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20:36:35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22年6月2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对个别条款提出了意见。
 
  6月1日晚,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对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省残联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法制委员会建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将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接受法律援助的残疾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缓交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符合条件的减免诉讼费或者仲裁费。”,并提出了《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