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6 16:35:43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严重洪涝灾害影响等严峻挑战,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步提质。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下,全省财政收入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完成1001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9亿元,为预算的1162%,增长174%,加上中央补助29795亿元、调入资金531亿元、上年结转33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906亿元,以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总收入3873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4亿元,完成预算的938%,增长3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589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9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24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亿元等,总支出38214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25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与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71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企业所得税等收入增加;支出增加307万元,主要是据实核算的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外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在省级收入决算中,税收收入1862亿元,为预算的107%,增长167%;非税收入937亿元,为预算的1404%,增长188%。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152亿元,为预算的1026%;企业所得税432亿元,为预算的114%;个人所得税121亿元,为预算的107%;资源税147亿元,为预算的1261%。
 
  在省级支出决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4%;教育支出8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754亿元,完成预算的946%;公共安全支出701亿元,完成预算的9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5亿元,完成预算的956%;卫生健康支出265亿元,完成预算的964%;科学技术支出133亿元,完成预算的984%;节能环保支出13亿元,完成预算的907%;债务付息支出3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省级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5895亿元,剔除2020年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因素,同口径增长2%。其中: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22114亿元,同口径增长23%;专项转移支付3781亿元,增加17亿元。
 
  省级预备费8亿元,当年未动用,按有关规定年末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164亿元,2021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0亿元,剩余364亿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21年末通过超收收入等补充157亿元,年末规模为1934亿元。
 
  2021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4亿元,增长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亿元,同比增长24%,主要是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更新到期报废执法执勤用车;因公出国(境)费343万元,同比下降753%;公务接待费17661万元,同比下降109%。
 
  2021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8亿元(含市县重大项目前期费奖励补助资金),其中:省级支出80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996亿元。主要用于引洮二期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事业类重点项目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9亿元,为预算的1383%,增长344%,加上中央补助118亿元、上年结转8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11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2亿元,总收入1050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67亿元,完成预算的928%,增长59%,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85亿元、调出资金21亿元、债券转贷支出6912亿元等,总支出1027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3亿元。与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增加63亿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车辆通行费收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增加。
 
  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亿元,为预算的134%,下降22%;加上中央补助51亿元、上年结余621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3万元,总收入12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226%,加上调出资金1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53亿元,总支出10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2亿元。
 
  2021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29亿元,为预算的1171%;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本年结余342亿元;滚存结余5732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为52218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870亿元(含外债转贷限额94亿元)。2021年,按规定程序发行政府债券1255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866亿元(一般债券1866亿元,专项债券674亿元,2020年下达的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126亿元);再融资债券2692亿元(一般债券158亿元,专项债券1112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489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824亿元,专项债务26132亿元,未超过财政部核定的债务限额。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65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89亿元,专项债务5799亿元。
 
  经省人大批准,当年新增债券额度分配省级325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54亿元,主要安排用于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亿元,交通基础设施20亿元,教育145亿元,农林水利14亿元,保障性住房27亿元,文化体育12亿元,市县建设专项资金13亿元;专项债券220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206亿元,农林水利45亿元,能源15亿元,卫生健康65亿元,教育05亿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
 
  2021年省级到期债券本金1291亿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276亿元,自有财力偿还15亿元。当年省级债券付息支出50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42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59亿元。发行相关费用0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行费用各02亿元。
 
  省级决算草案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省审计厅审计,并上报财政部审核通过。四本决算具体情况及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决算草案中编制了省本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表及2021年末政府债务年限情况表。
 
  202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着力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在各类审计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也指出了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二、2022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分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双过半”。1—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亿元,按自然口径下降57%,较全国增幅高45个百分点;加上留抵退税冲减收入1107亿元,同口径完成5567亿元,增长159%,较全国增幅高126个百分点,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的522%。其中:税收收入2746亿元,同口径增长15%;非税收入1714亿元,增长1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47亿元,增长106%,较全国增幅高47个百分点。其中:农林水、科技、教育等领域支出分别增长365%、444%、86%;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长844%。总体看,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1—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6亿元,为预算的298%,下降41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48亿元,增长464%。
 
  1—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
 
  1—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4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49亿元;滚存结余13274亿元。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为全省经济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一)精准对接跟进,争取中央支持成效明显。始终把争取中央支持作为重中之重,制定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方案,全面梳理中央重大政策及预算安排,明确职责、细化任务,主动跟进衔接,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倾斜支持。截至6月底,中央累计下达我省各类转移支付3076亿元,比去年全年增加97亿元,增长32%。特别是财政部门负责争取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好于预期,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879亿元,总量达到12265亿元;留抵退税和补充县区财力补助等一次性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2118亿元,高于我省预计减收规模。分配我省新增债务限额1168亿元,较上年增加298亿元,增长342%,其中:一般债务17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务693亿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务300亿元。同时,财政部主导分配的竞争性评审项目,我省成功入围7个,建设期内可获补助46亿元。其中:金昌市、临夏州、武威市申报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全部入围,我省是获得支持城市最多的省份之一,每个市州3年补助9亿元,共计补助27亿元;庆阳市入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3年补助5亿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补助2亿元;平凉市入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3年补助11亿元;张掖市入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2年补助1亿元。
 
