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08:55:03

  ——2022年9月20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甘肃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 》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专利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2003年我省颁布实施了《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于2012年进行了全面修订,改为《甘肃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对鼓励和保护我省发明创造,促进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6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加强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方面作了大幅度的修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与上位法保持一致需要,解决专利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必要修改现行《条例》。
 
  二、修订的过程
 
  我局于2022年2月启动《条例》修订工作,经过充分研究、调研、专题研讨等方式编制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在采纳吸收合理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呈报省政府。按照省政府安排,省司法厅再次就《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之后会同我局反复研究、修改。经2022年9月5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目前的《条例(修订草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共6章48条,保持原章节不变,仍分为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职责。一是突出专利发明创造的高质量导向,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引导专利申请人提高申请质量,强化申请质量监管,依法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二是加强了展会专利执法保护力度,明确了展会主办方有权拒绝专利权属存疑的参展者进场参展的管理职责。三是明确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对专利权对外转让的审查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
 
  (二)进一步强化了专利保护。一是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对涉外或跨区域的专利侵权纠纷、假冒专利及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重大专利案件的管辖进行了明确,避免推诿扯皮。二是深化专利领域“放管服”改革,规定省局可委托市州开展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管执法。三是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要求,在专利纠纷调解中,增加了对当事人可以就行政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告知义务,强化了调解协议执行力。
 
  (三)更加突出专利实施和运用。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新表述,规范并丰富了单位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形式。二是充实了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评估及税收计算等金融方面的相关内容。三是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新确立的开放许可制度,鼓励专利权人通过开放许可提高专利转化运用效率。
 
  (四)充实了专利服务的内容。一是在《条例》适用范围及原则方面增加了专利服务的内容。二是增加了关于公共服务的内容,明确省市县三级应当加强专利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三是针对我省专利服务业发展现状,作出了鼓励发展专利服务业,支持开展专利增值服务,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四是禁止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师实施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五)删除了冲突条款。一是删除了与《公司法》中出资规定冲突的限制性条款。二是删除了与上位法内容重复的条款。三是删除了没有上位法依据设定罚则的条款。四是删除了有关税收计、减、免等法律保留条款。
 
  以上说明及《条例(修订草案)》,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