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7 17:00:04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22年9月23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比较成熟,建议作适当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9月22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省司法厅、省体育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现将法制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报告如下:
 
  一、在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删除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条中“国家有关”的表述。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订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