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7-03 17:09:29
——2022年11月25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比较成熟,建议作适当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11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现将法制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报告如下:
一、在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按照管理权限”后增加“及相关规定”的表述。
二、将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修改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三、将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的“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改为“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