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视察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16:31:48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视察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22年3月31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视察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视察办法制定于1985年,因其所调整规范的事项在之后制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中已有详细规定,应当予以废止。
 
  3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制委员会认为,法规废止理由充分,废止后有关视察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可,不存在因废止法规而出现法律适用空白问题。因此,建议废止该办法。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