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16:40:36

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3月29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忠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持续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政府系统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有关部署,专题进行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组建宣讲团在市州巡回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14场次,领导干部发挥了示范带头和引领保障作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研讨”,举办培训班1200余期,参加8万余人次,开展巡回宣讲1500多场次,41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知晓率不断提高。
 
  (二)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条块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习宪法及法律法规,及时研究涉及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推动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提升。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按照法治甘肃、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规划两方案”及2021年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茬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开展专项督察和年度重点任务调研督导,以“考核+  督导”,倒逼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围绕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全力推动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部署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荐平凉市灵台县、酒泉市玉门市为综合类示范创建地区,嘉峪关市“法治宣传教育”、武威市天祝县“基层依法治理”等6个单项类示范创建项目,确定张掖市甘州区、临夏州永靖县等23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象,推动更多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率先突破。
 
  二、始终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抓手,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质提标年活动,重点领域改革任务有效落实、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以“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统筹建设,搭建“12345+N”整体架构,加快应用体系建设和数据共享,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出台《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推动省市县三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覆盖走在全国前列,1800余家单位开展告知承诺制事项1万余项。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上学、就业、养老等相关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甘肃省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初步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兰州市“五简五办五集成”政务服务新模式被评为智慧中国“2021年第四届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特色50强”,酒泉市“酒事快、泉办好”政务服务品牌获“2021数字政府管理创新奖”。
 
  (二)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机制载体。出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市场主体诉求渠道。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32家省级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布859项“两轻一免”目录清单事项,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柔性执法21.3万件,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在全国首家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提供容错支持,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新增市场主体30.98万户,总量突破200万户。
 
  (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从重从快处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跨领域联合执法监督活动,推进全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满意度评价,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50余起,退还不合理收费5000余万元。政法系统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0项措施,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活动,排查结案279件;公安系统开展“百名公安局长进企业”活动,为500多家企业选派“护航警官”;省司法厅出台助力园区企业发展10项措施,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减证便民利企”等专项行动,护航市场主体稳健发展。
 
  三、始终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坚持党领导立法,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结合中央巡视整改、法规清理等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并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修订《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26件地方性法规,废止9件地方性法规。省政府修订《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长江流域保护等方面,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二)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依法决策,省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4468项省直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权责清单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台《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2管理体系”,设计研发全国首个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对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过  程监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组织1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轮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甘肃双公示系统,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24.8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108.5万余条。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印了年度行政执法白皮书和《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选编》。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出台行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办法,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如期实现县级以上政府集中受理基本任务,建立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被纠错季通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下降至19.6%。
 
  四、始终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为根本,不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建设法治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实施“7+10”宪法宣传周活动,124万余名青少年参与“宪法晨读”,荣获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5个奖项。大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新生》《马背上的最后一公里》等作品在全国获奖。打造法治宣传立体化联动平台,在甘肃卫视黄金时段开播《法治伴你行》品牌节目87期,收视率在全国同类节目排名第七位。开通  “甘肃丝路法雨”学习强国号、微信法治号、  “甘肃普法”抖音号,新媒体助力普法效果显著提升。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96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8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7427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开通“甘肃法律服务手机客户端”,“12348”热线接听群众法律咨询电话32.1万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办理案件2.2万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6700余件、追回劳动报酬5700余万元。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枫桥式”司法所14个、人民调解组织18个、人民调解员18人,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3.5万余件,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以法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乡村振兴与法治乡村建设有机衔接,将全省5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同步培育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个、  “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1个。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举办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训4168期,加强农村法治人才储备,用法治思维助推农村产业发展、用法治理念推进乡村治理、用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营商环境、服务为民、深化改革,谋划推出10件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带动市县组织实施1028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
 
  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人民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个别市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还不够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渠道还不够畅通,意见反馈机制还不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基层法治机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执法力量薄弱、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还比较普遍等。对于这些差距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主体工程,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