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16:36:53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22年3月31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废止该条例。
 
  3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省司法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制委员会认为,随着酒类商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和政府部门职能调整,我省条例已不适应酒类商品发展和管理的要求。条例废止后,对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可以依托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类专用标准等规定予以调整,不会造成酒类商品的监管空白。因此,建议废止该条例。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