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6 16:40:56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22年7月20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初步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0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高风险农合机构资本。按照国家要求,分配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其中:安排省级30亿元,转贷市县270亿元。
 
  (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此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851亿元调整为3151亿元,增加30亿元,增列其他支出科目。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的债务限额分配计划、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能够坚决贯彻党中央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符合国务院、财政部有关规定和我省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实际。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有可行的还款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符合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民政府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中小银行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升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要加强资金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完善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要探索建立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防控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力度,切断风险传导链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