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09:12:06

  ——2022年11月22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审计厅厅长郝文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7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意见,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和省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有力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尹弘、省长任振鹤先后24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跟踪推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程晓波主持召开全省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多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查责任,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审计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66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278个、已完成整改271个,整改率97.48%;要求分阶段整改的64个、已完成整改53个,整改率82.81%;要求持续整改的24个,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通过整改,收回结余资金等6725.08万元,追缴、盘活资金和调整账务等241.17亿元,处置不实资产2962.53万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68.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26项,追责问责11人。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要求强化整改责任。认真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在制定整改方案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第一次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在整改方案中第一次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凝聚了各方面整改合力。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目标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主管领域审计整改,着力解决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标本兼治,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审计机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导、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硬举措提高整改成效。坚持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努力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治已病”与“防未病”并重。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将整改督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完成整改、正在整改、尚未整改三种情况,分类制定整改标准,创新整改督查方式,综合运用现场督查、跟踪督办、提醒催办等方式逐一核查、对账销号。省审计厅组织审计整改督查专班,由5名副厅级干部带队,对11个市州、29个省直部门和11户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按照整改标准逐项逐条核实认定,保证了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三是强协作保证整改到位。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党政部门督查等贯通协同,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督查督办内容,通过纪审联动、巡审联动、督审联动,实现同向发力、成果共享。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召开全省审计整改工作视频会议,印发《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现场联合督查,推动问题整改;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残联组成5个工作组,对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采取实地调研、定期调度方式,督促各地抓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四是高标准完善整改机制。深化审计整改创新研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强化源头管理,不断提升审计整改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等5部门率先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信息互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相互支撑、配合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提升整改成效,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省财政厅制定《省级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9项制度办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财政管理效能。省审计厅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审计整改督查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提升整改实效,做好“后半篇文章”。
 
  二、审计查出问题完成整改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省级相关部门问题33个,已完成整改28个,涉及资金58.68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0项。
 
  一是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省财政厅加强四本预算统筹,明确预算转列、调入、补充范围;清分市县和省级非税收入944.91万元;推进年度预算与结转资金统筹,督促9个部门和11个所属单位将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预算;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收缴房租853.63万元;11个部门盘活存量资金845.94万元,退付质保金155.73万元;3户企业完成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工作。
 
  二是财政支出管理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分配使用转移支付资金25.97亿元、支出项目资金14.5亿元;3个市县支出债券资金9.57亿元,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412.99万元。
 
  三是决算草案及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够精准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印发2022年度决算编制手册,加强对决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提高决算编报质量;进一步压实部门财务报告编报主体责任,做好报告之间数据衔接,将漏报的6.08亿元贷款列入综合财务报告。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省级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问题44个,已完成整改39个,涉及资金1.52亿元,完善制度办法26项。
 
  一是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1个部门及所属7家事业单位已暂停经营活动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9个部门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预算支出标准,归还挤占资金22.17万元。  
 
  二是部门预算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54个部门及所属119个单位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细化项目预算,完整准确编制2023年度资产配置和采购预算;6个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支出资金10.95亿元;2个部门制定出台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标准;5个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办法。
 
  三是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增强部门整体绩效与项目绩效目标关联性,提高目标精准度;5个部门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4个部门已细化编报具体流程,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客观。
 
  (三)市县财政及绩效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市县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31个,涉及资金20.62亿元,完善制度办法25项。
 
  一是财政收支真实性方面的问题。20个市县收缴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3.35亿元;4个市县印发加强预算管理执行的通知,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通过制定出借资金清收方案,清理收回财政资金1.17亿元。
 
  二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的问题。4个县按照原项目支出资金1亿元,上缴财政3526.51万元,调整使用闲置资金1991.46万元;6个市县统筹盘活存量资金1.37亿元、安排使用二次沉淀资金2.99亿元;4个市县支出专项建设资金14.14亿元,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2亿元。
 
  (四)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市县和单位问题128个,已完成整改121个,涉及资金15.72亿元,完善制度办法46项。
 
