓手,从组织推动、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障和满足乡村振兴需求。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予以保障,全省农林水变动预算641.1亿元。设立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首期基金目标总规模30亿元以上。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今年不低于32%。统筹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今年拆旧复垦面积2.8万亩,可产生节余指标2万亩。安排58个脱贫县每县新增建设用地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截至10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7518.33亿元,较年初增加504.92亿元。开展乡村人才振兴培养工程,培训技术人才、农村劳动力、农村电商、陇原巧手、高素质农民等120多万人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动态保持在1万名左右。《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全省成立16239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集体成员身份2086.26万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全省59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累计交易额26.63亿元。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度融合,持续完善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10706名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全省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8.3%,村均收入达到9.48万元。稳慎推进陇西县、凉州区、康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382.4万宗、发证率99.14%。
 
  (二)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研究出台春小麦、玉米、马铃薯、大豆品种布局意见,调整优化粮食作物支持政策,一体推进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产业升级。预计2022年全省播种粮食4046.6万亩,较上年增加31.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3986万亩任务目标。其中,夏粮面积1324.65万亩,产量达到341.2万吨,增加3.4%,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夏粮生产贡献突出的15个省份之一通报表扬。目前,秋粮实现由丰收在田到丰收到手,全省粮食生产有望实现高位再增产。
 
  二是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全省猪牛羊禽肉产量100.3万吨,同比增长6.4%。生猪、牛、羊、家禽存栏同比分别增长3.3%、3.1%、8.0%和4.3%;出栏分别增长8.8%、0.8%、13.4%和5.3%,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为全省农民持续增收和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各类支持粮食生产的财政资金超过55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制定印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将小麦和大豆作为补贴重点,受益农户262.47万户,种粮大户2568户,家庭农场377个,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2281个。同时,加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主要粮食作物承保面积1372.86万亩,比上年增加200万亩。
 
  (三)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一是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把耕地保护国之大者作为责之重者,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确定全省耕地保有量77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378万亩。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建立和规范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控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菜及饲草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新建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76.56万亩,预计年底建成360万亩;完成撂荒地复耕复垦种植马铃薯、大豆、饲草等作物123万亩。把旱作节水技术作为保粮食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1525.5万亩、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391万亩。强化农机装备研发和集成推广应用,全省小麦机械化收获率首次突破9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
 
  三是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制定出台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和分产业方案,玉米种子生产面积稳定在140万亩以上,产种6亿公斤,居全国第一;年均生产马铃薯原原种13亿粒以上,居全国前列。继续落实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凉州区、永昌县、景泰县新增列入国家制种大县,金塔县(西甜瓜)新增列入国家区域性良繁基地。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关注所有农户,实行排查识别“六必访”“六必查”、帮扶措施“一户一策”、风险消除“七不消”做法,做到及时发现、精准帮扶、动态清零。监测对象户均落实帮扶措施3.85项,风险消除率68.8%。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启动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2022—2026年),一期计划搬迁12.98万户、51.14万人。组织开展“十聚焦十到位”专项行动,对巩固拓展脱贫任务重的脱贫县逐一“过筛子”,一对一指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举措,逐年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截至10月底,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支出达到125.68亿元,占总支出资金的58.05%,累计为6.5万户27.9万人落实产业帮扶措施。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建立脱贫人口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搬迁群众产业就业3本台账,带动更多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80.5万户817.48亿元,贷款总量、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均居全国首位。巩固提升光伏帮扶项目成效,累计收益33亿元,带动4.6万个困难家庭就业增收。统筹推进省外输出和省内拓岗,输转脱贫劳动力200.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4%。推进2528个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转型升级,吸纳就业9.7万人。保持各类公益岗位规模总体稳定,通过开展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返乡回流的1.4万人已登记再就业1.1万人。前三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29元、增速6.8%。
 
  三是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把加快脱贫县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编制实施省级和39个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方案,分年度实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10大类1.1万个。倾斜安排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38.22亿元,占全省的69.4%。承接国家科技教育医疗帮扶资源,实现23个国家重点帮扶县每县1个科技特派团和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全覆盖。动员东部和省内368家民营企业、167家社会组织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同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安排1.67亿元用于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脱贫家庭实现户均1人以上就业。
 
  四是拓展深化社会帮扶。立足“我方所需、对方所能”,提出7大类项目需求清单,天津市、山东省和36家中央单位投入帮扶资金37.98亿元、消费帮扶61.32亿元。成功举办2022年“津陇共振兴”和“鲁企走进甘肃”活动,共签约项目104个,合同或协议金额170亿元。协作双方合力推进“一县一园”和“百村振兴”计划,携手打造“津甘技工”和“鲁甘人力”品牌。持续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甘肃行动,广泛动员2546家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省政府连续4年举办新闻发布会,宣传展示协作帮扶成效,营造了各方面关注支持的浓厚氛围。
 
  五是继续保持投入不减。全省安排衔接资金243.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7.18亿元,较上年增长4.05%;省级安排衔接资金预算72亿元,与上年持平;督促市县落实衔接资金44.09亿元。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262.09亿元、整合率84.28%。在全国首创组织21家金融机构和省直部门举办有效衔接项目推介会,推荐项目216个,估算投资334.6亿元,着力破解乡村振兴融资难题。念好资金督导合、准、效、严“四字经”,下实项目管理先手棋,截至10月底,衔接资金支出进度88.42%,高于序时进度5个百分点。
 
