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09:01:35

  ——2022年9月20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邮政管理局局长袁海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甘肃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甘肃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10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期间未进行修订。《条例》施行以来,在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邮政业改革和发展不断深入,《条例》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我省邮政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亟需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过程
 
  我局经过大量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借鉴其他省区市邮政立法经验,起草了《条例(征求意见稿)》。随后,征求全省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对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研究,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进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形成《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呈报省政府审议。按照省政府安排,省司法厅再次就《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多次研究、修改。经2022年9月5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目前的《条例(修订草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对《条例》原章节框架进行了调整,将原第二章“规划建设”和第三章“社会扶持”合并为第二章“规划建设和行业发展”,第三章“普遍服务”改为“邮政服务”,另增加“邮政安全”章节,修订后仍为8章。条目中,删除了10条,新增了28条,总条数由46条增加到64条。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加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以及加强甘肃省国际邮政快递通道建设、发展国际邮政快递业务、促进快递下乡和进校园进社区、邮政快递和电商协调发展、强化邮件快件包装治理,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规定。
 
  (二)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使新修订的《条例》更好体现出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
 
  (三)进一步厘清各方职责。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以及与上位法的契合,确定邮政管理服务机构,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职责,为加强邮政监管提供制度性保障。
 
  (四)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能力。为解决我省邮政普遍服务大而不强的问题,增加邮政企业业务范围,规定邮政可以和快递、电商、供销等企业合作,全方位开展业务;拓展农产品外销和工业品下乡通道,增强农村经济活力。
 
  (五)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对有关快递方面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加规范经营、加强和邮政电商合作、车辆便利通行、关爱快递小哥、维护一线收派员权益、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内容。
 
  (六)强化邮政安全监管。增设“邮政安全”一章,对寄递渠道安全三项制度的具体操作和执行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应急管理,切实防止重大寄递安全事件。
 
  同时,为使《条例》更加简洁明了,删减了其他法律中已作规定的处罚项目,不再重复。
 
  以上说明及《条例(修订草案)》,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