  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衔接推进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5个部门及3个县制定出台相关规划和办法,从制度机制层面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6个县将3304名未参保人员纳入医保范围、251名重复参保人员已取消居民医保待遇、44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达标人员已落实医疗救助保障;8个县兑付105户应享未享危房改造资金201.3万元、补发671人教育补助和残疾人补贴40.17万元。
 
  二是部分产业就业帮扶项目助推脱贫效果不佳的问题。5个县通过健全制度、项目带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就近就业效果;7个县对316名不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和一人多岗人员进行解聘、调岗,追回补助资金23.32万元;4个县多渠道助力脱贫就业,收缴或补发培训补贴补助资金9.91万元。
 
  三是部分县防止返贫致贫工作不扎实的问题。9个县16个进度缓慢脱贫攻坚项目已完工,拨付使用资金2.6亿元,使用效益不佳的项目资金3764.18万元已上缴财政;7个县产业入股企业兑付分红资金1358.01万元,收回合作社入股资金208.5万元重新配股;3个县收回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的小额贷款和逾期互助资金255.61万元;5个县按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工程款等715.68万元,收回预留项目质保金19.68万元。
 
  2.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方面的问题。
 
  将4个市26个县符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条件的1932人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2239人停止享受待遇;3个县原渠道归还救助补助资金151.78万元、调整账务2531万元;2个市招聘医疗救助护理人员72名;1个县增配131张护理床和4000套照料护理器材等,提升了敬老院照护能力。
 
  3.关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环保法规执行方面的问题。2个市县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规划和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环评工作,对“十四五”期间48个规划开展环评;5个市县65家排污单位和14个污染物处理设施补办了排污许可、补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实现联网;2个县加强河长制落实,开展河道施工污染和“四乱”清理整顿,约谈相关责任人。
 
  二是城乡污水防治方面的问题。4个市县已提标改造20个闲置或处理量未达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升了使用效益;2个市县的乡镇污水治理项目完工22个、纳入“十四五”规划实施项目10个。
 
  三是生态修复治理方面的问题。4个县完成44处采矿区5168.1亩土地生态恢复治理;3个县拆除10个停产关闭砖瓦黏土矿并实施土地复垦,恢复治理37处河道采砂土地植被,制定2个采矿管控方案。
 
  4.关于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白银高新区集中热能改扩建等5个项目主管部门,已督促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韩家峡水库项目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中川机场三期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支付资金3.26亿元;合作至冶力关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18个项目正按计划进行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
 
  二是工程项目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银东工业园等43个项目已完工,11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等3个项目支出闲置资金8458.01万元、使用622.91万元闲置资产。
 
  (五)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单位问题125个,已完成整改105个,涉及资金214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9项。
 
  1.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企业结构优化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9户企业采取整合资源技术、优化股权结构、加快成果转化等措施,积极推进重组改革方案落实;3户企业通过股权结构调整、股权划转等,将所属11家五级子公司压缩为四级;4户企业清理处置所属15家“僵尸”“空壳”企业。
 
  二是资产管理使用不到位、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3户企业所属79家子公司资金全部实现集中管控,2户企业资金归集率达86%以上;6户企业调整账务处置不实资产2962.53万元;4户企业运用项目投资、促销变现、挂牌招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闲置基金和房产有效利用管理;5户企业通过催收欠款、司法诉讼等追偿债务,降低损失风险。
 
  三是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聚焦主业不够的问题。3户企业及所属公司通过系统集成业务、子公司同类业务整合等方式提升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户企业加大所属子公司优化融合,整合、注销16家子公司,提升了经营效益;3户企业健全发展规划、制定上市计划和产业重组整合方案,推进再融资及资产证券化进程。
 
  2.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资产的真实性还有待加强的问题。3个单位通过资产清理和账务调整等方式,补记固定资产1236.9万元;7个单位核销28辆公务用车,63辆公务用车正在办理相关处置手续;2个单位多记的1140平方米房产已核销,少记的694.61平方米房产已补记入账。
 
  二是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1个单位已注销2户所属企业,上缴房租78万元;2个单位加强衔接协调、开展资产清查,积极推动解决无偿使用的6700平方米教学试验场地、7807.08平方米房产;1个单位对2.17万平方米经营性资产归口集中管理;2个单位调整账务,处置已核销电脑、家具等资产182.06万元。
 