  (五)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出台现代寒旱特色农业三年倍增行动、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链、养殖业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甘味品牌营销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由特色农业大省向特色农业强省转变。突出“牛羊菜果薯药”,兼顾丰富多样的区域特色农产品,着力调结构、提品质、强主体、育品牌。加快建设3个百万头肉牛产业带、3个千万只肉羊产业带、河西走廊50万头奶牛产业带。持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全省实现签单保费23.01亿元,赔付11.13亿元,受益农户53.89万户次,为产业发展筑起防护网。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产业链链长制链主制为牵引,加快实施龙头企业“2512”引培提升行动和产业园创建行动,新引培农业龙头企业131家,获批创建东乡县肉羊和麦积区苹果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中药材国家级产业集群及6个特色产业强镇,会宁县、民勤县和临泽县成功获批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新评估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6个。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累计达到9万个。在全国率先建设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甘味”品牌在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指数百强榜排名第一,获得国家核准注册,知名度和美誉度明显提升。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县6个、文旅振兴样板村60个,大力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网店等新业态新模式,全省签订农产品采购合作协议58.3亿元、网上销售额189.49亿元,直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约506元。
 
  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省政府出台稳经济53条、稳就业18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稳定扩大就业岗位。主动加强与16个劳务输入大省的协作,“春风行动”期间,“点对点、一站式”输转务工人员11万人,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27.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5%,创劳务收入1340.3亿元。促进陇东南地区劳动力资源和河西地区岗位潜力优势互补,引导劳动力在省内有序流动,临夏、天水、定西、陇南等市州共向河西五市输转14.5万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5.12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8.15万人次,提前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六)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一是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启动全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全力开展以8大行动和7大工程为重点的乡村建设。优化调整确定发展类村庄8027个,累计编制完成6536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到2023年底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深化“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完成投资159.98亿元,年底将建成50个省级示范乡(镇)、新建500个省级示范村,带动5个省级示范市(州)、10个省级示范县(市)扎实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由牵头部门制定专项任务推进方案并指导基层落实,切实把握时度效,努力将乡村建设为富有特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
 
  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印发《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农村厕所革命进展,精准落实户厕摸排整改“回头看”,因地制宜推进年度40.66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全省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18年底的10%提高到53%,农村生活污水和清单内黑臭水体治理率分别达到23.4%、63.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废旧农膜回收量约10.01万吨、尾菜处理利用率47.62%。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成自然村(组)通硬化路11011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602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19座。持续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农村公路“路长制”覆盖率达100%。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农村客运公交化比率。实施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配套建设水厂等调蓄设施,新开工农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52处。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建设,县域10千伏线路实现“应联尽联”。实施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改造,统筹推进4.7万户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四是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印发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县域行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2.45亿元,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特困群体教育帮扶,动态监测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98.8%以上。脱贫县县、乡、村医疗机构稳定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大病专项救治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保障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8.4%。稳定提高救助水平,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5268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6852元,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6.28万人,农村特困人员9.4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22.09万人次,支出资金14.65亿元。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5.86万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相应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2.5万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支出资金2512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推进95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培训养老护理员1.8万人,为243.67万名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28亿元。
 
  (七)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是建强农村基层组织。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一线干部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培训驻村干部、乡村干部等44万人次。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选派2.26万人开展驻村帮扶,7.19万名县乡干部全覆盖结对帮扶所有监测对象。印发省内定点帮扶工作《责任清单》,压紧靠实各级各方帮扶职责,加快驻村干部由“选优配强”向“管训促用”转变。补充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282名,累计达到4049名,确定13个县区和1个乡镇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试点。采取领导包抓、一村一策方式,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675个。推广运用乡村振兴监督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强化对乡村小微权力监督。推动高台县、环县、积石山县3个国家级试点县和嘉峪关市等15个省级试点市、县按期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任务。持续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全省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96.7%的村镇成立红白理事会,有效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是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平台载体。深入开展关爱服务和练兵比武“一行动一活动”,16.7万名干部结对关爱40.2万名农村“三留守”人员和特困群众、累计帮办实事106.7万件(次),开展练兵比武14.1万场次、140.1万人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紧扣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开展群众性主题宣讲活动12万多场,受众超600万人次。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各类基层公益和文化惠民演出190场,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5.65万场,创作推出电视剧《红果果金担担》、陇剧《大禹治水》等30余部优秀“三农”题材文艺作品。举办首届《我的乡村我振兴》农民论坛,有效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动力。
 
  三是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组(社区)创建活动,分别创建6个国家级、23个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化解矛盾纠纷2.9万余件、成功率97.7%。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服务大局普法行”等活动,今年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个、省级156个,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228户,培养法律明白人4.8万余名,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全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进展良好,但也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一是巩固脱贫成果任务依然繁重。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仍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较弱,疫情对产业发展和农民务工就业造成较大冲击,稳定增收压力加大。二是农机装备短板需要加快补齐。我省丘陵山区农机化综合水平较低,特色产业适宜农机研发推广无法满足发展需求,特别是制种玉米去雄收获、中药材种植收获、林果采收等关键环节还存在“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三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地区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养老、看病、上学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弱项还有待提升,乡村规划、农业科技、教育医疗方面的人才短板还需加快补齐。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决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巩固脱贫成果“两条底线”,认真实施“三个牵引”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稳固、乡村发展更美好、群众生活更幸福。
 
  一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200万吨以上。
 
  二是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坚持不懈以养殖业牵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带动特色产业价值链提升,突出做好“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强主体、育品牌”五篇文章,持续提升甘味品牌市场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三是把脱贫成果巩固住再往前走。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保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良好势头,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力度,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不断缩小收入和发展差距,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四是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紧盯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目标,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快落实以8大行动和7大工程为重点的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四抓两整治”行动,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提升乡村文明水平,让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