  (二)政策靠前发力,着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中央稳经济“33条”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3条”具体措施,积极研究配套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推进政策落地,着力保基本、调结构、稳市场、促发展,推动全省经济稳中向好。一是落实落细留抵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把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作为今年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宣传解读,动态跟踪分析,不折不扣、落准落稳退税政策,让政策效应在上半年集中释放,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享受退税政策红利。截至6月底,共为231万户纳税人办理退税,已退税2185亿元,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助企纾困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加强资金保障。对留抵退税资金实行单独测算、专项调拨、滚动清算,截至6月底,下达市县留抵退税和补充财力补助资金1671亿元,补齐基层财力缺口,支持市县全面落实退税政策,做到应退尽退、足额退付,真金白银为企业“输血”。强化库款调度。及时掌握市县留抵退税库款资金保障情况,确保市县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严格资金下达时限规定,提前做好数据收集和项目储备,优化资金分配拨付程序,特别是督促省级部门和市县加快纳入年度预算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力争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的2022年第一批专项债券315亿元,于2月份发行并全部拨付市县和相关部门使用。截至6月底,形成支出2427亿元,使用进度达77%。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调整优化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资金测算分配、库款调度、拨付使用等环节效率,构建全流程可追溯监控体系,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上半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1987亿元,省级安排直达资金1162亿元,已拨付市县13021亿元,拨付进度99%,支出进度632%。着力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出台省级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使用等具体规定,强化源头审核把关,避免资金闲置浪费。三是着力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筹措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93亿元,引导市县和金融机构落实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政策,着力破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支持创业就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上半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亿元。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沟通,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上半年,我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规模达到685亿元,较去年全年增长6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认真落实采购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1—6月,全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额1124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915%。落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截至6月底,省级部门已为436户中小微企业、1812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32371万元。
 
  (三)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民生兜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1—6月,教育等11类民生支出1816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近八成。下达资金384亿元,占预算的874%,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顺利推进。在保障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生态地灾搬迁、疫情防控、民生政策提标等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扛起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政治责任,坚持财力下沉,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等,扩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规模,上半年累计下达市县各类补助资金25656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12071亿元,较上年全年增加2363亿元,有效缓解了市县财政困难,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保障能力。加强预算审核监管,实行工资专户管理,认真执行监控机制及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示预警。根据财力、债务、库款3个指标,综合评估县区财政运行风险,对风险评估为橙色和黄色的县区进行重点监测,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保障,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二是着力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财政补助,用活用好各类扶持政策,着力打造“10+‘5’+N”资金政策“支持包”,聚集合力支持生态地灾搬迁工作落地见效。落实“10+‘5’”的补助标准。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今年搬迁4万户、户均10万元的标准,省级通过一般债券、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筹措203亿元,总额达到40亿元。截至目前,省财政已预拨市县32亿元,剩余资金将根据搬迁进度和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下达。省市县按照8∶1∶1比例,对每户5年期5万元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构建“N”的政策支持体系。督促部门和市县紧紧围绕搬迁任务以及规划重点事项,坚持政策资金跟人走,利用现有政策、统筹现有资金,通过土地增减挂收入、衔接补助资金以及自有财力等渠道,支持迁入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可持续。强化资金监管。会同省纪委监委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资金使用第一线,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同时,加强资金调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努力实现最大效益。三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机制,日常防控分级负担、依法依规,突发性疫情特事特办、应保尽保,确保不因资金保障问题影响疫情防控,截至6月底,全省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8亿元,支出106亿元。同时,加大对基层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对县区财政的压力,在测算补充县区财力专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对县区予以补助,支持市县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四是坚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095亿元,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一次性求职创业、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等补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顶格执行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和扩岗补助标准,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岗发展,最大限度把人留在企业。下达市县补助资金167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助。五是全面落实社保提标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4元,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8%、10%,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到1470元,社会散居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080元。
 
