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4 13:54:33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维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6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甘肃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时强调的“要发挥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平台的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有必要在总结兰白自创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运行机制,为兰白自创区赋权赋能,进一步推动兰白自创区建设发展。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将修改后的文本印发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市州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立法联系点、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组织进行了专家论证,并赴白银市开展了立法调研。之后,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草案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7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以视频方式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现就主要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兰白自创区的管理体制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第五条和第六条都是关于政府职责的规定,建议合并表述。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将草案第六条调整至第五条作为第三款表述,分别对省人民政府、兰白自创区建设协调机构、兰州市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在推进兰白自创区建设发展中的职责予以明确(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条)。
 
  二、关于兰白自创区规划原则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对草案第八条关于兰白自创区规划建设的原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将该条修改为:“兰白自创区建设应当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各种创新资源,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合理设置产业功能区,形成优势互补、特色明显的产业发展格局。”(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条)
 
  三、关于兰白自创区建设用地保障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中涉及兰白自创区用地保障的内容较为单薄,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增加了“兰州市、白银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为兰白自创区建设和发展预留空间,统筹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等各类相关指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兰白自创区发展用地需求”的内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条第一款)。
 
  四、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提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企业中的创新引领者,具有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活动极为活跃的优势,目前高企数量偏少不仅是自创区也是我省创新发展的短板,建议草案补充有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内容。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增加了“支持兰白自创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并依据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七条)。
 
  五、关于兰白创新驱动基金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立法联系点提出,草案第二十四条关于兰白创新驱动基金的规定要与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相衔接,建议对该条进行修改。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将该条修改为:“兰白创新驱动基金管理单位应当完善基金运营模式,适时扩大基金规模,发展创业投资,重点支持兰白自创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升级。”(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五条)
 
  六、关于辐射带动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兰白自创区要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建议草案增加这方面的内容。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增加了“鼓励兰州、白银高新区管委会采取市场化模式,整合或者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省级高新区或者各类工业园区等,打造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增强兰白自创区辐射带动能力”的内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将条例名称修改为《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并对草案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对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草案二次审议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