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15:31:26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书面)
 
(2021年11月17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对2021年10月25日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甘肃是地震多发省份,在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中,我省就占2个。2011年10月1日修订实施的《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省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的需求,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有利于推进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补充细化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吸收了立法后评估建议,完善了法律责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本省实际,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