  (四)强化政策协同,全力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始终把增强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保障能力作为财政工作的关键,加强政策供给,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四强”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是积极支持“四强”行动。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立足财政职能,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四强”行动具体方案,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推动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整体跃升。强科技方面。印发财政支持强科技行动若干措施,完善支持科技创新财税政策体系,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汇聚资源要素,推动科技创新成为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上半年,全省科技支出177亿元,增长444%,其中省本级科技支出63亿元,增长785%。统筹考虑科技投入、财力困难等情况,在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时安排资金5亿元,引导市县加大科技投入,切实将“强科技”行动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加大以奖代补力度,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激发内生动力,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强工业方面。全面落实各类涉企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为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345亿元,有效增加了企业现金流,促进制造业提质扩能。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今年入围4家企业,将获得中央补助2400万元,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运作监管,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强省会方面。在测算分配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时对兰州市给予倾斜,截至6月底,已下达财力性、留抵退税等转移支付2422亿元,较去年全年增长32%,着力支持兰州市加快发展,发挥省会引领带动作用;分配兰州市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62亿元,同比增长189%,支持兰州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延续对兰州新区的财税支持政策,着力支持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带动兰州市加快发展。强县域方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加强与市县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沟通衔接,优化方案、熟化项目,靠实出资、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基金投资运营,首批已与6个市县签订子基金合作协议,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为县域经济注入“新鲜血液”。落实好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级不再分享政策,留给县区,激励市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筹措10亿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对获得“贡献奖”“进步奖”的市州分季度给予奖励,激发“比学赶超”动力。二是着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调整优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持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截至6月底,全省共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4亿元,其中省级安排72亿元,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实现支出1436亿元,占预算的615%。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和规模效应,统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截至6月底,省级共下达涉农整合资金2888亿元,市县计划整合使用1905亿元,整合率66%,其中支持产业发展1067亿元,占56%。持续强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和对市县业务指导,强化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对我省2021年衔接补助资金绩效总体评价为A,在全国排名第4,西部省份第1,获得奖励资金48亿元。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连续4年增长,2022年达到595亿元,统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省级设立奖补资金,引导黄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城市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助机制,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州已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兑付奖补资金9500万元。筹措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97亿元,着力支持沿黄市县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灾减灾、污染防治等领域项目建设。积极研究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措施,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五)加强债务管理,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注重管好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的同时,持续加强隐性债务管理,遏制增量、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强化项目审核申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市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严格审核投向领域、项目收益等情况,夯实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申报质量,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专项债券支持范围。2022年我省2990个项目通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审核,较上年增加1628个,资金需求36512亿元,较上年增加17714亿元。二是加快债券发行使用。研究出台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办法,政府债务限额坚持向项目谋划储备足、熟化程度高的市县倾斜,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能够形成有效支出。积极预约发行窗口,做好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在中央要求的6月底前完成了今年新增一般债券和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发行任务,平均年利率323%,较去年下降29个基点,其中专项债券支持交通、水利等领域1196个项目建设。建立通报预警机制,按月通报市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对后3名的市州实施预警,督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三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强常态化监控,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和违规使用处理处罚机制,实行债券项目穿透式全周期监测,实施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促进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严格落实资金使用主体偿债责任,做到“谁申报、谁使用、谁偿还”,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障到期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截至6月底,全省到期政府债券1414亿元,应付债券利息991亿元,均已按时足额偿付。压实市县和部门隐性债务化解主体责任,统筹资金、资产、资源,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隐性债务变动程序,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六)深化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发挥财政改革先导作用,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省级预算草案编制规程》,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健全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严格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机制,严把预算关口,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深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的协调机制,从严配置资产。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着力以信息化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调剂。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坚持先有目标、后有预算,督促指导部门和市县全面梳理预期产出和效益,规范编制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的重要依据。2022年,省级部门共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910个,涉及资金9273亿元。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单位自评+财政抽查复核”和“部门+财政重点评价”的全方位绩效评价机制,实现省级部门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同时,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抽查复核和重点评价,促进绩效评价规模和质量双提升。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预算绩效信息透明度,推动绩效管理质量不断提升。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治理小金库、涉农资金管理8个领域,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将更多资金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加大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监管局等监督检查,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抓好问题整改,注重从政策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四是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人大有关要求,更好配合人大审查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提出的审查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全面报告落实情况和后续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意见和省委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若干措施,自觉接受人大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及时回应关切,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六新”总体目标以及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等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人大决议要求,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着力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效力激活力添动力,全力保障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巩固上半年财政收入良好势头,确保完成年初收入预期目标。严禁虚增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紧盯中央财政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方面预算安排和政策取向,积极谋划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中央支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落实好直达资金机制,加强资金和库款调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发挥效益。
 
  二是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打造助推经济发展“政策包”,让政策叠加产生最佳效应,形成稳经济合力。靠前调配资金,加强库款调度,确保不因资金保障问题影响退税进度。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拉动经济增长作用。及时掌握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对预计8月底前确实无法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按程序调整至支出进度快、有资金需求的市县,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三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统筹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债券项目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财政资源,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基建、新能源、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项目。加大政策供给和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四强”行动落实落地。坚持财力下沉,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基层“三保”保障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扩大有效投资,全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配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紧跟中央改革步伐,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建设,筑牢夯实县级财政运行基础。进一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分享方式,促进区域均衡和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体系,完善资源配置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平等享有。
 
  五是不断健全监管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推进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及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政府债务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举措和进展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加强成果运用。按照规定及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切实加强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有效执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砥砺奋进,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