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7 16:58:03

  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1年11月23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甘肃省体育局局长王向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订草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我国于1995年8月29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我省于1996年9月25日制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出台以来,在保障我省公民体育权利,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体育法》分别于2009年、2016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但我省自《实施办法》出台后,尚未针对《体育法》两次修正作出相应的修订。为保持与上位法相一致,亟待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过程
 
  我局于2021年6月启动《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和调整,成立起草小组,明确了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务会审议、呈报省政府等各个环节的时限和责任人。起草工作开始后,我局先后赴兰州新区、甘南等地开展调研,并通过充分研究、专题论证等方式,起草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全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四十余家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审议形成《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上报省政府。按照省政府安排,省司法厅就《实施办法(送审稿)》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之后会同我局反复研究、修改,经2021年10月25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目前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实施办法》共7章38条,修订后《实施办法》7章36条。修订过程中增加3条、删除5条、整合修改19条。主要内容为:
 
  (一)根据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和《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规范部门名称和立法语言表述。
 
  (二)对与上位法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如对“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等国家已废止的指标参数予以删除。
 
  (三)对体育赛事安全管理责任、体育活动风险防控、体育赛事冠名等上位法尚未明确但实际工作迫切需要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细化。
 
  (四)10月25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50次常务会会议提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赛事和高风险体育活动的监管。就此问题,省司法厅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作了专题论证,同时对照《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定,对《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第二十六条作了相应修改完善,明确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职责,并对体育行业协会的服务、引导和规范职责提出要求。
 
  以上说明及《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