  三是部分资产管理使用效益不好的问题。4个单位对闲置的6间房产、127件电子设备及教学样品进行处置;2个单位补记入账6.34万件捐赠物资,核销346万元储备物资,积极推进1828.3万元物资移交工作。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程度不够高的问题。3个县将撂荒的8.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完成复耕复种;5个市县处置批而未供、征而未供土地2439.03亩,使用闲置土地1711.67亩;10个市县通过办理用地手续、恢复治理等方式整改违规占地7019.77亩、调整基本农田范围2189.98亩、处罚违规占用林地1068.95亩、清退违规占用河道2215.74亩;2个市县按规定调整土地储备计划,对47宗土地进行不动产登记。
 
  二是自然资源监管职能作用发挥不全面的问题。2个县将6398.18亩草地、河道等非耕地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6个市县将3.85万亩高标准农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2个县对超许可总量采矿、超许可期限规模开采的行为进行处罚,收缴罚没款、收益金529.95万元;4个市县按规定办理取水证50个、关闭自备水源井2处,扩建自来水厂1处,重新核定取水总量规范取水。
 
  (六)审计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1年6月以来,省审计厅共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条;各级纪委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查办。截至2022年10月底,已查处办结10条,依法依纪追究责任11人,其中:诫勉谈话、提醒谈话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其余11条因调查取证、司法程序、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正在按程序推进。
 
  (七)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助推宏观经济政策落地见效方面的建议。在推动经济政策落实方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见效。截至10月底,累计退税260.2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4万户。在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方面,统筹财政资金,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1至9月,全省“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4%,科技、教育、社保和就业等重点支出分别增长36.1%、9.3%、11.4%。在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密切关注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截至9月底,全省发行专项债券693亿元,支出662亿元用于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支出进度96%。
 
  2.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方面的建议。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将绩效管理各环节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直部门和市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2022年省级部门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910个,涉及资金927.3亿元。在预算项目执行方面,严格资金下达时限规定,提前做好数据收集和项目储备,优化资金分配拨付程序,特别是督促省级部门和市县加快纳入年度预算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3.关于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建议。在财政资产管理方面,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将资产管理嵌入财政核心业务,推动资产预算、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省自然资源厅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深入研究部署,强化业务监管,积极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市州整改不力问题纳入省级环保督察持续推进。在省属企业资产管理方面,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历年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积极推进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等问题,防范化解投资经营损失风险。
 
  4.关于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时效方面的建议。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审计查出问题,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通过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对审计查出问题采取分层分步、分类分项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嘉峪关、酒泉等市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畴,防止责任空转、任务搁浅。省财政厅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等8个领域,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与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服务机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措施强化整改。
 
  另外,针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如何防范避免屡审屡犯的问题”,省审计厅在广泛调研和总结借鉴的基础上,梳理了近年来全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分类制定甘肃省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沟通衔接,待完善成熟后以三部门联合印发执行,力求更好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
 
  三、正在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还有42个问题仍在持续整改当中,其中:省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10个、市县财政及绩效管理方面5个、重点项目资金方面7个、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20个。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审计建议,实事求是分析原因,分类施策推进整改。 
 
  涉及体制机制性方面的问题,如部门预算管理薄弱、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聚焦主业不够等,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国资国企改革,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在深化改革中推进解决。涉及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如统筹盘活资金绩效不高、部分污水处理厂闲置或日处理量未达标等,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坚持一事一策,逐项清理,统筹考虑,稳步解决,不搞“一刀切”。
 
  涉及跨部门跨行业协调的问题,如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逾期未完工等,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施策推动整改落实,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及时跟踪进度。二是持续加强协同配合,密切部门沟通协作,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加强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三是持续推动改革创新,聚焦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着眼体制机制的障碍缺陷,对各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探索,深化研究创新,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下一步,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制定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具体举措;注重分析研究新政策、新制度实施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体制机制、法规政策层面提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源头治理;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开展整改“回头看”,加强分析研究,查找深层次原因,促进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将审计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联动作用,实现国家治理与内部监督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